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做課題當作“圈錢”手段,不但導致科研經費的巨大浪費,也助長了學術腐敗之風,阻礙了國家科技創新能力的提升。
2009年4月,浙江大學“賀海波論文造假事件”塵埃落定。但在調查結論中,對造假論文與相關科研經費之間的關係並未涉及,也未談及是否追繳相關經費。
“這起造假事件的發生,除個人道德因素外,科研人員考核指標剛性太強和科研經費存在管理‘黑洞’,也是誘發當事人鋌而走險的重要原因。”南開大學博士生導師齊善鴻教授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
記者調查發現,由於我國一些科研經費的使用缺乏有效監管,導致一些科研人員把做課題當作“圈錢”手段,不但導致科研經費的巨大浪費,也助長了學術腐敗之風,阻礙了國家科技創新能力的提升。
神秘的項目“圈錢”
近年來,我國科技投入穩步增加。2006年,中央財政科技撥款達716億元,比上年增加19.2%。2009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兩會”做政府工作報告時表示,要大力推進科技創新,今年中央財政科技投入1461億元,增長25.6%。
所謂科研經費,就是通過財政手段撥付給高校和科研機構用於科學研究的費用。按理說,這些經費應專款專用,但在實際生活中,這些經費卻成了一些人隨意宰割的“唐僧肉”。
據審計署公布,2004年的審計發現,科研係統2個部門和45個科研單位,轉移、擠占、挪用科研經費達6.69億元。另外還有13個單位把3.27億元的科研經費違規出借、對外投資甚至投入股市。
2007年7月,山東省2006年度審計報告公布,在對高校科研經費使用情況的審計中發現,直接用於課題研究的費用開支僅占40.5%,而管理費用、人員經費等開支占近6成。
據了解,高校和科研機構的科研經費一般由兩部分組成,即該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統一申請、管理的課題經費和該單位職工自行聯係申請的課題經費。無論是哪部分經費,均統一由該科研機構管理使用。
但是,這種看似嚴密的管理製度背後,卻隱藏著一些鮮為人知的迷局。據了解,目前在有些高校和科研機構,科研人員申請到課題,作為獎勵,可以從中按一定比例提成。此外,一些高校和科研機構爭取到科研經費後,還得向相關人員送一定比例的回扣。因為要依靠某一項目去申請科研經費,該項目首先必須通過主管方的專家組評審。
經過層層打點後,科研經費才到了具體負責實施項目的課題組手裏。而這其中,又會出現少數科研人員通過挪用、虛報、貪汙等手段侵吞科研經費的現象,最終用於科研項目本身的經費有多少,就可想而知了。
“我國很多科研院所是靠科研經費來維持運行的,科研人員的大部分工資以及待遇落實等,都從科研經費中支取。”北京師範大學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教授告訴記者,“其他開支,除了正常的出差費、資料費、專家論證費外,有的科研人員連家庭電話費、交通費、私家車保險費和維修費等,也千方百計從科研經費中報銷。”
“在做項目預算時,如果需要80萬元,很多人一般會報100萬元。”北京某知名科研機構的一位科研人員向記者透露,“隻要經費撥下來,就得想方設法用完。如果項目快做完了,可以變通買電腦,置辦辦公用品,等等。”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一些項目的經費撥付方式也存在嚴重問題,主要是項目啟動時經費不到位,等到項目進行過半時經費才撥付,但又要求按時花完,於是就出現了突擊花錢的現象。
項目申請的“江湖秘籍”
不少受訪者認為,目前我國科研經費分配和使用上存在著嚴重的兩極分化現象。有些科研領域成為一些權威人士的“勢力範圍”,隻有“圈內人”才可能得到大項目。而其他人員,要弄到一個科研項目十分艱難。
“目前有一些學科帶頭人,很少參與具體科研工作,卻把大部分精力都用在跑項目上。”齊善鴻說,“目前國家幾大科研基金的申報日趨規範,但也有一些項目的申請尚存在‘潛規則’。某些課題帶頭人,利用自己在學術界的聲望和關係,提前向評委打招呼,結果總有項目可得。他們把爭取到的項目,讓自己的學生或朋友去做,自己則成了‘項目老板’。”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很多課題申請難度越來越大,競爭非常激烈。“項目老板”在高校和科研機構中,由於把持著某些優勢資源,也就成為一個相當惹眼的群體。
“我們單位的工資不高,收入主要靠做項目。”北京某科研機構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那些學科帶頭人爭取下科研經費,就有了極大的支配權,誰在項目中承擔什麼樣角色,都是學科帶頭人說了算,收入的多少,自然與此緊密相關。”
據了解,每年爭取到多少立項和科研經費,也是上級主管部門考核一些科研單位的“硬指標”。有些高校和研究機構為了得到科研經費,除課題組及科研人員外,還廣泛動員職工申請科研項目,並與職稱和工資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