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原以為公司會fire我,我正要與你談如何領取失業金申請表一事。”新喬用緩慢而低沉的語氣說。
聽了這話後,麗絲和克裏斯顯得有幾分失望地收起了得意的目光。接下去新喬不等麗絲問便繼續說:
“我回家之後又冷靜地回想了一下在公司發生的一切,有一點我承認,是我處理事情的方法不當,我不應該在克裏斯讓我處理‘上海同利’傳真時提傭金之事,因為這略帶有強迫性,即使我想要的傭金是克裏斯事先應允的,也是符合公司對銷售人員政策規定的。我試著站在克裏斯的角度考慮了一下,他當時的態度也並不十分沒有道理。”這的確是新喬在家曾想過的,他說完向克裏斯含歉意地點了點頭。克裏斯也點了點頭。
麗絲滿意地點了一下頭,然後從抽屜裏拿出一封信,遞給新喬:“這是我們寫給你的一封信,那你就在上麵簽個字吧。”
新喬打開信,那上麵是這樣寫的:
“人事處檔案記錄,致Jimmy:因為你的指導上級向你提出的一個十分簡單的要求,即讓你處理一個普通的傳真,竟致使你揚言要辭職。你這種對待上級的態度是十分不能容忍的,因為你沒有在關鍵時刻控製自己的能力。
“這是第二次針對與前一次(1995年3月2日)同樣的事件所寫的備忘錄,因為你竟然從公司副總裁斯坦的辦公室中storm out,這表現了你極端的缺乏理智,你必須改變自己的做法。
“鑒於上述情況,我們決定對你的行為做為期兩個月的觀察,如果屆時仍無改進的話,我們將采取recourse(問責行動)。
“你的行為表現出極度的不成熟(lack of maturity),所以我們現階段絕不考慮你要求在中國擔任辦事處管理職位的申請。
“我們誠心希望你能為在近期內改變你的行為而做最大的努力。”
底下是人事部麗絲和出口部經理克裏斯的簽字。
之後是打印的新喬的名字和為簽字留下的空白。
之後是cc(拷貝)副總裁斯坦和總裁布雷基。
新喬看完信的全部內容後,將信又緩慢地還給麗絲。
“對不起,我不能在這封信上簽字。”
“為什麼?”兩個人都一下變了臉色,克裏斯想說什麼,麗絲將他拉住後說,“這信中的事全是事實啊,是你從VP的辦公室中storm out的。”
“你說得一點也沒錯,是我主動從他房間裏出來的,這是不對的行為,我甘願對我做的一切不恰當的事負責,也願為我的態度向任何人道歉。但是你的信中遺漏了一個重要的事實,就是我是由於什麼原因從他的房間裏storm out的。是他先侮辱了我!如果我的storm out是一件事情的結果的話,那麼他對我說的bullshit則是我出來的原因。如果你把這一點作為事實也寫上去的話,我便簽字。”
“你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從VP的房間裏storm out啊,這是irrational(不理智)的行為。”麗絲說。
“但那是在我受侮辱後唯一的自衛方式。如果有人打了你一拳,你將如何呢,你能不去還擊嗎,你能去責怪還擊的人不理智嗎?”
“他是VP,是副總裁呀!”
“我承認作為VP他是我的上級,但在做人方麵我們是平等的,公司不應該在人格方麵用不同的尺度去衡量不同等級的人。”
“你知道如果你不簽字,公司將采取什麼行動嗎,克裏斯,叫什麼來著?”
“Recourse。”克裏斯回答。
那封信肯定是克裏斯寫的,因為法裔的麗絲的英文水平寫不出來那麼複雜的句子。上次新喬和克裏斯作戰後(1995年3月2日),克裏斯也是寫了這麼一封信,讓麗絲以人事部的名義給新喬,但麗絲在與新喬交談後發覺是新喬有理,於是拒絕發信給新喬,克裏斯隻得自己將那封信直接寫給了新喬。
“我熱愛我正在從事的事業,因為它耗費了我近兩年的生命。但是如果因不在此信上簽字公司就要采取什麼行動的話,我絕不會在這信上寫上我的名字,並情願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後果,包括被fire!”新喬用冷靜的語氣一字一句地說。
兩人被新喬的堅定和冷靜驚住了。在一個為保住一份工作可以犧牲一切的國度裏,還有什麼比說“甘願被解雇”更能使人震驚的呢?這顯然是麗絲和克裏斯沒有預料到、沒做好心理準備的情景。
“Jimmy,你也太固執了!”克裏斯說。
“Jimmy,你也太idealist(理想主義)了!”麗絲說,“要知道社會上並非完全像大家想象中的那樣,你也並不是完全沒有道理,但VP畢竟是VP嘛!你怎麼能像理想中的那樣要求大家都平等呢?”
“這也是我來加拿大的原因之一。”新喬說。
“Jimmy,”克裏斯說,“看來你對北美社會還不太了解,你沒有看電視和廣播裏天天用bullshit、 fuck一類的詞彙嗎?斯坦和‘大魚’是不講理的人,這個我也知道,但二十年來我不也都忍受下來了嗎?如果你連一句bullshit都覺得接受不了,你怎麼在北美、在T公司工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