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舊黨領袖、文壇大家司馬光也來了,再加上原本就息居於此的邵雍、程頤等人,洛陽城頓時人文炳煥,雲蒸霞蔚,成了北宋的學術中心。
天高雲淡,花木搖閑,“長掩柴荊避寒暑,隻將花卉記冬春”,正是修養身心,頤養天年的好環境。
他買園於尊賢坊,取名“獨樂園”,意在不與世同流,隻求獨樂樂。在這裏,司馬光用詩句與舊友故知頻頻酬答致意。
在給蘇軾的詩中他寫道:“容膝常有餘,縱目皆不掩。山種遠布張,花卉近綴點。筵賓肴核旅,燕居兵衛儼。比之在陋共,為樂亦何歉。可笑誇者愚,中天猶慘慘。”
在贈邵雍的詩中他寫道:“家雖在城闕,蕭瑟似山阿。遠去名利窟,自稱安樂窩。雲歸白石洞,鶴立碧鬆柯。得喪非吾事,何須更寤歌。”
其間,充滿了遠離魏闋之後的蕭疏、散逸情致,但也透出內心的無限落寞與寂寥。
“料非閑處找乖客,乃是清朝避世人。”也許這句話最能道明他此時的心境。一個心懷天下、致君堯舜、以天下安危幸福為己任的人,又如何能徹底放下自己的所執所抱,真正享受逍遙無思的隱者生活?
既然不能置身廟堂為君主獻計定策,那就俯身案頭,用手中的筆來向帝王書寫箴規吧。一部皇皇史著《資治通鑒》就此在蠅頭小楷下徐徐展開。
其實,早在公元一〇六六年,治平三年,司馬光因“常患曆代史繁,人主不能遍鑒”,就撰成戰國迄秦的《通誌》八卷上進給宋英宗。宋英宗讀後大為震動,為此專門下命設局續修。現在得閑了,正好專心致誌繼續敘寫,而且可以放開來寫。
這一寫就又是十五年。從宋英宗治平三年到宋神宗元豐七年(公元一〇八四年)完成,司馬光編著《資治通鑒》共曆時十九年。
《資治通鑒》是中國第一部編年體通史,在中國官修史書中占有極重要的地位。它以時間為綱,以事件為目,時間跨度上不同於其他通史慣行的做法,上自三代,下到作者所處之時。司馬光別出心裁地從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四〇三年)寫起,下到五代後周世宗顯德六年(公元九五九年),敘寫了十六朝一千三百六十二年的曆史。
選擇這種時間跨度有司馬光的用心所在,他認為“紀傳之體,文字繁多,雖以衡門專學之士,往往讀之不能周浹,況於帝王,日有萬機,必欲遍知前世得失,誠為未易”,所以要選取“關國家之盛衰,係生民之休戚,善可為法,惡可為鑒,帝王所宜知”的內容,取材眾史,廣搜博取,“刪削冗長,舉撮機要,專取國家盛衰,係生民休戚,善可為法,惡可為戒者,為編年一書,使先後有倫,精粗不雜”。
寫作此書雖然有個編著班子,但司馬光本人為之耗盡了畢生精力。元豐七年,司馬光在向宋神宗上書的《進通鑒表》中自道:“臣今骸骨臒瘁,目視昏近,齒牙無幾,神識衰耗,目前所為,旋踵遺忘。臣之精力,盡於此書。”宋神宗讀到後,認為這部作品“鑒於往事,有資於治道”,親自欽定書名為《資治通鑒》。
值得注意的是,鑲嵌在全書之中二百零五段司馬光的個人述評——“臣光曰”。
《通鑒》中的“臣光曰”皆發於悖禮之事及亂世之秋,《曆年圖》中的“臣光曰”又都是在亡國之時有感而發,可以看出,司馬光用二百九十四卷的浩大卷帙敘寫的一千三百六十二年曆史,其根本目的不是為了重新編著一部史作,而是要向帝王灌輸並倡導儒家禮之綱紀,治國大端。這就又回到自孔子開始幾千年儒家的根本向旨之上——內聖外王。
張須在《通鑒學》中說得尤為精當:“《春秋》之意最重名分,名分所在,一字不能相假,封建之世以此為綱維。名分既壞,則綱維以絕,政權崩潰,恒必由之。溫公以此事兆東周之衰,與七國之分立而又係論,以見托始之意。”這實際是在說,司馬光作《資治通鑒》與孔子修《春秋》出於相同的衛道袪邪目的。
作為一個儒學大師,他的學術貢獻又遠遠不止一部《資治通鑒》。
據蘇東坡《司馬溫公行狀》中說,司馬光撰著及編寫的著作還計有:《考異》、《曆年圖》、《通曆》、《稽古錄》、《本朝百官公卿表》、《翰林詞草》、《注古文孝經》、《易說》、《注係辭》、《注老子道德論》、《集注太玄經》、《大學中庸義》、《楊子》、《文中子傳》、《河水諮目》、《書儀》、《家範》、《續詩話》、《遊山行記》、《醫問》、《潛虛》等,一生著述達二十種,五百餘卷。
《宋元學案·涑水學案》用了一句極為簡單的話總結他的學術成就:“於學無所不通,惟不喜釋、老,曰:‘其微言,不能出吾書;其誕,吾不信也。’”
在司馬光的學術體係中,崇奉並繼承揚雄的二元論,對《法言》、《太玄》甚為認同,而對孟子則多有指責,對韓愈抑揚尊孟也極為不滿。他認為:“性者,天與之也。”(《疑孟》)“成不可更,性也……性,天命也。”(《太玄注·玄衝》)因而天命和人性應該聯係在一起看。“仁義,天德也。天不獨施之於人,凡物之有性識者鹹有之,顧所賦有厚薄也。”(《貓虪傳》)故而人應各定其分,勿做非分之念。
他的天道觀中雖然有“萬物皆祖於虛,生於氣”等類似張載的論調,但又非純粹的唯物主義哲學觀。他認為:“天者萬物之父也。父之命子不敢逆,君之言臣不敢違。父曰前,子不敢不前;父曰止,子不敢不止,臣之於君亦然……違天之命者,天得而刑之;順天之命者,天得而賞之。”
在這個理論基石上,他將人的得與失都歸之於天,細分為理、性、命:“世之高論者競為幽僻之語以欺人,使人跂懸而不可及,憒瞀而不能知,則盡而舍之,其實奚遠哉?是不是,理也;才不才,性也;遇不遇,命也。”(《理性命》)。
在“理”的認知上,他認為“有茲事必有茲理,無茲理必無茲事”(《迂書·無怪》)。理是第一性的,事是派生的,這個觀點與“二程”一致。但對“格物”的理解又不同於“二程”的“格猶窮也,物猶理也。猶曰窮其理而已矣”,將格物與窮理畫等號。
司馬光認為:“格,猶扡也,禦也,能扡禦外物也。”原因是“人情莫不好善而惡惡,慕是而羞非。然善且是者蓋寡,惡且非者實多,何哉?皆物誘之也,物趨之也”。故而,他從人自身出發強調要躬己以誠。無論為學還是做人,都應講“誠”。
他說:“鞠躬便辟,不足為恭。長號流涕,不足為哀。敝衣糲食,不足為儉。三者以之欺人可矣,感人則未也。君子所以感人者,其惟誠乎!欺人者,不旋踵,人必知之;感人者,益久而人益信之。”(《迂書·三欺》)。
是的,在一個麵具化的社會裏,誰能說甜言蜜語就是愛的內心剖白?誰又能說淚眼汪汪就是哀切至深?
司馬光就是一個外不欺人、內不欺己的真君子。孝友忠信,恭儉正直,居處有法,行止有禮。這些優秀的個人道德品格,也使他具有了強烈的人格感召力。
脫脫打破用墨常規,在《宋史》裏用六千多字的浩大篇幅來為司馬光作傳,正是服膺於司馬光的高蹈人格力量。
司馬光以判西京禦史台的微職,居於洛陽十五年,但他“凡居洛陽十五年,天下以為真宰相,田夫野老皆號為司馬相公,婦人、孺子亦知其為君實也”。“誠心自然,天下敬信,陝、洛間皆化其德。”閭裏百姓有兄弟之間欲起膩,有妯娌要翻臉,他們會先思忖一下,“君實得無知之乎?”因擔心司馬光知道而和好如初。
司馬光“於物澹然無所好”,“惡衣菲食以終其身”,當老妻病死之後,他甚至賣田以葬。但卻大方地自掏腰包,為邵雍先生購置“安樂窩”。
司馬光常說:“吾無過人者,但平生所為,未嚐有不可對人言者耳。”這種作風甚至影響了他家的園丁。
洛陽風俗,在春天裏私家花園要向民眾開放,敞園接納遊客之日,園丁會得到遊客隨意所贈的一些“茶湯錢”,按時俗此錢園丁要與主人平分。司馬光的“獨樂園”在開放中,園丁呂直得到“茶湯錢”一千,司馬光讓呂直將這些錢全部拿走,呂直卻再三要留給主人,司馬光怒後,呂直才拿錢走人。十幾天後,呂直卻用這錢在園中蓋了一個井亭,問他原因,呂直說:“獨相公不愛錢歟?”
司馬光的巨大聲名甚至傳到了遙遠的遼國。呂公著就講過:“昨使契丹,彼接伴問副使狄諮曰:‘司馬中丞今為何官?’諮曰:‘為翰林兼侍讀。’其人曰:‘不為中丞邪?聞是人甚忠亮。’”
宋哲宗時的大文人王辟之在他的《澠水燕談錄》中回憶:“司馬文正公以高才令德,大得中外之望。故公之退十有餘年,天下之人日冀其複用。熙寧末,餘夜宿青州北淄河馬鋪,晨起行,見村民百人,歡呼踴躍,自北而南。餘驚問之,皆曰:‘傳司馬為宰相矣。’餘以為雖出於野人妄傳,亦其情之所素欲也。”
宋神宗死後,司馬光從洛陽來到汴京赴闕吊唁。衛士望見他,皆以手加額,敬禮示意。司馬光所到之處,百姓遮道聚觀,呼聲夾道:“公無歸洛!留相天子,活百姓。”
就是這樣一位為民愛戴之人,在宋徽宗時,獨擅政權的蔡京卻親撰《奸黨碑》,將司馬光列入碑中,以傳臭萬年。
一個叫安民的長安石匠被派來刻字,他拒絕道:“民愚人,固不知立碑之意。但如司馬相公者,海內稱其正直,今謂之奸邪,民不忍刻也。”府官怒,欲加罪,安民哭泣著說:“被役不敢辭,乞免鐫‘安民’二字於石末,恐得罪於後世。”連一個普通石匠都如此深深敬仰!
生前享德名於世,死後存英名於世,才是真的永垂不朽。
七。
公元一〇七六年,因受到宋神宗抵製及小人呂惠卿攻擊,精神受到重大打擊的王安石辭相,從此息居江寧。
司馬光則於公元一〇八四年完成《資治通鑒》,升為資政殿學士後,仍閑居洛陽。公元一〇八五年三月,宋神宗死去,九歲的宋哲宗登基,垂簾聽政的太皇太後高氏下詔召司馬光入朝,被啟用為宰相。
生命的終點漸漸靠近,已幾近油盡燈滅的他,竭盡生命的最後時光與全部精力隻做一件事:推倒新政,革除新法。
有人勸他應該防後患,司馬光慨然說:“天若祚宋,必無此事!”
這裏再回到王安石的“熙寧變法”,反思兩個問題:為什麼以司馬光為首的士大夫階層普遍反對新法?又為什麼司馬光在民間有著那麼高的擁呼之聲?
必須要說,王安石變法的初衷極好,為的是革除舊弊,富國強兵。但其指導思想卻是以國家壟斷經營,用與民爭利的方式來增加財政收入。這在堅持“民為邦本”儒家思想的司馬光眼裏,就屬於倒行逆施,不可能不起而反對。
這種反對,是司馬光對曆史走向的深刻研究,以及對現實脈動的精確把握之後作出的深刻判斷。推行新法的初衷哪怕再好,但隻要建立在與民爭利的平台之上,而不是律約官場,那麼就會給本已貪婪的官吏製造更多盤剝百姓的機會,變法就會擾民,從而引起自下至上的反感,最終動搖國家的根基。
事實是,比如青苗法在推行過程中,地方官吏因之帶來了更大的腐敗空間,他們借機提高貸款利息,加重農民負擔,遭到各地百姓強烈反對。
還比如保甲法在推行時,百姓為逃避供養軍隊的高額賦稅和被抽去當兵的雙重威脅,發生了很多斷臂、毀體的自殘事件。
針對王安石提拔重用了一批投機分子,司馬光曾當麵警告王安石:“君子難進易退,小人反是。若小人得路,豈可去也?必成讎敵。他日將悔之。”最後,這也不幸被言中。
因而,司馬光對新法的反對與抵製,絕非史界泛泛者雲,是因封建官僚地主階級自己的利益被觸動,而是出於儒家最核心的民本思想,以及清醒的曆史與現實打量。
所以,司馬光的反對最堅決,也最徹底。王安石自己就說,自始至終沒有改變反對變法態度的隻有一個人,他就是司馬君實。
不應該忽視司馬光與王安石的共同之處。兩人都懷著一顆憂國憂民之心,都希望改革弊政,實現國富民安。他們的分歧,隻是共同目標下的具體方法不同的爭論。司馬光說過:“光與介甫趨向雖殊,大歸則同。”王安石也說他與司馬光議事每不合,原因是“所操之術多異故也”。而在具體的私人關係上,他們始終彼此尊敬,相互仰望。
我堅決反對你的行為,但我堅決尊敬你的為人!
司馬光則尤為令人感佩。宋哲宗元祐元年,公元一〇八六年五月,王安石在江寧病故。噩耗傳來,司馬光深為悲憾,他特寫信給執政的呂公著:“介甫文章節義,過人處甚多……不幸介甫謝世,反複之徒必詆毀百端。光意以謂朝廷特宜優加厚禮,以振起浮薄之風!”(《與呂晦叔第二簡》)正是在司馬光的強烈建議下,一向反對變法的高太後才追贈王安石為太傅。
同年九月,享年六十八歲的司馬光也離開人世,一對老友兼政敵結伴而去。
這個送葬場麵古今罕見:“京師人罷市往吊,鬻衣以致奠,巷哭以過車。及葬,哭者如哭其私親。嶺南封州父老亦相率具祭,都中及四方皆畫像以祀,飲食必祝。”
自司馬光死後,中國曆史上的任何一個官員被送別時,再也沒有出現過類似的感人場麵。連死,大師都可以營造為絕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