1991年,她又寫信給林式同,提到了搬家。消匿了幾年的臭蟲卷土重來,她從威爾考克斯郵箱裏取回的報紙上發現了一隻螞蟻。這微小的蟲類讓她的神經頓時繃緊了。每個月她要花兩百美元購買殺蟲劑,用於消滅這些無形又無處不在的臭蟲。幾乎每一格櫥櫃,她都要噴上一罐,還是不能徹底解決蟲患。這不禁讓人懷疑臭蟲不是瘋狂繁殖在現實生活中,而是占據了她的意念,在她的意念中肆虐,繁衍。
張愛玲在信中列出了對新房子的要求:小房間(大點也行),有浴室、冰箱(沒有也行),沒爐灶、家具(有也行),不怕車聲飛機聲之類噪音。什麼都可以隨意,但最關鍵的是房子要新,而且沒蟲。
林式同在洛杉磯的西木區為她找了一套條件不錯的單身公寓。西木區是洛杉磯最好的一個區,離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很近。張愛玲堅持自己將家搬了過去。不知為何,她在郵箱上用的假名Phong。張愛玲住在206房間,隔壁是兩個台灣研究生。
林式同在時隔7年之後,才在這間公寓第二次見到了張愛玲。7年裏,他們的住地雖然相隔不遠,但都是靠書信與電話聯係。有時電話找她之前,須得先寫信過去,這樣才能保證她會接聽電話。雖然林式同“目睹”了張愛玲最後幾年的生活,兩人在精神與思想上卻沒有什麼交集,這恐怕是因為林式同並非文人或作家,他所擅長的建築專業與文學畢竟有隔。
和寫婚書的隨意如出一轍,張愛玲的遺囑也立得隨性。她去書店買表格,填寫需要公證的授權書,讓在上海的姑夫代理版權,看到店裏有遺囑賣,就順便買了一張。她沒有征詢林式同的意見,就將執行人填了他的名字。隨後,她將遺囑正本寄給了宋淇,除聲明所有遺產贈給宋淇、鄺文美夫婦外,還寫明遺體立即火化,撒在任何無人居住的地方外。在信中,她特別強調,“《小團圓》小說要銷毀。”
二十年間,毀還是不毀《小團圓》的念頭一定在張愛玲的心頭顛仆翻騰,毀是那麼輕易,再造卻是不可能。文學創作的艱難,讓每一個寫作者如珍視珠寶般珍惜自己的作品,況且,《小團圓》不同於她的任何一部作品,仿佛是她在聽到不實的評說後,慨然而做的宣告一般。她需要對這世界上“張看”她的人說話,她不能讓有失偏頗的另一個版本獨自流傳。也許,她比愛惜任何一個由她創造的“傳奇”,都更深地愛惜與她切膚相關的這一個“傳奇”。因此,她才沒有親手毀掉《小團圓》,轉而讓她信任的人去銷毀。
到了晚年,雖然主動隔斷了與外界的諸多聯係,顧自過著煩惱叢生的日子,獨力與頻繁造訪的感冒、腸胃病、眼疾、皮膚病、牙病做著抗爭,但實際上張愛玲並沒有阻斷讓世人“張看”自己的機會,隻不過她隻肯讓世人看到她所願意讓人看到的樣子。
她因框架眼鏡不適合自己的臉型,而配了隱形眼鏡,1993年,在七十多歲高齡時還有過做美容手術的打算。盡管這計劃沒有最終實施,但念頭的背後無疑泄露了她渴望被人“張看”的心情。她比任何人更渴望把自己變成一部“傳奇”。
1994年,張愛玲考慮到香港九七回歸期限快到了,宋淇夫婦也許會像一些人那樣打算離開香港,便寫信給鄺文美,“九七前你們離開香港,我也要結束香港的銀行戶頭,改在新加坡開戶頭,無法再請你們代理,非得自己在當地。既然明年夏天要搬家,不如就搬到新加坡,早點把錢移去,也免得臨時的混亂中又給你們添一樁麻煩事……”她很快接到回信,宋淇坦言“我們已七老八十,病體難支,絕無心無力作他移之想”,張愛玲這才放下心來。
這一年,她的《對照記》在台灣出版。張愛玲將手頭可以找到的照片輯錄在一起,並配上相應的文字,或回憶拍攝此照片的時間、背景,或記錄當時的氛圍、軼事,或生發出張愛玲式的感悟。年輕時洋溢在不同姿態中的飛揚意緒,漸漸被中年的沉穩淡然取代。而中年後不同年齡的幾張照片聯排在一起,沒有多餘的過渡。這個刻意活在世人視線之外的女人,終逃不出時光的注目,它一點一點如此耐心地在那張曾經青春飽滿的臉上工筆雕刻。
邁入老境的張愛玲,躲在自己獨造的世界裏,無數次地在這些照片中流連,品咂,回味。短的是人生,長的是回憶,人其實是在不斷疊加的回憶中慢慢老去的。
那些曾留給她歡樂與痛楚的人們,自然無法忘記,索性將他們一一招回,在泛黃的影像和墨綠的筆觸間,複生。
《中國時報》頒發給張愛玲終身成就獎,這是她一生獲得的為數不多的獎項之一。她沒有專程赴台灣領獎,而是手拿一份報紙拍了一張照片,報紙上赫然印著粗體大標題“主席金日成昨猝逝”。她以這張麵帶些許調皮微笑的照片,代替她回到台北領獎。
這張照片中的張愛玲,蒼老的麵容上卻鑲嵌著黑而有神的目光,淡定而超然地注視著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