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官僚帝國的時代從春秋戰國到秦漢(2 / 3)

第二節法家帝國——秦

在戰國七雄中,秦國是公認的貫徹法家學說最為徹底的國度,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秦國原來處在西周宗法體係中的邊緣,傳統的文化和製度約束較少。但是,如果不是秦孝公碰上了商鞅(時為衛鞅),而後者恰是負有一套當時最為功利也最為徹底的法家思想與操作體係的人,秦國也未必注定會成為角逐中的勝利者。秦孝公的堅定支持,使得商鞅能以殘酷而堅決的方式,在秦國徹底地擊垮舊貴族的抵抗,確立一套獎勵耕戰與嚴刑峻法並行的軍國體製。由於這套體製對於秦國的強盛確實有立竿見影的效果,所以秦孝公的繼任者雖然不喜歡商鞅,報複性地使商鞅變成自己思想體係的犧牲品,但卻將這種國家體製甚至思想都繼承了下來,使得秦國能夠最終掃平六國,一統天下。

秦朝是帝國體製的首創者,其皇帝製度、官僚結構、行政體係和迅捷的交通信息網絡,都成為後世製度效法的基本模板,但是作為“大一統”帝國的某些內涵,比如從戰國時期承襲下來的軍國社會結構、缺少文治精神的嚴格的苛法治理方式、“以吏為師”的教化模式等等,卻在後來轉化為一種製度的隱性成分,雖然一直陰魂不散,但卻不再占據政壇主流,而這些內涵在當時恰恰成為秦朝的一種特色。

一、皇帝製度的確立

自春秋以來,隨著君權的分量逐漸加重,各國君主開始在名號上做文章,楚國率先突破諸侯公、侯、伯、子序列的局限,自稱為王,跟原來的宗主周王齊列。到了戰國時期,各國君主先後都變成了王。進入戰國中後期,七雄中的強者已經不滿足於王的稱號,於是有了秦與齊並稱東西帝的提議。後此議雖寢,但秦國的帝製建構卻已經進入軌道,待到秦始皇嬴政親手翦滅以他的相父呂不韋為首的集團,不顧母親的情麵鏟除膠毒集團之後,嬴政已經變成了中國曆史上權力空前集中、至少在形式上可以不受任何製約的君主。

“六王畢,四海一”,滅六國、大一統之後,建設新的王權體製進入議程,嬴政命群臣“議帝號”。丞相王綰、禦史大夫馮劫、廷尉李斯在與諸博士商議了一通之後報告,秦王嬴政的功業已經超過古之五帝,而五帝之前有三皇,天皇、地皇和泰皇,三皇以泰皇為最尊,所以建議嬴政給自己加號為“泰皇”。由於泰皇已經有“人”稱過,嬴政在此建議的基礎上,取“三皇”一個“皇”字,摘“五帝”一個“帝”字,合起來成為“皇帝”,自己是“始皇帝”,以後傳之二世、三世乃至萬世。在“皇帝”名號誕生的同時,還建構了一整套皇帝獨享的符號和禮儀體係,皇帝自稱曰“朕”,其命曰“製”,令為“詔”,皇帝的命令文告從此有了專有名詞,這種專有名詞後來到西漢時期又發展出“策”與“敕”,與皇帝名號一同延續下來。另根據“五行”與“五德”相配相應、循環運行的道理,嬴政和他的謀士們認為自己代周而興,周為火德,則秦應為水德,故服色旌旗尚黑。此外,皇帝製度還應該有相應的後宮製度、繼承製度和宦官製度,隻是由於項羽的一把火,秦朝留下的典章太少,所以這方麵一向語焉不詳。

從秦朝皇帝製度的建構看,至少有三點是明確的:第一,雖然秦對儒家學說不感興趣,但其製度建構的元素卻依然是西周以來的禮儀典章,甚至包含了儒家一向尊崇的三皇五帝,從這個意義上講,秦朝的政治文化依然與西周以來的典章禮儀文化有某種關係,事實上,秦朝製定朝儀以及封禪之禮,都曾寄希望於儒生。第二,自春秋戰國以來的各種學說的發展,也影響到了製度的生成,比如陰陽五行學說。事實上,不僅秦始皇的相父呂不韋主持編撰《呂氏春秋》時雜涉旁收,就是不久後開始執行焚書坑儒、思想禁錮政策的秦始皇,也同樣擺脫不了春秋戰國時期百家學說的影響,有意識地利用各種學說為自己服務,他的思想禁錮政策實際上並不針對朝廷,而是指向民間。第三,這時被推崇的法家思想,對於製度建設還缺乏形而上的理論支撐,所以秦始皇們在從事製度建構時,不得不雜涉旁收,未免使其製度存在內在矛盾和缺陷,比如對皇帝製度“德政”的認可,與秦朝的現行政策就相抵牾;承認五德循環的思想與皇位傳之萬世的設想也相矛盾。

二、鏟平貴族政治,實行社會等級流動化

鏟平貴族政治的舉措,從商鞅變法時就已經開始了,國家的爵位不再世襲,一切以軍功和農業生產的業績為準。統一後,六國的舊貴族被強行遷徙到秦地,從而使其失去財富和社會根基,化為平民。整個社會基本上隻存在兩種人,一種為黔首,即平民,一種為官吏和軍功爵位獲得者。在這兩大群體之外,是由刑法體係產生的大量的刑徒(實際上是無償的勞動力)。平民的主體是農民,他們以一家一戶為單位,被嚴格地編製在半軍事化的什伍結構之中,不得隨意遷徙,同時要為國家服兵役和勞役,並提供各種賦稅。但是他們是具有法定資格的平民,可以通過事功升為官吏和有爵位者。同樣,官吏和有爵位的人雖然有田產,甚至擁有仆役和佃戶,但隻要犯了過失,或者說皇帝認為他們犯了過失,那麼他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會被剝奪。中小的軍功貴族還可以以爵位贖罪,位於高位的人,恐怕連這一點都不可能。從秦始皇到秦二世,原來開國的第一代大軍功貴族和位列三公的大臣,都遭到了滅頂之災,王綰、王翦、李斯、蒙恬等莫不如此。

李斯被刑前對兒子感歎,現在我們想要牽黃犬出東門去攆兔子也不能夠了。典型地反映了這一社會現實:哪怕位至丞相,一旦“犯了罪”,則求為平民而不可得。

三、郡縣製與官僚金字塔

關於統一以後實行什麼樣的統治結構,秦朝的最高層有過一場爭論。丞相王綰等主張複舊,回到西周的封建製去,而李斯等人則堅持實行郡縣製,秦始皇采納了李斯的意見。雖然這不過是秦國製度的合理延伸,但卻意味著從此以後,間接統治的封建製結束,直接統治的帝國時代開始。在大一統的帝國框架下,最高統治者對國家的統治是借助官吏實現的,官吏被分成中央和地方兩個係統,從低級到高級,形成一個官僚的金字塔。所有的官吏可以說都是皇帝的雇員,官僚製內的官吏設置,主要是根據職務的需要安排的,相應的職務具有相應的俸祿和待遇,擔任相應的職位,就有相應的俸祿和待遇,不擔任就失去這一切。

秦朝的中央官製是從戰國時期的官製衍生而成,依然帶有西周王畿官製的痕跡,如錢穆先生所說,官員從職掌上看像是皇帝的家臣(參見錢穆:《中國曆代政治得失》,6頁,北京,三聯書店,2001。),但是西周王畿官員大多是諸侯和其他有封地的貴族兼任,而秦朝官員則沒有封地,是皇帝的雇員,官職意味著一切,所以他們是職業官僚,而他們所在的官僚體製不僅所擔負的行政責任比之西周時代要大得不可以道裏計,而且容易形成具有獨特品質的治理係統,不僅僅是皇帝個人意誌的工具,還有自身的運行邏輯。

秦朝的中央官製分成三個台階,第一層由丞相、太尉和禦史大夫(兼副丞相)組成,即後世所謂的三公。丞相是君主的主要助手,負責幾乎所有的國家事務(以行政為主),太尉是君主的主要軍事顧問和參謀,也可以在出征時擔任軍隊首領,禦史大夫主管對官員的監察,是中央和地方監察係統的首領,負有保障官僚體係正常運轉、尤其是保障官僚係統忠誠可靠的職責。三者互不相屬,各自開府,尤其是丞相,他的府就是一個無所不包的中央政府。三公在分工上各有所側重,互相牽製,防止專擅、獨大,從而保障了君權的絕對權威,可以說形成了中國古代政治體製中獨特的皇權下的行政、軍事和監察的三權分立結構。第二層由這樣一組官員組成:奉常,掌管宗廟禮儀;郎中令,掌管公堂掖門;廷尉,主管司法刑獄;治粟內史,掌管農業賦稅;典客,掌賓禮;宗正,負責皇族宗親的管理;衛尉,負責宮門戍衛、宮廷的保衛;太仆,掌皇家出行的輿馬;少府,掌管山海池澤之稅。這些官員,即後世所謂的九卿。與九卿同列的還有前後左右將軍。九卿從職務上看,基本上是圍繞著皇帝和皇家事務設置的,其中隻有廷尉、治粟內史更多地具有公共管理的性質,因此,這兩個職位明顯要比九卿中的其他職務更重要。第三層由更低一層次的官員組成,他們有:將作少府,掌宮室修建和修繕;詹事,掌皇後太子家事;中尉,負責京師的戍衛;主爵中尉,負責管理列侯事宜;五宮中郎將,負責皇帝出行的儀仗;諸博士,在禮儀問題上備顧問。這些官員,即後世所謂的列卿。

據卜憲群先生研究,三公、九卿體製的出現,跟中國哲學中,三和九這兩個數字具有特殊的意義有關,三、九體現著天數,是萬物滋生轉化的關鍵環節。(卜憲群:《秦漢官僚製度》,第四章,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

秦朝將境內分為36郡(後擴大為40郡),開驛道、設驛站溝通連接。地方官製分為兩級:郡與縣。京師地方主官為內史,其他郡則設郡守為主管,郡丞為副,郡尉掌武事。另設監禦史監督郡縣各官。縣一級,設縣令(小縣為縣長)、縣丞和縣尉。在縣以下,還設有鄉官和亭長,鄉有三老、嗇夫、遊徼。三老掌教化,嗇夫聽訟和收稅,遊徼巡查賊盜。嚴格講來,鄉官不是官僚體係中的正式官吏,隻是這個體係的補充和延伸,鄉官雖然也有俸祿,但十分微薄,主要還是靠在鄉間的產業為生。劉邦在秦朝曾為亭長,但自家謀生尚有困難,需靠兄長接濟,因此他父親怪他不會“治生”。

與官僚係統相配套的是文牘主義的盛行。官僚係統的運轉,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公文的傳遞,溝通各部門的信息,使政令上傳下達。諸如上計(各地定期彙報情況)、司法審批、一般行政事務、軍情奏報、監察等,無一不需要借助文牘來實現。皇帝實際上也是憑借文牘來掌握政局,了解國家運行的過程,秦始皇規定自己每天要看奏章120斤(簡牘),相當辛苦。實際上,在春秋戰國時期,隨著官僚係統的日益擴大,文牘已經流行,秦統一以後,取消封建製,皇帝與官吏共治天下,“書同文”成為一個首要的為政舉措。文字統一之後,顯然有利於政務信息的溝通,上行下達不存在文字上的障礙,但文牘主義也水漲船高,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從此以後,愈演愈烈。

四、“以吏為師”的政治文化

以商鞅變法為起點,秦國在社會基本層麵已經開始實行什伍編製、相互連坐、鼓勵告發的治理方式。隨著“法治化”的進程,相互監視、互相告訐的風尚在君主政治的導向下,開始在官場和社會上流行。在“大一統”的帝國格局內,所有人都是相互猜忌、互相敵視的,政治操作基本的指導思想是法家的“性惡說”。將人的本性定為惡,雖然看起來是對人和社會觀察得比較透徹,往往能看穿人行為動機的原發點,從而在操作中以惡製惡,但是這種露骨的政治操作,往往不僅將人行為中的善因子掃除幹淨,而且刺激了人與人之間的爭鬥,使人變成了狼,甚至比狼還要凶殘無情。從某種意義上說,這種情形對治理的危害更大,如夏曾佑所說:“夫性既惡矣,則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之間,其天性本無所謂忠、孝、慈、愛者,而弑奪殺害,乃為情理之常,於此而欲保全秩序,舍威刑劫製末由矣。”(夏曾佑:《中國古代史》,254頁,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雖然這種嚴刑峻法的治理方式在某一時間段內可以實現絕對的秩序,達到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境界,但強力手段稍有鬆懈,在爭鬥頻仍的狀況下,往往會因為一點火星,就引發衝天大火,導致空前的無序和混亂。

顯然,秦朝統治者對此是有所認識的,他們防範的辦法是徹底的愚民和思想禁錮政策,以期從根本上泯滅人們的反抗意識和反抗能力。統一後不久,秦始皇就采納李斯的建議,推行文化禁錮政策,以吏為師,盡焚民間書籍,以嚴刑禁止民間接觸任何除了醫藥、卜筮、種樹之類純技術性的書籍(偶語詩書者棄市),如果民眾要想知道點除了種田以外的事情,隻能以吏為師。以吏為師的意義是,基本上除了文吏以外,整個社會沒有有文字能力的人,所有的人,包括文吏在內,要學隻能學習朝廷的法令,人們看到的文字,也隻有朝廷的法令。意思就是說,法令要你做什麼你就做什麼,官吏要你怎麼做你就怎麼做,隻許刻板地遵行,不許有任何的違拗。反過來,對於文吏而言,掌握熟悉法令也是他們的最大政治資源,20世紀70年代發掘的雲夢秦墓,作為縣級文吏的墓主人喜,竟然將記載當時的法律條文的竹簡大量陪葬,除此之外,其他的書籍基本沒有。由此觀之,秦朝真是一個“法治”社會和“法治”的國度。

秦朝的法令,規定得非常嚴格,一點彈性也沒有。陳勝吳廣造反,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秦朝法令的刻板而且嚴酷。明明是因為大雨連天的緣故,陳勝吳廣等戍卒根本無法按期到達指定地點,但法令卻沒有一點可以變通的地方。明擺著到地方就要殺頭,但押送的軍官卻隻能嚴格執法,堅持要將戍卒送往死地,結果激出了覆滅秦朝的第一顆火星。

禁錮政策從焚書走向坑儒是非常自然的事情。原本,秦始皇對儒生還是頗為重視的,博士官基本上就是為他們而設置的。秦始皇在泰山封禪,開始還招了幾十個魯地的儒生議禮。一來,秦朝的禁錮政策並不涉及朝廷。道理很簡單,愚民不能愚皇帝,而儒生是為皇帝服務的。二來,作為一個王朝,儀式和排場是免不了的,而且也是統治者所喜歡的。秦始皇開始也希望儒生們為朝廷製禮儀,但是在一係列重大活動中,比如封禪、朝儀,儒生七嘴八舌,莫衷一是,惹得喜歡專斷幹脆的秦始皇特別不高興。隨後又發生了盧生議論朝廷的事情,這種事情,就當時而論,也許是李斯輩故意興獄,但隻要有這些“知識分子”存在,議論朝政的事情是免不了的。由盧生事件導致了對儒生的大規模迫害。嚴刑之下,儒生們相互告訐,越牽越多,最後有460餘人被活埋。460個儒生當然不是當時儒生的全部,更不是有知識者的全部,但從此以後,思想的禁錮就在全社會推開了。寫在竹簡上的,隻剩下了枯燥的法令條文。有材科說,所坑之人中,也有方士。當時的方士欺騙秦始皇之事,非止一端,被坑也有可能。

然而,嚴厲的禁錮政策並沒有使王朝的統治固若金湯,愚民的結果,也惡化了人性。我們前麵說過,性惡論基礎上的治理術,無視倫理道德的作用,將人們的行為規範全綁在繁複而苛刻的法令上,所有的人不存在一丁點的人情,結果是使人變成了食肉動物,一旦作亂,往往毫無顧忌。而且,秦朝比較徹底地打破了權勢地位的世襲傳統,也自然地讓人們產生了“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思想,更容易導致覬覦之心。繁複而刻板的法令,沒有絲毫的彈性,對於治理也是一個非常不利的因素,往往不是導致濫殺,就是激起民變。後人譏諷秦政道,“坑灰未冷山東亂,原來劉項不讀書”。越是徹底的思想禁錮,往往越是不能防止動亂,因為真正樂意作亂的人,更多的並不是讀書人。隻是不讀書的劉項(還包括陳勝吳廣)亂起來以後,往往伴隨著空前的殺戮,秦統一經曆百戰,中國的人口損失和生產破壞卻遠沒有秦末大亂那麼厲害,這裏,秦政是要對秦末大亂負相當責任的。

從官僚體係的角度來看,皇帝和官僚之間沒有任何道德依附,也沒有人類起碼的情感聯係,官吏服從皇帝服從上級,僅僅是由於服從對象具有強力和手腕,具有高超的權力技術,不服從要付出太多的成本。不僅在一般人中間,充斥著告密和猜忌,而且在官僚集團內部,這種互不信任、互相拆台的風氣更盛。在一個深不可測、高高在上的君主麵前,所有人的命運都是不可確定的,隨時都有可能人頭落地,人人都有強烈的不安全感和失落感。君主以權術待下,群臣也以權術待上。一旦君主不再具有雄才大略,不再明察秋毫,那麼被玩弄和愚弄的對象就變成了皇帝。到了這個時候,因害怕而導致的服從鏈條就會鏽蝕,一有風吹草動,大廈就會崩塌。如此強大的秦朝,居然會因“戍卒一叫”而雪崩式倒塌,充分說明了這個道理。

秦始皇將鹹陽之旁二百裏內的二百七十多座宮觀以複道和甬道相連,自己的辦公地點隨時遷移,有泄露皇帝所在的,馬上處死。一次在山上發現丞相李斯的隨從車馬甚多,稍微有點不快,結果身邊的人將這個情況告訴了李斯,等到秦始皇再見李斯的行蹤時,發現他已經將隨從和儀仗大大削減了。秦始皇馬上明白了是怎麼回事,於是將那天在身邊的人都殺了。由此可見,秦始皇雖然貴為天下主,但不信任任何人,即使在比較受秦始皇信任的李斯和皇帝之間,也充滿了權術和陰謀。李斯收買皇帝身邊的人為自己做耳目,而皇帝則不惜采取非常手段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

秦二世上台後,權臣趙高為了操控他,先是將能與之抗衡的官員統統除掉,然後居然演出了指鹿為馬的鬧劇,牽一隻鹿來,告訴秦二世說這是馬,左右的人都說這是馬,凡是說實話的人,統統殺掉,幾次三番,最後皇帝也就相信他看到的是馬了。

也許董仲舒說得有道理,他說,秦朝的百官“外有事君之禮,內有背上之心,造偽飾詐,趨利無恥,是以刑者眾,死者相望,而奸不息,俗化使之然也”(《資治通鑒》卷17《漢紀九》)。秦國自商鞅變法以來實行的實利主義的國策,雖然迅速地使國家強大,但其孕育的政治文化,也埋下了日後迅速敗亡的種子,“俗化使然也”。

第三節王霸之道——兩漢

兩漢尤其是西漢,是中國的盛世,與唐朝一起,成為中國人值得驕傲的朝代。漢朝不僅保持和光大了秦朝開疆拓土的銳氣和氣魄,而且部分地繼續了先秦以來的文化繁榮,在製度建設上也多有成就,雖然王朝的統治者力圖在儒家的基礎上統一意識形態,但由於儒家學說本身在發展過程中就形成了一種開放的形態,所以無論在思想還是製度方麵,漢朝的狀況都不是絕對的一元體製。思想上,被奉為一尊的儒家實際上成了熔法家、黃老、陰陽和墨家於一爐的雜燴。而在社會的構成方麵,原來的文吏、儒生、俠士和殘存的貴族逐漸融合到了一起,形成了士大夫階層,而以士大夫為主幹的官僚體係,憑借選舉製度,在發展中逐漸形成自己相對獨立的品性,對君權構成了某種製約。最後在東漢末年,竟然發展成為官僚門閥,使得君主不得不讓渡更多的權力。東晉的開國皇帝司馬睿,登基時居然要拉士族領袖王導一同坐床。門閥世族與君主分庭抗禮,一直成為南朝政治的一個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