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國一完,老米也跟著掉價,雖然還有遺老遺少留戀這一口兒,但一般人家是不再問津了。離開皇糧,起碼食品安全更有保障。如今,如果有誰再把變色發糟的老米拿到市場上兜售,肯定會被扭送到工商局,告你一個出售劣質商品,危害大眾健康。世上許多事情,是不可以隨意刮風的,一刮風,難免把老米這樣的糟粕當作精華,鬧出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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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飯難吃
世上什麼飯最難吃?官飯——官場之飯。
說官飯難吃,並非指其滋味不佳,盡管這是事實。清代負責為官員聚餐提供飲食的光祿寺之廚藝,曾有幸進入京城“十可笑”之列。有一文人陳耕石探望主管光祿寺的朋友時,考察過此處飯菜,並寫下了一首《黃鶯兒》:“蹄子小多毛。秤梗鰻,著膩燒。海參倔強蹄筋跳,魚蝦壽夭,雞鵝壽高。冬舂米飯黃而糙。最難熬,新芻水酒,故意滿台澆。”事見《清代名人軼事》。此等吃喝,其實已屬“超標”。皇上賜食百官時,一般隻有壽高之雞鵝多毛之蹄子,魚蝦海參之類,均告闕如。
官飯難吃,也非指其就餐環境太差,盡管這也是事實。據《明會要·宴禮》記載:“明製,有大宴、中宴、常宴、小宴。凡大祀天地次日慶成,及正旦、冬至、聖誕,大宴。立春、元宵、四月八日、端午、重陽、臘八日,永樂間俱於奉天門賜百官宴,用樂。其後皆宴於午門外,不用樂。”奉天門在南京皇宮,此地氣候濕潤,官員們在臘八、元宵群集露天吃頓冷餐,好歹能將就。等到明成祖遷都北京,還要在午門外照此辦理,就有些麻煩。遇上沙塵暴什麼的,飯菜內容未免過於豐富。不僅如此,明代午門之外還是施行廷杖即不聽皇上話的官員挨板子的地方。臀部有幸承受浩蕩皇恩的朝廷重臣,又要在此處領教禦賜大餐,真不知吃出什麼滋味才算正確!
官飯難吃的最難之處,是麻煩。特別是逢到老大請客,與宴者無論職位高低,一舉一動一吞一咽都要按製度辦事,而且還有執法官巡回檢查,發現有人吧唧嘴打飽嗝,輕則申斥,重則稟明聖上,或罰俸,或降職。
過去還有比這更厲害的。春秋時,衛國太子完宴請大夫良夫,飯沒吃完,良夫的腦袋便被砍了下來,罪名是穿了君王才能用的紫色狐裘大衣,吃飯時還把大衣隨意敞開,而且帶著佩劍。這應該算蓄意謀殺。幸好,這類極端事例還不多。
官飯難吃,但吃官飯者卻不得不吃,否則罪過更大。據《南亭筆記》記載,一次慈禧太後在坤寧宮賞王公大臣吃肉,這可是曠世盛典,既不用露天挨凍,又屬於正兒八經的吃食。被賜吃肉者,有一徐郙,同治元年的狀元,後來混到了大學士,相當於宰相。這徐相國在吃肉時卻沒露麵,慈禧惱了,“謂其有誤大典,當以不敬論罪。”大不敬的罪過可不小,過去名列十惡不赦之列。老徐大懼,轉天趕緊找太後請罪。說自己一大早就出了門,沒想到路過使館區時,一輛洋人拉貨的馬車壞在了當道。車夫幫忙折騰了半天,挪不動,“臣又不能飛越而過,以致誤及大典。死罪!死罪!”西太後聽罷,“但微哂而已,不複深究。”此事如屬實,當在“庚子拳亂”之後。否則,徐相國如拿洋人說事兒,老佛爺就不會是“微哂”而是“勃然”了,十個腦袋也不夠砍的。
最高執政之所以對吃官飯的規矩毫不苟且,是因為這關係到江山社稷的長治久安。臣子們在吃喝之小事上不忘尊禮守法,逢到大事才能和老大一心一意,不致另起爐灶。君臣之外,家庭內部與官民之間同樣需要明“禮”,以使長幼有序,尊卑有別。人人敬上懼上,天下自然太平。因此,有的皇上吃飽喝足之後,還要為那些吃不飽喝不足的草民訂章程。朱元璋就發過兩道詔書,一道是關於士農工商人等平居相見及歲時宴會謁拜的規矩;另一道則明確官員退休後的待遇。其中規定,“若筵宴,則設別席,不許坐於無官者之下。與同致仕官會,則序爵;爵同,序齒。其與異姓無官者相見,不須答禮。庶民則以官禮謁見。淩侮者論如律”。誰拿退休幹部不當回事,就辦誰。
常吃官飯的主兒,遇到所吃者並非官飯,便會腦袋發懵。據《夢溪筆談》記載,宋代樞密使陳堯叟與另外六個大臣和文學侍從曾擔任過一回皇上(大概是宋真宗)的客人。這一次,皇上要和大家平起平坐,自己坐宴席東邊,讓陳堯叟坐於席西,“如常人賓主之位”。眾臣子皆惶恐不敢就位,說是自古未有君臣齊列之禮。皇上頓時很不高興,說如今天下太平,隻想找幾個親近之人樂嗬樂嗬,連酒菜也是自家廚房弄的,要是講規矩早就到外朝開宴了。於是,“堯叟悚栗危坐,上語笑極歡”。宴會之上還賞了赴宴者許多寶物,直到四鼓時酒才喝完。此次“天子請客”一時被傳為美談,但陳堯叟之流大約還得“悚栗”一陣子。連三歲小孩子都知道,對小綿羊來說,大灰狼露出微笑,比滿臉猙獰還要可怕。高高在上者的“平等”姿態,是很難讓弱勢群體當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