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吃喝門道(2)(1 / 3)

古人為什麼對養老如此重視,甚至要由最高當局出麵進行輿論導向?蓋因當時沒有社保低保醫保之類的名堂,老人失去謀生能力後,隻能由後輩供養,否則便會鬧得雞飛狗跳,天下不寧。《禮記·鄉飲酒義》說得明白:“民知尊長養老,而後乃能入孝弟。民入孝弟,出尊長養老,而後成教,成教而後國可安也。”由於養老之事關係到國家之安定,臣子為此搞點小偷小摸什麼的,老大一般也不會深究。

南朝陳宣帝陳頊的國子祭酒徐孝克,逢到皇上請客時,嘴巴沒見怎麼動,桌上的東西下去卻挺快。宣帝覺得奇怪,便讓手下暗中觀察怎麼回事。原來,他老兄把吃食果品都塞入紳帶捎回家去了。紳帶就是官服外麵的腰帶,因其幅寬,故能夾帶不少東西。再一打聽,原來徐某是帶回去給老娘吃的。宣帝得知真情,“嗟歎良久,乃敕自今宴享,孝克前饌並遺將還,以餉其母。時論美之”。這下徐孝克可以堂而皇之將宴席吃喝帶回家中,用不著再麻煩褲腰帶了。不過,盡管“時論美之”,卻沒見有人克隆徐孝克之舉動。誰都明白,皇上自掏腰包樹這個典型,不過是架了口表彰孝行的空鍋,添柴加米還得各家操持,如果真有人為老爹老娘的肚子掂量起禦廚房的庫存來,先得當心自己吃飯的家夥。

敬老之舉,官場亦間有之。清代的科考每三年舉行一次,舉人在得中次日要參加鹿鳴宴,拜謝主考,聯絡同年,為今後事業發展做鋪墊。如果某人中舉之後繼續進步,那麼在一個甲子即整60年後,還可以接著再吃一頓,與當年的新科舉人同赴鹿鳴宴,順便拍拍老腔。有資格重宴鹿鳴者,待遇其實大不相同。皇上身邊的一二品大員,吃喝之後還另有名堂,或授銜,或贈匾,十分風光。其餘的小不拉子,吃完飯,走人。官場敬老,原本就是這麼回事。盡管如此,有幸重赴鹿鳴宴者,不管地位高低,對此仍十分看重,不但生前四處宣揚,死後還要在墓碑中重重提上一筆。因為能吃上這頓飯的人總得八十出頭,在官場上熬到這一天實在是不易。

清代重宴鹿鳴者,有一湯金釗,字敦甫,浙江蕭山人,當過吏部、工部尚書。林則徐因禁煙被撤職後,他還向道光皇帝進言重新起用林則徐,也算是有些見識。湯金釗還是個孝子,但孝順過了頭,也鬧出了故事。據《新世說》記載:“湯敦甫公布被脫粟,性尤篤孝,蒸蒸為孺子慕。當辛巳假歸時,公年已逾五十,贈公(官員之父的通稱)猶命同床臥起,曰:‘吾以為十歲兒也。’”自己靠兒子出了頭,卻還要倚老賣老把人家當小孩兒耍弄,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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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讀“講究”

凡事不宜苟且,而於飲食尤甚。這是清代袁枚老先生的訓示。想想也是,中國飲食,之所以有那麼多花樣,有那麼多說道,就在於處處不苟且,或者說處處有講究。

一部《隨園食單》,貫穿其中的無非“講究”二字。從辨味、選料、火候到調味、用器、搭配,直至上菜順序、菜量多寡、刷鍋洗碗,全有一定之規。其中論述,多有道理。比如對作料功用的評價:“廚者之作料,如婦人之衣服首飾也。雖有天姿,雖善塗抹,而敝衣藍縷,西子亦難以為容。”論述就很精到。無怪乎袁枚對於這本食單甚為得意,自認為體現了聖人之旨,於是未免有些自大,在書中把他人貶得一錢不值,說什麼李漁之輩的著述絕不可信,按照他們所說方法做飯做菜,“皆惡於鼻而蟄於口,大半陋儒附會,吾無取焉”。文人相輕,大抵如此。

相輕無妨相輕,自大自去自大,旁人實在說不得什麼。但是口之於味,有同嗜焉,有關“講究”的一些基本原則,畢竟還有客觀標準。非要掃蕩前人,另起爐灶,難免會鬧出笑話。

比如說,李笠翁在《閑情偶寄》中對做魚吃魚便很有講究。他認為:“食魚者首重在鮮,次則及肥,肥而且鮮,魚之能事畢矣。然二美雖兼,又有所重在一者。如鱘、如鯽、如鯉,皆以鮮勝也,鮮宜清煮作湯;如鯿、如白、如鰣、如鰱,皆以肥勝也,肥宜厚烹作膾。”這些見解就不好全盤否定。於是袁枚隻好另外找轍,說什麼做鰣魚萬不可切成碎片加雞湯煮,或是去其背,專取肚皮,以顯示自己還有高見。不過明顯是見了丈母娘叫大嫂——沒話搭話。

李漁又說:“烹煮之法,全在火候得宜。先期而食者肉生,生則不鬆;過期而食者肉死,死則無味。遲客之家,他饌或可以先設以待,魚則必須活養,候客至旋烹。魚之至味在鮮,而鮮之至味又隻在初熟離釜之片刻,若先烹以待,是使魚之美,發泄於空虛無人之境;待客至再經火氣,猶冷飯之複炊,殘酒之再熱,有其形而無其質也。”這些話說得更是到位,而且很形象,讓袁才子否又否不得,超又超不過,實在是起急。因此他隻好在《隨園食單》中,將治魚之道草草帶過,說什麼“魚起遲,則活肉變死。……魚臨食時,色白如玉,凝而不散者,活肉也;色白如粉,不相膠粘者,死肉也。明明鮮魚,而使之不鮮,可恨已極”。這些話雖然沒味道,好在袁老先生擺出一副義憤填膺的樣子,大罵兩聲“可恨已極”,總算沒有太丟麵子。可見,說話不可太過。一過,難免把自己送入尷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