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衣帽乾坤(3)(3 / 3)

中國曆代服飾製度雖然嚴格,但並非不可變通,皇上便常以此籠絡臣工。如果哪個小蘿卜頭辦事得力,“老大”一高興,便會傳旨準用大蘿卜頭的服飾,這便是賜服色。得賜服色是很有麵子的事情,受賜者要廣而告之,就像現在的常務副部長見報的履曆中要加一個括號,寫上某年某月享受正部級待遇一樣。宋代有一個叫聶崇義的學究,建議太祖趙匡胤重新製定服飾禮儀製度,並參照典籍弄出了個《三禮圖》,以供聖上參考。這可是給皇上臉上貼金的大好事,趙匡胤龍顏大悅,連忙下旨“賜崇義紫袍、犀帶、銀器、繒帛以獎之”。聶崇義其時隻是個國子司業,相當於大學教務長,六品官而已,而紫袍是三品以上的高幹的官服,衣紫者同時還具備了佩帶金魚袋的資格。以此聶崇義及其家人便可用“通議大夫國子司業兼太常博士柱國賜紫金魚袋”的名義四處招搖,雖則他的活計還是督導國子監那些思慕當官兒的學生們,念叨些不著邊際的“之乎者也”。

中國服飾製度規矩之多,敢稱世界之最,曆朝曆代的“老大”們在上麵所費的心思,所玩兒的花樣,大概也是世界之最。朝廷上下總在為《三禮圖》操心,自然無法全力關注民生,國運衰微,也成常有之事。衣裝一入魔障,難免誤國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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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飾之賜

中國的官民之別往往體現在穿衣戴帽上。布衣,黔首,白丁,必為平頭百姓;縉紳,簪纓,冠蓋,定是顯宦高官。

想當初,隻有給皇上辦事的人,才有華服可穿,有高帽可戴,才有資格在褲腰帶上添點零碎兒。過去朝臣麵聖時要拿塊長形手板,上寫所要彙報之事以防遺忘,其名為“笏”。笏在不用時可縉(插)於紳(腰帶),人們因此把官員稱為“縉紳”。沒資格在褲腰帶上添零碎的人,隻能身穿麻布衣裳,是為“布衣”;腦袋上隻能拿塊布裹吧裹吧,因為當年秦國平民頭裹黑巾,後代便以“黔首”作為百姓的通稱;平民所穿布衣還不許繡繪花樣,必須是白不呲咧的本色,因此他們又成了白衣,以後演化為“白丁”。

白丁並非全為赤貧,也有富商大賈。這些人雖無功名卻有錢財,自然不滿足於隻穿麻布片,也想光鮮光鮮,然而這樣做往往招致麻煩。漢高祖劉邦平定天下後,一次到洛陽巡視,看到城裏商人穿著華麗,當即下令,“賈人毋得衣錦繡綺縠紵罽。”這些精美織物,任憑你再有錢,隻要無官無爵就不許上身。詔令還規定,“爵非公乘以上毋得冠劉氏冠。”這劉氏冠本非正經玩意兒,當年劉邦在鄉間當混混時,雖然是個亭長,但也無冠可戴,於是用竹皮編了個水果簍子,頂在腦袋上過把幹癮。待到他稱帝之後,硬將這撈什子命名為劉氏冠,還當成了大寶貝。詔令所抑所揚之事,皆於情理不合,但因有強權攙和其中,無理也就變成了大大的有理,而且還堂而皇之地載於《漢書》。世間事情,往往如此。

劉邦的詔令沒有說明,著裝逾製者要受何種處罰,但後代律令則有之。如元朝《輿服誌》規定:“庶人不得服赭黃,惟許服暗花苧絲綾羅毛毳,帽笠不許飾用金玉,靴不得裁製花樣。……帳幕用紗絹,不得赭黃,車輿黑油,齊頭平頂皂幔。”違反規定者,“決五十七下。違禁之物,付告捉人充賞”。除了屁股要挨板子,違禁之物還得全部沒收,獎給檢舉人和查辦人,這處罰夠嚴厲的。不過,該罰則也有例外,“禦賜之物,不在禁限。”律令之所禁與所弛,目的隻有一個,就是強化皇權。唯此,皇上才能以服飾之賜籠絡臣民。

禦賜服飾,名堂甚多。從原料到服裝到服色到紋飾到褲腰帶,樣樣可賜。受賜之人也是五花八門,忠臣良將有之,奸臣佞幸亦有之,其中並無一定之規,全然取決於最高當權者的需要與喜好。

明朝嘉靖皇帝在位時,有個官員叫顧可學,無錫人,進士出身。他在擔任浙江參議時,因被人揭發在中央部委工作時貪汙公款,被革職斥歸,在老家閑呆了十幾年。為了重返官場,顧可學以重金賄賂權臣嚴嵩,並說自己能煉製延年益壽之藥,嚴嵩遂向迷戀於長生術的嘉靖皇帝彙報此事,“上立賜金帛,即其家召之至京”。顧可學的長壽藥不是別的,“惟能煉童男女溲液為秋石”。但嘉靖皇帝服用之後居然覺得靈驗,於是讓他當上禮部尚書。他的老家因此流傳兩句民謠:“千場萬場尿,換得一尚書。蓋吳人‘尿’呼‘書’。”靠著熬尿堿,便能獲得金帛之賜,進而官升二品尚書,這禦賜未免過於荒唐。顧可學的事跡在《明史·佞幸列傳》和《萬曆野獲編》中均有記載,隻是明史略去了民謠,大概是覺得這些話實在有損於領導形象。中國的正史往往不如野史生動好玩兒,就是缺了“千場萬場尿”這類黔首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