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八論證驗(1 / 3)

原文:

呂曰:“嫌者病,而好道之人求無病而安長。怕者死,而好道之人欲不死而長生。舉世人在世中,而好道之人欲升仙而遊物外。舉世人在地上,而好道之人欲超凡而入洞天。所以甘於勞苦而守於貧賤,遊心在清淡瀟灑之中,潛跡於曠野荒僻之地。一向行持,不知功之深淺、法之交換,難測改易之早晚。所謂下功之後,而證驗次序如何?”

鍾曰:“苦誌行持,終不見功者,非道負人。蓋奉道之人,不從明師,而所受非法。依法行持,終不見功者,非道負人。蓋奉道之人,不知時候,而所以不成。若遇明師而得法,行大法以依時,何患證驗而不有也。”

譯文:

呂說:“人人嫌病,然而,喜好大道的人追求無病平安。人人怕死,然而,喜好大道的人期望不死長生。全體世人都在人世中,然而,喜好大道的人期望升仙後遊於物外。全體世人都在大地上,然而,喜好大道的人期望超凡後升入洞天。所以,他們甘於勞苦,守於貧賤,遊心在清淡、瀟灑之中,潛跡於曠野、荒僻之地。由於他們始終專一修煉,不知道他們功夫的深淺、方法的變換,難以猜測改變的時機和火候。從開始練功之後,如何驗證練功的次序呢?”

鍾說:“苦誌修煉,始終不見長功,不是大道辜負了人,而是信奉大道的人沒有隨從明師,所接受的不是正法。依法修煉,始終不見長功,不是大道辜負了人,而是信奉大道的人不知道天時火候,所以不能成功。如果幸遇明師,而且得到了正確的方法,依照天時行使大法,為什麼擔憂驗證時沒有結果呢。”

疏解:

仙道是建立在人道基礎之上,又超越了人道。從人道的角度隻能看到仙道的表麵現象,不可能認識到仙道的本質。

從頭至尾,仙道的整個過程都是可以驗證的。

原文:

呂曰:“所謂法者,有數乎?所謂時者,有數乎?”

鍾曰:“法有十二科:

匹配陰陽第一、聚散水火第二、交媾龍虎第三、燒煉丹藥第四、肘後飛金晶第五、玉液還丹第六、玉液煉形第七、金液還丹第八、金液煉形第九、朝元煉氣第十、內觀交換第十一、超脫分形第十二。

其時,則年中法天地陰陽升降之理,月中法日月往來之數。日中有四正、八卦、十幹、十二支、一百刻、六千分。依法區分,自一日之後,證驗次序,以至脫質升仙,無差毫末。

始也淫邪盡罷,而外行兼修,凡采藥之次而金精充滿,心境自除,以煞陰鬼。次心經上湧,口有甘液。次陰陽擊搏,時時腹中聞風雷之聲。

次魂魄不定,夢寐多有恐悸之境。次六腑四肢或生微疾小病,不療自愈。次丹田夜則自暖,形容晝則清秀。

次居暗室而目有神光自現。

次夢中雄勇,物不能害,而人不能欺,或如抱得嬰兒歸。次金關玉鎖封固,以絕夢泄遺漏。

次鳴雷一聲,關節通連而驚汗四溢。

次玉液烹漱以成凝酥。次靈液成膏,漸畏腥檀,以充口腹。次塵骨將輕而變陽神,步趨奔馬,行止如飛。次對境無心,而絕嗜欲。次真氣入物,可以療人疾病。

次內觀明朗而不暗昧。次雙目瞳仁如點漆,皺臉重舒而紺發再生,已少者永駐童顏。次真氣漸足而似常飽,所食不多而飲酒無量,終不見醉。次身體光澤神氣秀媚,聖丹生味,靈液透香,真香異味,常在口鼻之間,人或知之而聞之。次以目睹百步而見秋毫。次身體之間,舊痕殘靨,自然消除,涕淚誕汗亦不見有。次胎完氣足以絕飲食。次內誌清高,以合太虛,凡情凡愛,心境自絕。下盡九蟲,上死三屍。次魂魄不遊,以絕夢寐。神彩精爽,更無晝夜。次陽精成體,神府堅固,四體不畏寒暑。次生死不能相幹,而坐忘內觀以遊華胥。神仙之國,女樂樓台,繁華美麗,殆非人世所有也。次功滿行足,陰功①報應,審授三清真篆。陰陽變化,可能預知人事舉止,先見災福。次觸目塵冗,以厭往還,潔身靜處,胎仙可見,身外有身,是為神聖。次真氣純陽,籲嗬可幹外汞。次胎仙常欲騰飛,祥光生於臥室。次靜中時聞樂聲。次常人對麵,雖彼富貴之徒,亦聞腥穢,蓋凡骨俗體也。次神彩自可變移,容儀成而仙姿。可比玉樹,異骨透出金色。次行止去處,常有神祗②自來朝現,驅用招呼,一如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