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製製度的弊端既危險,又巨大,“遠者數世,近者及身,其血肉之崩潰在其子孫矣”(黃宗羲語)。秦隋兩朝,二世而亡;梁武帝唐明皇及身國衰;曆代各朝,一統天下沒有超過300年的,且都敗相早現,過中即衰。那麼,當代的管理者該如何克服幾千年來專製思想的影響,如何在專製與民主之間找到一個製衡點,構建自己的企業文化和管理模式呢?

中國的領導者是很容易專製的,一不小心就會成為一個專製的管理者。這實在不是某些管理者有意而為之。追本溯源,中國長期實行專製統治的曆史根源在於小農經濟。小農經濟最典型的特征,就是以個體家庭為基礎,並附著於一定麵積的土地上,相對封閉、自給自足、自成一體,每個家庭都儼然一獨立王國。這樣一來,就必然在政治上導致君主專製。那麼,沿襲下來,管理者的專製也就不足為奇了。

1895年甲午中日戰爭後,日本占領了遼東半島。當時旅順、大連的某些老百姓卻顯示出一種麻木。日本人因此對中國老百姓有無愛國心多有評論,這引起了國內知識分子的關注和議論。其中以梁啟超的看法引人注目。他認為中國人從來沒有國家觀念,所以不具有愛國思想。為什麼呢?他說,中國從家天下開始的那一天起,直到清朝,沒有出現過作為政治共同體的國號,而隻有朝代名稱。所謂中國,隻是人們對地理區域和華夏族文明形態的劃分,或是外國人及其他少數族對華夏族的稱呼。朝代名稱是王朝的稱號,如李唐趙宋之類,一朝一姓,不是國家的名稱。國家的歸屬同國民毫無關係,而隻是一姓一人是否實際擁有。

梁啟超的看法可與顧炎武的名論“亡一國即亡一姓”相印證。中國曆史的遞嬗流變,成者為王,敗者為寇。老百姓把政權的更替認做一姓覆滅,一姓興起,而不是國家的滅亡。平心靜思,在近代民族主義、民權主義發達以前,我們中國人有過一個正式的國家名稱嗎?是唐宋,是三皇五帝,是夏商周,是秦皇漢武還是元明清?如果中國國民麻木到連自己的國家叫什麼名稱都不知道,其罪責並不在老百姓,而隻能歸罪於家天下專製統治的惡果。按照梁啟超的看法,順藤摸瓜,國民性中那些醜陋不堪的東西,也應是專製的罪惡所促成。

中國家天下皇權有一些本質特性。一是皇權神聖不可侵犯,下不可以犯上,臣不可以弑君,否則就是亂臣賊子,必須加以天誅天討,以正典刑。二是擁有統治一國,包括統治社會之權。三是皇權的絕對性,皇權決不可以讓渡,決不可以分割。四是皇權封閉,皇權所能到達的一切地方,即是一己之私的分內之統治,他人不得幹預。五是法律為一朝一姓之私法,非天下之公法,以之繩正天下,但專製者一人不受法律的約束。六是皇權的專斷,不受監督也不負責任,有權利而無義務。中國家天下形態及其特性直接影響國民本體的存在和國民性的形成,其間的轉換關係,是專製權力對全社會的從嚴控製。

一般而言,作為社會基本成員的國民是社會的主體,國民組成了社會。如果國民享有主體的權利和自由,得以獨立的活動,社會也可能有獨立發展的形態,表達正常的群體組織功能,為其成員的福祉和進步起推進作用。對於政治權力,這樣的國民和社會首先考慮的不是它的有效性或較大的實現程度,而是看其是否合乎社會存在的目的。這是一個常態社會裏,百姓、社會同政治的關係。我們說中國封建社會的發展是畸形的,道理就在於中國政治裏,百姓和社會既不是主體,也沒有獨立的存在,而是專製權力意誌實現自身的產物。這就是說,國民和社會是按專製者的目標來塑造的。

在家天下專製政治權力範圍內,專製者對臣民、政治對社會有占有之權,有統管一切的權力。“光有天下”,“大有天下”,“君臨天下”,“天生民而樹之君”,說的都是王權和絕對皇權對臣民、對社會的主權擁有。專製者是臣民、社會的主宰者,有扼控一切的地位。一人為主,天下為客,社會與臣民被置於客的地位。主客之間界限攸分,甚於鴻溝。專製君主自稱朕。其統治天下叫做禦宇、禦國、禦極,把天下當做馬來駕禦。於是派生了一係列專用名詞:禦旨、禦用、禦覽、禦駕、禦道、禦醫、禦膳等等,不一而足,都是專製者絕對權力的體現。專製君主對臣民、對社會的主從、領屬關係,不僅表達了其法力無邊的主權、占有權和統治權,而且利用這種主客界限的分屬,鞏固自己的權力,削弱並控製臣民、社會的行為和力量。

對於專製者個人而言,他個人的力量是很有限的。臣民和社會的任何積極的活動,都是對專製統治的危害。以一人之力對付全社會,對付所有社會成員的活動,專製者不會高枕無憂,而必須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其有效的控製手段是嚴明主客界線,使之涇渭分明、黑白不亂。這種主客界線是絕對的。不僅主與客、主與從、主與奴、占有和被占有、支配和被支配、統治和被統治判然有別,而且決不允許客的一方即人民、社會按自己的意誌自在自為,或參與主的一方的活動。主的一方,作為權力所及的統治內容,在史書裏叫做“人君之事”,又叫國體、國本,決不容許他人幹預、擾亂;否則被視為大逆不道,罪在不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