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誠惶誠恐的趙曙想謙虛一下,表示不敢接受時,又是司馬光站出來,向他義正詞嚴地講:“皇子辭不貲之富,至於旬月,其賢於人遠矣。然父召無諾,君命召不俟駕,願以臣子大義責皇子,宜必入。”趙曙這才且驚且喜地受命。
三。
進諫是需要勇氣的,但納諫更需要勇氣。
雙方缺一不可。相對於進諫者那張麵折庭爭的勇敢的嘴,納諫人那雙從善如流、有理性分辨的耳朵更顯可貴。
在唐朝,魏征的嘴巴與李世民的耳朵便形成了良好的默契對應關係。但魏征的直諫,卻似乎總有著某種為反襯太宗虛懷若穀而故意犯難較勁的成分,納諫與進諫雙方有演雙簧的濃重痕跡。破綻就表現在,魏征絕不非議同僚,隻是揪太宗可有可無的小瑕疵。這樣做的好處是,一是不開罪同事,贏得群眾基礎;二是在反證領袖的高大中獲得上司滿意。
魏征享有的千古直臣之名,其實是可以打個大大的問號的。
司馬光不這樣。他的進諫沒有選擇,也沒有前提,更沒有禁忌。
極受宋仁宗信賴的宦官麥允言死後,皇上違反禮製賜給鹵簿,即按一品官的儀仗出殯。司馬光上書指出:“繁纓以朝,孔子且猶不可。允言近習之臣,非有元勳大勞而贈以三公官,給一品鹵簿,其為繁纓,不亦大乎?”
權高位重的夏竦,死後被仁宗賜諡“文正”,滿朝無人反對,獨官職僅為同知禮院的司馬光大搖其頭,他向仁宗詰問:“此諡之至美者,竦何人,可以當之?”宋仁宗於是改諡其為“文莊”。
宋仁宗因追念章懿皇太後,即曆史上“狸貓換太子”傳說中的受害者李宸妃,將自己愛女兗國公主嫁給她的侄子李瑋,婚後小兩口卻感情不好,仁宗下詔黜李瑋衛州,兗國公主回大內禁中居住。司馬光為此進諫:“瑋既黜,主安得無罪?”仁宗聽聞後,降公主沂國,待李氏恩遇不衰。
充媛董氏死,宋仁宗贈淑妃,輟朝成服,百官奉慰,定諡,行冊禮,葬給鹵簿。司馬光又來指責:“董氏秩本微,病革方拜充媛。古者婦人無諡,近製惟皇後有之。鹵簿本以賞軍功,未嚐施於婦人。唐平陽公主有舉兵佐高祖定天下功,乃得給。至韋庶人始令妃主葬日皆給鼓吹,非令典,不足法!”
不管是朝中權臣還是大內寵宦,不管是帝王寵妃還是皇帝愛女,司馬光統統不管不顧,隻要有悖於禮,不合法度,那我就據理力爭,奮起指責。
宋英宗於公元一〇六三年即位,上台後詔集群臣集議濮王典禮。
起因是,英宗即位之前,其生父濮安懿王趙允讓已死,宰相韓琦、參知政事歐陽修等認為應尊濮王為“皇考”,龍圖閣待製司馬光表示反對,他認為,為人後者為之子,不得顧私親。“漢宣帝為孝昭後,終不追尊衛太子、史皇孫;光武上繼元帝,亦不追尊钜鹿、南頓君,此萬世法也。”於是與諫官呂誨、範純仁、呂大防等人強烈主張崇濮王為“皇伯”。最後,曹太後從後宮降下懿旨,以“皇考”定論。
表麵看來是正反兩派在圍繞一件不涼不酸的事情相互爭議,其實,反對派是在冒犯宋英宗本人,不給現任領導麵子。結果,呂誨、範純仁、呂大防等因此被黜,為此司馬光請求一同被貶放。
曹佾是曹太後的親弟弟,被宋英宗擢升為相。而此時宋英宗因病不能親政,朝政由曹太後垂簾。司馬光卻無所顧忌地上書指出:“陛下欲以慰母心,而遷除無名,則宿衛將帥、內侍小臣,必有覬望。”
官宦任守忠見風使舵、左右逢源,在宋仁宗準備立趙宗實(即趙曙)為皇子時千方百計進行阻撓。宋英宗即位後,任守忠又捏造謠言,在宋英宗與曹太後之間挑撥離間,搬弄是非。但他卻深得宋英宗信任,致使其勢焰熏天。麵對他,司馬光毫無畏懼,上書英宗直指其奸:“守忠大奸,陛下為皇子,非守忠意,沮壞大策,離間百端,賴先帝不聽;及陛下嗣位,反覆交構,國之大賊。乞斬於都市,以謝天下。”而宰相韓琦、富弼則竭力庇護任守忠,無奈,宋英宗隻好降任守忠為節度副使,天下人聞之稱快。
公元一〇六七年,兵部員外郎王廣淵除直集賢院。司馬光再次上書直言其佞:“漢衛綰不從太子飲,故景帝待之厚。周張美私以公錢給世宗,故世宗薄之。廣淵交結奔競,世無與比,當仁宗之世,私自托於陛下,豈忠臣哉?今當治其罪,而更賞之,何以厲人臣之節?”(《宋史·王廣淵列傳》)一向信好王廣淵的宋英宗沒有聽取直諫,但由此也更為器重司馬光,升其為龍圖閣直學士。
司馬光像一個安置在大宋朝廷的敏感警報係統,不管是誰,也不管他的背景多複雜,牽涉的事體有多大,隻要逾越了法度,超越安全警戒線,我便狂鳴不已,向整個王朝報警。
有意思的是,司馬光也曾將自己比喻為一隻晨雞,在《朝雞王樂道》詩中,他暗許自己“清曉長鳴獨先眾,朝者恃此能知時”,能“一聲高興耳目醒,四遠群陰俱避易”。
如今,這隻雄雞的叫聲已然不能叫醒夢中人了,他怎麼能不為之黯然呢?
“三十餘年西複東,勞生薄宦等飛蓬。所存舊業惟清白,不負明君有樸忠。早避喧煩真得策,未逢危辱好收功。太平角處農桑滿,贏取閭閻鶴發翁。”(《初到洛中書懷》)這首詩的字裏行間已然透出厭倦朝廷、移情林下的情緒了。
他,的確厭煩了。
四。
公元一〇六七年,年僅二十歲的宋神宗即位,改元熙寧。
熙寧。一提到這個年號,就會讓人想到中國曆史上一場聲勢浩大的變法。當然還會想到在這場變法中引吭高歌的領唱王安石。
範仲淹所領導的“慶曆新政”失敗以後,多年來北宋國家財政空虛、官員機構龐大、軍事力量疲軟等問題日益突出。
公元一〇六四年,治平元年五月,反對變法的曹太後終於撤簾還政,親政之後的宋英宗實在想有所作為。甫親政,他就向大臣們提出一個嚴肅命題:“積弊甚眾,何以裁救?”到治平三年九月,宋英宗才又提出“去冗官之患”,對腐敗的吏治進行了一定程度的改革。可惜,雄心勃勃想有番作為的宋英宗於次年正月去世,他的一腔改革宏願隻能留待後人去實現。
於是,大宋權力寶座上出現了趙頊,他就是曆史上有賢君之稱的宋神宗。
趙頊尚為太子時,即已深察國家政體中存在的種種積弊,並一心奮發圖強。他特別留意那些要求改革的呼聲。王安石於嘉祐三年(公元一〇五八年)任度支判官時,曾向宋仁宗上萬言書,對官製、科舉以及奢靡無節的頹敗風氣作了深刻的揭露,並請求改革政治,加強邊防,提出“收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的理財思路。當時雖未引起朝廷的重視,但其言辭懇切、深中肯綮的《言事書》卻給趙頊留下了極深的印象。
公元一〇六七年,宋神宗即位之後立即起用王安石為江寧知府,旋即又詔他為翰林學士兼侍講。公元一〇六八年,宋神宗再次詔王安石“越次入對”,商討變法。公元一〇六九年,熙寧三年,任王安石為參知政事,主持變法。為保障變法順利實施,特設立製置三司條例司,王安石物色了一批擁護變法的官員參與製訂新法。他以“天命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不足法”的超凡勇氣,大刀闊斧地在全國範圍內推行新法。同年,頒布實行均輸法、青苗法(常平法)、農田水利法。
熙寧改革也一直在反對派激烈抵製與嚴厲批評聲中艱難進行。反對者的陣營十分強大,這中間有在深宮仍具有話語權的太皇太後曹氏,甚至還包括“慶曆新政”中的改革派韓琦、富弼等三朝元老,也包括程顥、邵康節、張載等學界名流。圍繞改革,形成新舊兩黨。
為強化新政推行,王安石一方麵對許多舊黨人物進行嚴厲打擊,如呂公著被貶知潁州,趙抃貶知杭州,程顥貶譴京西路提點刑獄,張戩貶知公安;一方麵為聚集擁護力量,又極為草率地提拔任用了一批德能皆衰的政治投機者,造成了忠良早罷黜、奸小充廟堂的失衡局麵。
司馬光就站在“熙寧變法”的反對者行列中。
麵對紛擾詭譎的政壇,久生寄居林下之心的司馬光早已罷息了當年“深懼歲月頹,宿心空棄捐”的懸想,他幾乎是帶著一副自我邊緣化的心態走進神宗一朝的。
且看《宋史》中的這段記載:“神宗即位,擢光為翰林學士,光力辭。帝曰:‘古之君子,或學而不文,或文而不學,惟董仲舒、揚雄兼之。卿有文學,何辭為?’對曰:‘臣不能為四六。’帝曰:‘如兩漢製詔可也;且卿能進士取高第,而雲不能四六,何邪?’竟不獲辭。”
被授予翰林學士卻拒辭不就,給出的理由更是牽強:俺不會寫四六駢文。真正的原因在哪裏呢?在於王安石此時為翰林學士,道不同不相為謀,司馬光不屑與之同列。
五。
這期間還發生了一件影響朝野的刑事案件。
登州女子阿雲在母親去世守喪未結時,因外力被迫嫁給了一個叫韋阿大的人。阿雲嫌韋阿大醜陋,新婚之夜謀害韋阿大,結果刀斷新郎一指,阿雲後來投案自首。案件上報審刑院和大理寺後,審刑院和大理寺認為應以謀殺罪處決阿雲,而登州知州卻認為此樁婚事本不合法,阿雲無罪。爭執不下中,此案上報到宋神宗那裏,神宗令翰林學士王安石與知製誥司馬光對案件進行裁定。
王安石認為登州方麵判決合理,應該無罪釋放阿雲;司馬光卻認為審刑院判決正確,應該對阿雲處以極刑。其後,禦史中丞滕甫、侍禦史錢頡等人上書支持司馬光,呂公著上書支持王安石。圍繞這個普通的民事案件,朝廷官員之中迅速形成正反兩大派,結果挺司馬光的一方受到王安石製裁,知禦史劉述、集賢校理丁諷、審刑院詳議官王師元等人被彈劾,經司馬光上書,神宗代為極力辯解,這些官員才得以幸免。
這個普通不過的案子,其實已經反映出王安石與司馬光之間政見的嚴重不合。
王安石認為,祖宗成法不可不變,天下民意洶洶又如何,隻要能增加國家財政收入,有利於強軍固國,那麼就都應該無所顧忌地大力推行。司馬光則認為,國家不應該去與老百姓爭利,國家的強大之本在於取法三代的治國理念,開源節流方才是增加財政的正確途徑。
從他們二人的當麵辯論也能瞅見彼此存在的嚴重分歧。
司馬光說:“救災節用,宜自貴近始,可聽也。”王安石說:“常袞辭堂饌,時以為袞自知不能,當辭位不當辭祿。且國用不足,非當世急務,所以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財者故也。”司馬光說:“善理財者,不過頭會箕斂爾。”王安石反駁:“不然,善理財者,不加賦而國用足。”司馬光對答:“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財貨百物,不在民,則在官,彼設法奪民,其害乃甚於加賦。此蓋桑羊欺武帝之言,太史公書之以見其不明耳。”
彼此的觀念之爭,最終導致他們之間徹底水火不容。
《宋史·司馬光列傳》中有記:“它日留對,帝曰:‘今天下洶洶者,孫叔敖所謂國之有是,眾之所惡也。’光曰:‘然。陛下當論其是非。今條例司所為,獨安石、韓絳、惠卿以為是耳,陛下豈能獨與此三人共為天下邪?’帝欲用光,訪之安石。安石曰:‘光外托劘上之名,內懷附之下實。所言盡害政之事,所與盡害政之人,而欲置之左右,使與國論,此消長之大機也。光才豈能害政,但在高位,則異論之人倚以為重。韓信立漢赤幟,趙卒氣奪,今用光,是與異論者立赤幟也。’”
公元一〇七〇年,宋神宗熙寧三年,針對青苗法在朝官員展開了更為激烈的論爭,反對者主要包括韓琦、司馬光、呂公著、範鎮、歐陽修、程顥、蘇轍、蘇軾、呂景、孫覺等人。韓琦上書對青苗法進行猛烈抨擊,神宗似有所悟,王安石為此托病居家,並請求解除職務。宋神宗於是準備啟用司馬光為樞密副使,司馬光再次拒絕,他說得很直截了當:“陛下所以用臣,蓋察其狂直,庶有補於國家。若徒以祿位榮之,而不取其言,是以天官私非其人也。臣徒以祿位自榮,而不能救生民之患,是盜竊名器以私其身也。陛下誠能罷製置條例司,追還提舉官,不行青苗、助役等法,雖不用臣,臣受賜多矣。”
宋神宗最終還是決定推行青苗法,並再次啟用王安石。反對變法者紛紛被解除朝中要職,貶往外地。司馬光也自請離京,以端明殿學士到長安知永興軍。
在長安與同年進士李堯夫贈別的詩中,他這樣寫道:“世路飽諳都是夢,人生可貴莫如身。會須築室臨清洛,相與攜筇戴葛巾。”身雖在宦途,人也雖在長安,但頭戴葛巾逍遙江湖的主意卻已拿定,目的地也很明確:洛陽。
終於如願以償,公元一〇七一年司馬光自請判西京禦史台,獲準。他自此退居洛陽,在牡丹叢中十五年絕口不提政壇之事。
六。
洛陽,這座與汴京等量齊觀的北宋西京,此時儼然成了“熙寧變法”反對者們集體療傷的後花園。
富弼、文彥博、呂公著、程頤、範鎮等人紛紛來到這裏,購園植草,買地侍花,將這裏營造成了一個鳥語花香的政治失意者精神療養中心。
遠在蜀地的蘇轍曾做客洛陽範鎮的東園,他情不自禁地寫下了這樣的詩行:“鄰家並侯伯,朱門掩芳菲,畦花被錦鏽,庭檜森旌旗,華堂洵金碧,疊觀凝煙霏,仿佛象宮禁,蕭條遠喧卑。”一句“鄰家並侯伯”已道出居住者的顯赫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