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周身玄機的女子,要怎樣才能避免成為男人案板上的魚肉?
好像怎樣也不可能了。
她殺了人。他們殺了她。
開始不是的,她的名字是一種花草的名字,一種稚嫩質樸的花草的名字,纖白明媚,飽含水意,生活在達爾文物種起源之前的地方,自在翩躚。春天密密麻麻駐紮著,像一條大水似的流過,似乎秉著什麼都阻礙不了的生長力的小旗幟,然而,誰知道,在那暗夜裏,一把火就可以把一個季節燒掉?
想來在最初的最初,在春天以北、夏天以南的好地方,她是愛過溫庭筠的,夢想自己是他女扮男裝的賢弟,與他一起站著,看花樹淺碧,很輕地走動,晚上肩挨肩地做夢……夢像桃花一樣醉去,像綠窗紗透出的細細的啼哭,從她寄給他的詩中隱約透出的不舍與思念,我們仿佛見到她自苦著的身影。雖然他的年齡大得足以做她的父親,雖然他麵貌奇醜。但她不在乎——她愛他的才華,他也愛她的:你是我修來的,我是你修來的,多麼對等。最重要的是,他是她一生中,唯一一個懂得欣賞她的才華、憐惜她的身世、始終讓她覺得溫暖的人。
唯一,這很要命。
想來他也是愛過她的,愛她的靈氣與聰慧,豐盈可喜的才華,愛她的笑語如花,長發如酒。但因為愛,所以憐惜,所以願意為她,去成全他認為適合她的幸福。秋去冬來,梧桐葉落,冬夜蕭索,她為他寫出《冬夜寄溫飛卿》的詩,詩在有情無情之間,著筆淡永,似乎是無心的“戲墨”,細思量,句子卻像葦花一樣重重疊疊消隱浮現,輕愁飛度,泄露了心事:
苦思搜詩燈下吟,不眠長夜怕寒衾。
滿庭木葉愁風起,透幌紗窗惜月沈。
疏散未閑終遂願,盛衰空見本來心。
幽棲莫定梧桐處,暮雀啾啾空繞林。
飛卿是溫庭筠的字。他多醜啊,時人竟因而稱他為“溫鍾馗”。男人好看有時反成累贅——唉,女人難道不是?
可是任憑她多麼不在乎,他們也還是沒能在一起。風吹了很久,她的蘭舟還停在一首首詩歌中,荷香枯盡,渡她不得。是命運的刀吧?隨便割取——它在哪裏下刀,全憑它那一時的情緒。到她這裏時,它正盛怒。
為她找個優秀的人吧,成就同一般女人一樣多的幸福吧——又不貪婪,能結伴過日子就行。任左補闕官職的貴族子弟李億應該是最合適的了:他是她的仰慕者,年少風流,家世顯貴,郎才女貌……夠了,條件足夠開始一段單純無掛礙的美滿人生了。他為她鋪了一條看起來完滿的路,他了了心願,她也遂了心意。卻沒料到命途糾結,愛原來是布滿荊棘的陷阱。
世間日影銜山,長長來路總是命有玄機。
如你所知,不是每一段把你比擬了世間所有、讓你在所有的朝代裏溫柔等我的愛情都會有結果——事實上,去看吧,結果的,大都在最頂端,是我們夠不到的高度,我們隻能從花枝橫伸的窗外走過。
就這樣,他這樣的人明明知家中悍妻不能容妾,明明沒有承擔責任的勇氣與能力,還是要去碰——他管不了他自己了。畢竟,她的美麗和才具,都讓他沉醉。長安三個月的廝守,有過無數的醉歡與共、柔情蜜語,隻是當他帶著她麵對他的原配時,他才小了下去。
一進他們的寓所,夫人就喝令隨身侍女,把出來迎接的她按在地上,用藤條毒打一頓。她不敢反抗,也不敢怨怒,她隻希望在夫人出了一口氣之後,便能接受她成為一家人。然而夫人的怒氣井不是一發即消,第二天、第三天仍是鬧得雞飛狗跳,硬逼著李億把她趕出家門。
李億實在拗不過夫人,隻好寫下一紙休書,將她掃地出門——派人在曲江一帶找到一處僻靜的道觀——鹹宜觀,出資予以修葺,又捐出了一筆數目可觀的香油錢,然後把她悄悄送進觀中,並對她盟誓道:“暫時隱忍一下,必有重逢之日!”
鹹宜觀觀主是個年邁的道姑,為她順口取了“玄機”的道號,從此她從“幼薇”走到了“玄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