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總算對擋過去。
晚上和薑先生聊天,我沒像往常那樣向他追問曆史故事,而是談論眼前的現實,我對他說舉報在做法上欠妥。他說怎麼欠妥,全都是事實啊。我說問題不在於是不是事實,而是不合規則。他問什麼規則?我說大凡辦廠經營,總需要有“潤滑”,給相關人一些好處,這是不成文的規則,是算不上秘密的秘密,但這種事不能說出去,要守口如瓶,即使當事人事發,也要盡可能地替他掩蓋,讓他不擔或少擔幹係。而我們現在的做法恰恰相反,不等有人調查,自己先把底兜出來,這樣以後就沒人敢和我們往來,也就寸步難行了。薑先生歎了口氣說:這些事我也不是一點不曉得,花錢我也不心疼,可他們太氣人了,讓人忍無可忍,所以我得教訓他們一下,讓他們知道做壞事要遭報應。我說事是這麼個理,但這樣負麵作用太大。薑先生說不怕,反正廠子也不辦了,別說斷電就是斷水斷空氣也無所謂了。我說事情並不這麼簡單。
這一晚,我試圖能說服薑先生放棄正在做的這件事,可沒有成功,他執意要把事情做到底。他說還要再發一封信,要是再扣留就直接去北京。我一向覺得自己是個認死理的人。薑先生卻有過之而無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