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跑了

“逃之夭夭”是形容逃跑時的一種詼諧的說法,一般人都明白這個詞的意義,也知道它的用法。“逃之夭夭”的原形其實是一個很典雅的詞語,與逃跑根本就不搭邊。

“逃之夭夭”前身是“桃之夭夭”,來自《詩經·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華”。《詩經》是中國傳統文學中的經典之一,由孔子在其中庸雅正的取舍標準下篩選結集而成,是幾千年來士子文人們頂禮膜拜的對象。“夭夭”是一種輕鬆舒適,悠閑自在的樣子,《論語·述而》“子之燕居,申申如也,夭夭如也”即是此意。因此“桃之夭夭,灼灼其華”描寫的是桃花舒展於風中的姿態,借以形容桃花的茂盛豔麗。

由於“桃”與“逃”同音,於是在使用中,人們就以諧音的方法,創造出了“逃之夭夭”,來戲稱“逃跑”,這種詼諧的說法很快得到了世人的認可。如《石點頭·貪婪漢六院賣風流》:“妹子想起哥哥這樣賭法,貼他不富,連我也窮,不如自尋去路,為此跟著一個相識孤老,一溜煙也是逃之夭夭。”《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七八回:“等各人走過之後,他才不慌不忙的收拾了許多金珠物件,和那位督辦大人坐了輪船,逃之夭夭地到天津去了。”等等。

隨著“逃之夭夭”的深入人心,人們在傳揚“逃之夭夭”的同時,漸漸淡忘了其原來的形態。於是,“逃之夭夭”徹底擺脫了“桃之夭夭”的光環,專職做起了逃跑的代言人。

盡信書不如無書

“盡信書不如無書”語出《孟子·盡心下》:“盡信書,則不如無書。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孟子口中的“書”,並不是我們現在意義上的書,而是特指《尚書》。

《尚書》是我國最早的一部史書,包含商周等代的一些重要史料,如《盤庚》反映商代奴隸社會的情況,《禹貢》記述戰國時黃河、長江兩流域的地理等。《尚書·武成》一篇上說:“受(紂王)率其旅如林,會於牧野。罔有敵於我師,前徒倒戈,攻於後以北,血流漂杵。”

殷商末年,周武王繼位後四年,得知商紂王的商軍主力遠征東夷,朝歌空虛,即率兵伐商。周武王率本部及八個方國部落軍隊,進至牧野。 爆發了曆史上著名的牧野之戰。

商紂王驚聞周軍來襲,倉促調動少量的防衛兵士和戰俘,開赴牧野迎戰。商軍的兵力和周軍相比懸殊很大,但忠於紂王的將士們都決心擊退來犯之敵,展開了一場異常激烈的殊死搏鬥。

戰國時期的孟子,一次,他閱讀了《尚·武成》一篇,頗有感慨。他說:“盡信書,則不如無書。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仁人無敵於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孟子認為,像周武王這樣講仁道的人,討伐商紂王這樣極為不仁的人,怎麼會使血流成河呢?孟子不相信《尚書》中的這個記載,才說了這段話。

宋·陸九淵《政之寬猛孰先論》中就借用了孟子的話,“鳴呼,盡信書不如無書。”不過此時的書已經擴展為書籍的泛稱了。意思是提醒人們,讀書時應該加以分析,不能盲目地迷信書本。如果讀什麼書時,都照搬課本上的東西,不懂得靈活變通,那麼就像這句話說的,還不如不讀書。

溜須與拍馬

現在人們往往用“溜須拍馬”來形容那些獻媚取寵的行為。二者經常連用,但在來源和用法上,還是有些差異的。

說起溜須拍馬屁,在《現代漢語辭典》中對“拍馬”的釋義是“諂媚奉承”,至於是誰拍誰的馬屁,發生於何朝何代?則待考。傳說是源自當年蒙古族的一個生活習慣。

蒙古族是騎在馬背上的民族,所以元朝的官員大多是武將出身,下級對上司最好的讚美,就是誇他的馬好。一方麵是蒙古人對馬鍾愛有加,另一方麵馬也是他權力、身份、地位的象征,因此誇他的馬就等於是誇他。下級見到了上司,往往要對上司的馬誇讚幾句,一邊拍著上司的馬背一邊用盡天下最美的詞誇讚這匹馬,要把上司的馬誇成是寶馬良駒。後來,人們就把對上司的奉承稱為“拍馬”。牛是用來吹的,馬是用來拍的。雖然誇讚的話是不一樣的,但拍馬的動作是一樣的。從拍馬最後又演繹出拍馬屁,馬屁精等說法來了。

而“溜須”一詞,在《辭典》、《辭海》中都沒有記載,而宋史中則有丁謂溜須的記載。丁謂是在宋真宗朝被稱為奸臣的“五鬼”之一。其為人機敏有智謀,文采不凡,詩畫、音律、博弈無一不精,很受寇準賞識。寇準為相後,提升丁謂為參知政事,即相當於副宰相。

對於宰相寇準,丁謂是畢恭畢敬,唯寇準之言是聽。某日,中央政府開辦公會議,宰相、副宰相等在中書省政事堂會食,羹汁汙寇準的胡須,丁謂以副相之尊,起而為之揩拂,即溜其須,寇準笑曰:“參政,國之大臣,乃為長官拂須耶?”說得丁謂既羞又惱,從此對寇準懷恨在心,後來果進讒言使得寇準被罷相外放了。

這大概就是“溜須”的由來。溜須和拍馬屁,都是心術不正的人才做出的下等伎倆,溜須與拍馬屁有其相同之處,也有不盡相同的地方。拍馬屁更多的是認為有利可圖的時候,才拍對方的馬屁,而溜須則表現更多的恭維與奉承,有時也體現在人們在社交場合中的一種交往手段罷了。

寧可放火,不敢點燈

“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放火,倒不是真的要放火,其實也是說點燈,隻是這個“點燈”的說法實在太過迂回牽強了,使得人們怨氣滿腹。

這句話來自陸遊《老學庵筆記》:田登作郡,自諱其名,觸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於是舉州皆謂燈為“火”。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遊觀,吏人遂書榜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故事是說北宋時,有個州太守名田登,為人專製蠻橫,因為他名“登”,所以不許州內的百姓在談話時說到任何一個與“登”字同音的字。於是,隻要是與“登”字同音的,都要其它字來代替。誰要是觸犯了他這個忌諱,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長官”的罪名,重則判刑,輕則挨板子。不少吏卒因為說到與“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節即將到來。依照以往的慣例,州城裏都要放三天焰火,點三天花燈表示慶祝。州府衙門要提前貼出告示,讓老百姓到時候前來觀燈。可是這次,卻讓出告示的官員感到左右為難:用上“燈”字,要觸犯太守;不用“燈”字,意思又表達不明白。想了好久,寫告示的小官員隻能把“燈”字改成“火”字。這樣,告示上就寫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

當地的老百姓,平時對於田登的專製蠻橫無理已經是非常不滿,這次看了官府貼出的這張告示,更是氣憤萬分,忿忿他說:“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是什麼世道!”

都是“馬”腳惹得禍

“露馬腳”的意思是顯出破綻、暴露真相。那這隻馬腳究竟是怎麼露出來的呢?

民間盛傳的說法是這個“馬”指明太祖的結發妻子“大腳”馬皇後。話說這位馬皇後因為是平民出身,沒有纏過足,所以長了一雙大腳。後來貴為皇後,感到有失體麵,就常穿拖地長裙,一雙大腳藏而不露。一日馬皇後坐轎上街遊玩,不料刮來一陣大風,將轎簾掀起一角,露出了她擱在踏板上的兩隻大腳,被街人瞧個正著。於是在民間就有了馬皇後露大腳的傳聞,一傳十,十傳百,就傳出了個“露馬腳”的說法。

這畢竟隻是傳言,檢索典籍發現,其實早在元雜劇中就已經有“露馬腳”的說法說。《陳州糶米》:“這老兒不好惹,動不動先斬後奏,這一來怕我們露出馬腳了。”馬皇後是明代人,她的“馬腳”自然是不可能伸到元代的作品中來的了,“露馬腳”之說,並非出自馬皇後露腳,當另有所本。那這“馬腳”究竟是哪裏來的呢?

再上溯宋代,還有“露驢腳”的說法,北宋《續傳燈錄》:“佛手難藏,驢腳自露。”其實,類似“露驢腳”之事,在唐代就見於記述。據《朝野僉載》記載:“唐楊炯呼朝士為麒麟楦,或問之,曰:‘今假弄麒麟者,必修飾其形,覆之驢上,宛然異物,及其去皮,還是驢耳。無德而失紫,何以異是?’”楊炯以“假弄麒麟”作比,意在指斥“朝士”弄虛作假,但“假弄麟麒”一事,本是古代一種遊戲。在節日慶典之時,將描繪好的麟麒皮,裝飾於驢或馬身上,借以喜慶助興。但馬腳或驢腳難以包裝掩飾,耍弄起來,難免露出馬腳或驢腳來。“露馬腳”一說就源於此。

這樣一來就明了了,馬皇後是露了“馬腳”,但不是她發明的“馬腳”,露馬腳並不是馬皇後的專利產品。

“王八蛋”不是“王八蛋”

王八蛋是漢語北方話中一個極富侵略性及普遍的髒話。“王八”的字麵意思是“甲魚”(原來寫的是龜,是不對的)的俗語,但其實背後意思是指依靠妓女為生的男人,這對於男人來說算是莫大的侮辱了。

“王八蛋”是民間常用的一句罵人的俗語。很多人動不動就罵人是王八蛋,但要是問起他“王八蛋”到底是罵對方什麼,估計也沒幾個人說的上來。

對於王八蛋的由來,一種說法是,“王八蛋”一開始並不是“王八蛋”,而是“忘八端”的諧音,古時的“八端”指“孝、悌、忠、信、禮、義、廉、恥”,此“八端”為做人之本,忘記了這“八端”即忘記了做人的根本,那忘記“八端”的人即被罵為“忘八端”。或許是因為“王八蛋”比“忘八端”更為通俗易懂的緣故吧,後來,“忘八端”這一俗語竟被以訛傳訛變成“王八蛋”了。

第二種說法則是根據遠古時代三皇、五帝以“神龜”和蓍草卜筮的傳說,將“神龜”分為八種。每一種都有一個名稱,第八種名為“王龜”,於是,後人便將這列在第八位的“王龜”簡稱為“王八”。久而久之,“王八”也就成了烏龜的別名,人們也常將烏龜與王八放在一起連用。由此可見,所謂“王八”指的就是烏龜,是烏龜的別名。隨著人們心目中烏龜形象的日益萎縮下降,最後淪落成依靠妓女為生的男人(龜奴)的代稱,王八也就成了一種罵人的話了。如明代郭勳編的《雍熙樂府》中有一首《叨叨令兼折桂令》,就將“龜兒”和“王八”連在一塊,用來指同一種人:“蝦兒腰,龜兒輩,玉連環係不起香羅帶;脊兒高,絞兒細,綠茸毛生就的王八蓋。”

還有一種說法認為是來自於歐陽修。在北宋歐陽修撰的《新五代史》中有這麼一段:“王建少時無賴,以屠牛盜驢販私盜為事,裏人謂之賊王八。”“王八”指的是五代十國時的前蜀主王建。因為王建年輕時乃是個無賴之徒,專門從事偷驢、宰牛、販賣私鹽的勾當,王建在兄弟姊妹中排行第八,所以和他同鄉裏的人都叫他“賊王八”。罵到最後就罵出個“王八蛋”來了。

“狗屁”怎麼“不通”的

“狗屁不通”最早可見於清朝石玉昆的《三俠五義》:“柳老賴婚狼心推測,馮生聯句狗屁不通”,常 被用來指責別人說話或文章極不通順。

“狗屁”怎麼會和文章掛上鉤的呢?毛主席說了,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那究竟是誰斷定了“狗屁”是“不通”的?

其實,根本就沒有人會那麼無聊跑去研究這個問題,狗也沒有去肛腸科掛過這樣的門診。這個成語最初的寫法是“狗皮不通”。狗的表皮與其他動物不同,它沒有汗腺,但狗卻長有一條比較特別的舌頭,炎炎酷夏,狗就借助這條舌頭來散發體內的燥熱。“狗皮不通”,就是指狗身體的這一特點而言。由於“皮”與“屁”諧音,屁為汙濁之物,對於文理不通的詩文或不明事理的人,用“屁”來貶低,意思更加鮮明,罵起來也更加過癮。於是,後來人們就將錯就錯、約定俗成地將“狗皮不通”這個成語變成了“狗屁不通”。

這樣一來,“狗屁不通”終於通了。

“名列前茅”的排序原則

在考試或比賽中成績優異,名次排列在最前麵,叫做“名列前茅”。為什麼叫做“前茅”呢?出典在於《左傳·宣公十二年》所載。

《左傳·宣公十二年》:“蔿敖為宰,擇楚國之令典,軍行,右轅,左追蓐,前茅慮無,中權後勁。”春秋時代,晉國(今山西連同河北的西南一帶)和楚國(今湖北、湖南北部、河南南部一帶),兩個大國爭作霸主,矛盾尖銳。鄭國(今河南新鄭一帶)是個小國,夾在兩個大國之間,處境十分困難。有一次,楚國發動大軍,侵入鄭國,鄭國軍民堅決抗禦,結果還是失敗了。晉國派大將荀林父為統帥,出兵援鄭,可是還沒有渡過黃河,就得到消息:鄭國國君已經向楚國屈服,楚軍也已開始撤走了。荀林父召集部屬將領,商議對策。荀林父的主張是:“戰事既已結束,楚軍也撤了,我們就回去算了”。另一位大將士會同意統帥的主張,並詳細分析了晉、楚雙方的形勢,認為退兵回國是正確的。可是荀林父的副將先縠不同意,竟不聽指揮,擅自帶領他的兵馬,渡過黃河,追擊楚軍,終被楚軍打得大敗。

士會分析晉、楚雙方形勢時,曾說過“前茅慮無,中權後勁”等語,意思是楚軍的前鋒戒備森嚴,中軍領導很強,後軍實力也很充足,所以不宜輕敵。

所謂“前茅”究竟是什麼呢?根據後來晉朝的學者、研究《左傳》的專家杜預解釋,認為“前茅”就是走在軍隊最前麵的先鋒部隊。茅,是楚國的特產,楚軍斥候兵拿來作信號旗用,斥候兵發現前沿敵人有什麼動靜,就舉茅打信號。因此前鋒就叫“前茅”。“慮無”是戒備和警惕意外的意思。

後來,人們借用“前茅”來比喻名次排列在最前麵,於是產生了“名列前茅”的成語。

丈夫的含“毒”量

“量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是現代漢語中家喻戶曉、盡人皆知的一句俗語,很多人這麼說,同時他們也都知道這句話原本不這麼說,而是經過訛傳而來。但要是溯其本源,他們肯定想不到,這句話的本來麵目也是倍受爭議的。

“量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來自於“量小非君子,無度不丈夫”,這種是最容易被人們所接受的一種說法。“無度不丈夫”中的“度”是指氣度,和“量小非君子”中的“量”合起來正好構成“度量”一詞,後來在流傳的過程中“度”字才被訛傳為“毒”。“量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這跟我們認識的古人所崇尚的價值觀念大大背離了,“君子坦蕩蕩”,“宰相肚裏能撐船”,這才應該是君子和丈夫的境界。原話裏一個君子對一個丈夫,一個度對另一個量,本來是很完美的一個句子,可經過上千年的以訛傳訛,竟成了“無毒不丈夫”這句現在我們掛在嘴邊的口頭禪。

但還有一種說法不以為然,認為這種解釋看似合情合理,其實卻是想當然之說,理由有二:其一,“量小非君子,無度不丈夫”之說嚴重違反了漢語對偶句的平仄規律;其二,在明代以前的典籍中找不到相關的書證。

其實,追根溯源,俗語“量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是由“恨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演變而來的,其大體意思是說:對仇人不痛恨的人不是君子,對敵人不狠毒的人成不了大丈夫。在元明清三朝的筆記、話本、傳奇、雜劇、小說中,“恨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這句俗語的用例多得舉不勝舉。如:元·關漢卿《望江亭》雜劇第二折:“便好道‘恨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元·馬致遠《漢宮秋》雜劇第一折:“教他苦受一世,正是‘恨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明·蘭陵笑笑生《金瓶梅詞話》第98回:“常言說得好:‘恨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清·李玉《清忠譜》第六折:“恨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

“恨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這一俗語的產生有著深厚的社會文化背景:自元朝以來,正統的儒家倫理文化、道德價值體係、社會政治及倫理秩序受到嚴重衝擊,市井流氓文化急劇膨脹,諸如“爹死娘嫁人,各人顧各人”、“人善有人欺,馬善有人騎”、“莫信直中直,須防仁不仁”、“無奸不成商,無謊不成媒”之類帶有濃厚流氓文化色彩的俗語在民間大量產生,並被人們廣泛使用,而“恨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就是其中之一。由於這句俗語中所表達的思想與正統的儒家道德思想格格不入,所以在其產生後正統儒家文化的維護者們試圖通過同音替換的方式將“毒”曲解為“度”,為了與“度”對偶,他們又將“恨”替換作“量”,使“恨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訛變為“量小非君子,無度不丈夫”。但是或許是由於“無毒不丈夫”這句俗語的生命力太強、對人們影響太深的緣故吧,“度”字始終沒能將“毒”替換下來,結果就形成了“量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這句俗語,並流傳至今。

怎麼把牛凍死了

春冷凍死牛!

這句口頭語從字麵意思上看是說初春的天氣變化較大,有時會把牛凍死。好冷的天氣啊,牛都給凍死了。

可是,牛有這麼脆弱嗎?

牛當然沒這麼容易凍死了,這句話的原意也不是在於凍死“牛”。“牛”在這裏是“拗”(niù)的諧音,“拗”泛指固執的人。同時,“牛”因為這個諧音,也就背上了脾氣倔強的黑鍋,因此我們常常說脾氣倔強是“牛脾氣”,這種人的稱呼當然不是“牛人”,而是“強牛”。春冷本應增加衣服,而那種脾氣“拗”的人,偏不聽話,以至凍死。這句“春冷凍死拗”,久而久之,便諧音成“春冷凍死牛”了。無辜的牛,就這樣成了一個可憐的替死鬼。

打破砂鍋“問”到底

“打破砂鍋問到底”,這是人們常掛在嘴邊的一句口頭禪,《英烈傳·第三十一回》:“那道人笑了一聲,便道:‘你定要打破砂鍋問到底’”。在《現代漢語詞典》和《新華成語詞典》中寫做“打破砂鍋問到底”。這個砂鍋究竟是怎麼和問掛上鉤的呢?

“砂鍋”與“問”之間的這條紅線,其實是由“紋”,也就是裂縫牽起來的。砂鍋即泥燒製成的鍋,多為人們用作熬製中藥或冬季煨燙火鍋的器具,這種鍋稍不小心極易破碎,而且一碎就會一裂到底。“打破砂鍋問到底”實際應為“打破砂鍋紋到底”,即裂紋直到底部,後來竟變成“問到底”了。其原意是“打破砂鍋璺到底”,璺讀作wen第三聲,同問。因為和問同聲,所以就改用問字了。璺就是沙鍋上的裂紋,砂鍋磕壞了以後就會有裂紋一直延伸到砂鍋的最下麵。就是比喻問題追根究底。

這個典故出自宋朝的黃庭堅的《拙軒頌》裏麵有一句“覓巧了不可得,拙從何來?打破沙盆一問,狂子因此眼開,弄巧成拙,為蛇畫足,何況頭上安頭,屋下安屋,畢竟巧者有餘,拙者不足。”

嫁雞嫁狗,異類豈能通婚

實際上,“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原為“嫁乞隨乞,嫁叟隨叟”,意為一個女人即使嫁給乞丐和年齡大的人也要隨其生活一輩子。這是古代社會中對於女子的一種要求。封建禮教認為,女子出嫁後,不論丈夫好壞,都要永遠跟從。用現代社會的眼光來看,這絕對是對女性的一種不公平對待。

隨著時代的變遷,“嫁乞隨乞,嫁叟隨叟”越傳越亂,最後成了“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了,於是女性們更委屈了,原來好歹還能嫁個人呢,這下倒好,隻能嫁給畜牲了。

想套狼也不能舍了孩子

“舍不得孩子套不著狼”(有時亦作“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舍不得孩子打不了/著狼)是一句人們所熟知常用的俗語,字麵意思是為了要想打到狼有時不得不舍棄孩子,比喻要達到某一目的必須付出相應的代價。

《狼圖騰》中對這種做法的解釋是說牧民跟狼作鬥爭時,要從根本上滅狼,就要到狼洞裏掏狼崽。但是狼穴太小,隻有小孩子才能鑽進去把狼崽掏出來,大人如果舍不得讓自己的小孩去掏狼洞的話,就掏不出狼崽來,所以舍不得孩子掏不出狼,最後傳開來就成了“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

仔細想想這句話,頗有點讓人不能接受:為了打到一隻狼而不惜去冒讓一個孩子丟掉性命的危險,這種做法也未免太殘忍了點、代價也未免太大了點。“可憐天下父母心”,哪個孩子不是爹媽身上的肉啊,就這麼給舍了,虎毒還不食子呢!

其實,這句俗語的本來麵目是“舍不得鞋子套不著狼”,意思是說要想打到狼,就要不怕跑路、不怕費鞋。這是因為狼生性狡猾,且體格強壯,能奔善跑,一旦被獵人發現,它不是東躲西藏,就是逃之夭夭。獵人若想逮住它,往往要翻山越嶺、跑許多山路;而爬山路是非常費鞋子的一件事情,再加上古人腳上穿的多是草鞋、布鞋,很不耐磨。所以,在古時候,人們往往要在磨破一兩雙鞋子之後才有可能捕捉到狼,如果舍不得費這一兩雙鞋子就很難捕到狼。就這樣,“舍不得鞋子套不住狼”這句俗語就誕生並廣泛流傳開來了。

那麼,這句俗語中的“鞋子”一詞後來又怎麼會訛變為“孩子”呢?

原來,在古漢語中“鞋”字與現代的讀音是不一樣的。在古代,“鞋”與“孩”是同一個讀音,即使現在,在我國四川、湖北、湖南、上海、廣東等地的一些方言中,“鞋子”與“孩子”的讀音還是一樣的。俗語向來都是口耳相傳的,在音同或音近的情況下,就難免發生訛誤,“舍不得鞋子套不著狼”也就被訛傳誤記為“舍不得孩子套不著狼”了。

三個臭皮匠的價值

“三個臭皮匠,勝過諸葛亮”,很簡單的一句話,要找個沒聽說過這句話的人出來估計還真不容易。問起這這句話的由來,很多人肯定會告訴你如下一個故事。

話說有一天,諸葛亮到東吳做客,為孫權設計了一尊報恩寺塔。其實,這是諸葛亮先生要掂掂東吳的份量,看看東吳有沒有能人造塔。那寶塔要求極高,單是頂上的銅葫蘆,就有五丈高,四千多斤重。冶匠是尋到了,但就是找不到做銅葫蘆模型的人。孫權被難住了,急得麵黃肌瘦,便在城門上貼起招賢榜。時隔一月,仍然沒有一點兒下文。諸葛亮每天在招賢榜下踱方步,高興得直搖鵝毛扇子。

那城門口有三個擺攤子的皮匠,他們麵目醜陋,又目不識丁,大家都稱他們是醜皮匠。他們聽說諸葛亮在尋東吳人的開心,心裏不服氣,便湊在一起商議。他們足足花了三天三夜的工夫,終於用剪鞋樣的辦法,剪出個葫蘆的樣子。然後,再用牛皮開料,硬是一錐子、一錐子地縫出一個大葫蘆的模型。在澆銅水時,先將皮葫蘆埋在砂裏。這一著,果然一舉成功。諸葛亮得到銅葫蘆澆好的消息,立即向孫權告辭,從此再也不敢小看東吳了。“三個醜皮匠,勝過諸葛亮”的故事就這樣傳開了,最後口口相傳之下就傳成了“三個臭皮匠,勝過諸葛亮”。這句俗語的意思是說,三個普通的人智慧合起來要頂一個諸葛亮。

其實想想,諸葛亮當年何等人物啊,哪有那麼多閑工夫跑東吳去跟孫權玩這種無聊的遊戲埃“皮匠”實際是“裨將”的諧音,“裨將”是指古代的“副將”,這句俗語原意是指三個副將的智慧合起來能頂一個諸葛亮,臭皮匠和諸葛亮是沒有絲毫聯係的。但是後來在流傳過程中,人們竟把“裨將”說成了“皮匠”,而且皮匠更能代表下層勞動人民,於是“三個臭皮匠,勝過諸葛亮”反而更受人們歡迎,最終廣為流傳。

為黃河洗“清”

“跳進黃河也洗不清”,這句子的本意是說受了很大冤枉,就算跳進黃河這樣的大河也洗不清了。其實,不論是誰,跳進黃河就別想洗清。之所以有這樣的說法,是因為黃河的泥沙。黃河以泥沙多而聞名於世。我國古人常以“黃水一石,含泥六鬥”、“黃河鬥水,泥居其七”等來描述黃河的多沙狀況。黃河的平均含沙量為35公斤每立方米。其沙量之多在世界江河中是絕無僅有的。同時,黃河的泥沙顆粒很細,有時河水甚至成泥漿狀態,沾在身體上確實不易洗淨,真的是跳進黃河洗不清了。

“跳進黃河也洗不清”可以說是一句家喻戶曉、盡人皆知的俗語,比喻很難擺脫幹係、避免嫌疑。仔細想想,此語頗有些不可理喻。這樣渾濁的水,怎麼還會有人跳進去洗涮什麼汙點呢?這不是腦子有問題嗎?因此,“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一語實在令人費解。

其實,這一俗語的“原生態”版本是一句歇後語:跳到黃河——洗不清。如此一說,想必大家胸中就豁然開朗了:因為黃河水本來就十分渾濁,所以跳進去是很難將身上的汙垢衝洗幹淨的。

後來,不知從何時起,人們將此歇後語中“跳到黃河”與“洗不清”之間的停頓去掉,使其含義與原來的意思大相徑庭。謬誤重複千遍成真理,現在“跳進黃河也洗不清”這一俗語已經成了“正版”,而“跳到黃河——洗不清”這一歇後語卻已鮮有人知了。

有眼要識“金鑲玉”

關於“有眼不識金鑲玉”的來源,有兩種說法,雖然內容上彼此牽連,但對於“有眼不識金鑲玉”的本來麵目卻是各執一詞。

第一種認為就是“有眼不識金鑲玉”這一俗語的來源是化用“和氏璧”和“金鑲玉璽”的典故。傳說,戰國時,楚人卞和在湖北西部的荊山抱玉岩上發現一塊璞玉。他為獻璞玉,被楚厲王和楚武王砍斷雙腳而不氣餒。楚文王即位,卞和懷抱璞玉哭了三天三夜,直到“泣盡而繼之以血”,文王遂命玉匠打磨修琢,果然得到世上絕無僅有的美玉一塊,命名為“和氏璧”,成為國寶。後來這塊“和氏璧”幾經失而複得,最後秦王子嬰投降後,將用“和氏璧”製成的玉璽獻給劉邦,並傳了十二代皇帝。西漢末年,濟南籍皇帝王莽當政後,脅迫孝元皇後交出玉璽。太後一怒之下,將玉璽取猛力擲在地上,玉璽當即被摔掉一角。後來,缺角的玉璽被鑲上了黃金,於是得名“金鑲玉璽”,也簡稱“金鑲玉”。在那些不知道玉璽來曆的人看來,玉璽雖然用黃金鑲上了缺角,但畢竟也是殘缺的了。從此,民間就有了“有眼不識金鑲玉”之說。

第二種說法認為“有眼不識金鑲玉”是“有眼不識荊山玉”的訛誤。由於“金鑲玉璽”的原料是著名玉匠卞和所發現的璞玉和氏璧,出自湖北荊山,所以過去人們也把“金鑲玉”稱為“荊山玉”,此玉價值連城。傳說卞和在荊山看見有鳳凰棲落在山中的青石板上,依“鳳凰不落無寶之地”之說,他認定山上有寶,經仔細尋找,終於在山中發現一塊璞玉。厲王命玉工查看,玉工說這隻不過是一塊石頭。厲王大怒,以欺君之罪砍下卞和的左腳,逐出國都。厲王死,武王即位,卞和再次捧著璞玉去見武王,武王又命玉工查看,玉工仍然說隻是一塊石頭,卞和因此又失去了右腳。

楚文王繼位後,卞和懷揣璞玉在楚山下痛哭了三天三夜,以致滿眼溢血。文王很奇怪,派人問他:“天下被削足的人很多,為什麼隻有你如此悲傷?”卞和感歎道:“我並不是因為被削足而傷心,而是因為寶石被看作石頭,忠貞之士被當作欺君之臣,是非顛倒而痛心啊!”於是,文王命人剖開這塊璞玉,見真是稀世之玉。為獎勵卞和的忠誠,美玉被命名為“和氏之璧”,就是後世傳說的和氏璧。

“有眼不識荊山玉”就由此而來,多用來比喻見識淺陋,缺乏識別事物的能力。明代小說《金瓶梅詞話》中就有“有眼不識荊山玉”之說,該書第21回雲:(西門慶)連忙於月娘跟前深深作了個揖,說道:“我西門慶一時昏昧,不聽你之良言,辜負你的好意。正是有眼不識荊山玉,拿著頑石一樣看。過後知君子,方才識好人。”

與“有眼不識金鑲玉”語義相近的是“有眼不識泰山”。

無“奸”也能成商

無商不奸,無奸不商,在世人的眼裏,這是自古以來的定論。“奸”早已成了“商”的形象代言人。

我們都知道“無奸不成商”這句話,我們也都知道這句話古來有之。因此我們常用它來證明,“奸商”並不是一時一代的現象。

殊不知,雖然“商”大多數時候給我們的都是一個“奸”的形象,但“無奸不成商”最初的時候並不是用來罵“商”的,它的最初形態其實應該是“無尖不成商”。

“無尖不成商”的“尖”來源於古代用來度量的鬥。在古代。政府課稅時,隻要將鬥裝平就可繳稅,可是米商做生意,除了要將鬥裝滿之外,還要裝得突出來,從側麵看,鬥內所裝的東西就象是一個尖尖的小山一樣,隻有這樣做到真實誠信,足斤足兩,才能稱做商人,所以叫“無尖不成商”。在那個時代,不能敦厚到這種程度的,就被公認不夠資格當商人。不過在後來的曆史發展曆程裏,一些“商”的道德水準逐漸下滑,使得“尖”也慢慢地變得“奸”了起來,最後“無尖不成商”就成名副其實的“無奸不成商”了。

識時務者為俊傑

“識時務者為俊傑”,這句話應該沒幾個人會覺得陌生。乍聽之下,想必有點反感,因為無論小說或是電視上穩操勝券的一方總是以這句話來“開導”那些走入窮途卻依然苦苦掙紮的人,而這些掙紮的人,往往又恰好是我們所支持或同情的對象。也許正是這“反射作用”,“識時務”給我們一種偏向於邪惡的標誌。在這樣使用這句話時,“時務”就變成了力量強弱大小的正確判斷。隨之而來的,“俊傑”一詞,當然不再是英雄,恰恰相反,他是那種附合強勢力量而倒戈弱勢力量的牆頭草的代名詞。不光在這種傳奇故事中,在現實生活中,這句話也時常 被照搬。最常見的例子就是,倘若有某個人勇於堅持個人意見而與領導意圖相迕,這時候的人們就會這麼評價他:“太不識時務了”。

可要是談起本來的意思,這個“俊傑”就實在是冤枉了。

“識時務者為俊傑”出自《三國誌·蜀誌·諸葛亮傳》:“識時務者,在乎俊傑。此間自有伏龍、鳳雛。”是劉備拜訪名士司馬徽時,司馬徽所說。在司馬徽看來,“俊傑”是應該“識時務”的,諸葛亮、龐統就是這樣的人物。因此,“識時務者為俊傑”原意是說能認清時代潮流的,是聰明能幹的人。認清時代潮流趨勢,才能成為出色的人物。

此語最後被歪曲成了擅長見風使舵,甚至是對惡勢力卑躬屈膝、為虎作倀行為的認同,如此南轅北轍的誤解,“俊傑”之冤,實在是不下於竇娥了。

誰是第一個“眼中釘”

“眼中釘”,人們常用其來形容極為仇視的人,關於這個俗語的由來有這麼一個傳說。

北宋真宗年間,有個叫丁謂的人費盡心機爬上了宰相的寶座。他利用職權,幹了一些見不得人的勾當。當時老宰相寇準尚在朝中,丁謂深知寇準為官公正,剛正不阿,生怕自己所做的壞事被他拿住把柄,引發後患,就千方百計地在皇上麵前說他的壞話,後來寇準被排擠出了京城。丁謂所為,被老百姓看得清清楚楚,老百姓痛恨丁謂,希望朝廷把寇準召回,不久,出現了一首民謠。歌中唱道:“欲得天下寧,須拔眼中丁;欲得天下好,莫如召寇老。”歌中的“侗,指的就是丁謂。於是,“眼中侗的說法逐漸流傳開來。到後來,“侗又演變成“釘”。

其實,丁謂並不是第一個被稱為“眼中釘”的人,在他之前,早就有人坐上了“眼中釘”的第一把“交椅”。這個人就是五代時後唐的趙在禮。《新五代史·趙在禮傳》記載:“在禮在宋州,人尤苦之。已而罷去,宋人喜而相謂曰:‘眼中拔釘,豈不樂哉?’”趙在禮在後唐明宗(李嗣源)時任宋州(今河南商丘)節度使。他依仗自己是皇親國戚而貪贓枉法,魚肉百姓,百姓受盡欺壓,十分痛恨他。當他被罷免時,宋州人奔走相告,相互祝賀:“眼中拔釘,豈不樂哉!”

丁謂雖然不是“眼中釘”的第一位得主,但在“眼中釘”的恥辱柱上,同樣也是少不了他的臭名的。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

1971年9月13日夜,當林彪乘飛機逃往當時的蘇聯時,周恩來將情況急報毛澤東,並請示是否用導彈把飛機打下來。毛沉思良久,說:“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無法可設,由他去吧!”“天要下雨娘要嫁”又作“天要落雨娘要嫁人”,是一句老少皆知的俗語,用來比喻必然發生、無法阻擋的事情。在這裏,它恰如其分地表達了毛澤東當時極其失望、無奈的心情。

沒有人工下雨技術的古代,老天爺要天晴,要下雨,隻能由天做主,人是無可奈何的。可後半句“娘要嫁人”,如果解釋成“母親要改嫁”,就很令人費解了。要知道按照中國古代的倫理,女性要守“三從四德”,即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為什麼“母親要改嫁”,是無法阻擋的事情呢?

對於這個問題,有這麼幾種說法:

一、音近訛傳

古代賦稅製度常常很苛刻,農民的負擔很重。如果遇上陰雨連綿,脫粒的糧食常常曬不幹,因潮濕而發了芽,可官府卻限三天之內交曬幹的新糧。於是“天要下雨糧要解營”成了最突出的一大矛盾,千家萬戶都為此愁眉不展。 飽受其苦之後,後來人們隻要遇到無可奈何的事就說是“天要下雨糧要解營”。“糧”與“娘“同音”,又“解營”與“嫁人“音近,在流傳過程中慢慢地訛傳成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

二、意義誤解

這種說法認為,娘,現代漢語口語中常解作“母親”,但是在古代,“娘”的第一意項卻是泛指女性,杜十娘、杜麗娘,這裏的“娘”,就不是指稱“母親”,而是一般婦女的通稱。在運用中,“娘”尤其多用於年輕女性。辭書中稱:“娘,少女之號。”在古代作品中也常用“娘”來稱代年輕女性,如古樂府《子夜歌》中有“見娘喜容媚,願得結金蘭”的詩句,其“娘”顯然並不是指“母親”;《趙太祖千裏送京娘》中的京娘,“年方十七”。

如果用這個意項來解釋“娘要嫁人”,實際上就是指“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天要下雨,是自然規律;娘要嫁人,是禮製人倫。這樣就順理成章了。

三、故事傳說

傳說古時候有個名叫朱耀宗的書生,天生聰慧,滿腹經綸,進京趕考高中狀元。皇上殿試見他不僅才華橫溢,而且長得一表人才,便將他招為駙馬。循慣例朱耀宗一身錦繡新貴還鄉。臨行前,朱耀宗奏明皇上,提起他的母親如何含辛茹苦,如何將他從小培養成人,母子倆如何相依為命,請求皇上為多年守寡一直不嫁的母親樹立貞節牌坊。皇上聞言甚喜,準允所奏。

當朱耀宗向娘述說了樹立貞節牌坊一事後,原本歡天喜地的朱母露出了不安的神色,於是說出了想要嫁給朱耀宗的恩師張文舉的想法。毫無思想準備的朱耀宗頓時被擊倒了,跪在娘的麵前:“娘,這千萬使不得。您改嫁叫兒的臉往哪擱?再說,欺君之罪難免殺身之禍埃”

正值左右為難、無可奈何之際,朱母不由長歎一聲:“聽天由命吧。”她隨手脫下身上一件羅裙,告訴朱耀宗說:“明天你替我把裙子洗幹淨,一天一夜曬幹。如果裙子曬幹,我答應不改嫁;如果裙子不幹,天意如此,你也不用再阻攔了。”

這一天,晴空朗日,誰知當夜陰雲密布,天明下起暴雨,裙子始終是濕漉漉的。朱耀宗心中叫苦不迭,知是天意。朱母則認認真真地對兒子說:“孩子,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天意不可違!”事已至此多說無益,朱耀宗隻得將母親和恩師的婚事報告皇上,請皇上治罪。皇上連連稱奇,降道禦旨:“不知者不怪罪,天作之合,由它去吧。”

不管哪種說法,反正大家都這麼說,“娘”也就隻好這麼嫁了。

兩口子的結婚證書

以“兩口子”稱呼夫妻,在現在民間是一個很普遍的現象了。這個詞的曆史說長也不長,說短也不短,是在清朝乾隆年間出現的。

當年,山東有一個叫張繼賢的才子,一個偶然的機會,張繼賢與本地惡少石萬倉的妻子曾素箴相識,二人一見鍾情,夜夜往來。

石萬倉是個酗酒成性的家夥。一次,石萬倉因飲酒過度、引起酒精中毒而身亡。石家人懷疑石萬倉是被其妻曾素箴害死的,於是告到縣衙門,說曾素箴因偷奸殺死親夫。

縣官接狀後,不問青紅皂白,就把張繼賢和曾素箴打入大牢,判為死罪,從縣府押到京城。

一次,乾隆皇帝閱案,看到了張繼賢的供狀,見其文筆不凡,十分驚訝。於是,乾隆皇帝親自到牢中去看望張繼賢。在交談中,乾隆皇帝確信張繼賢是個才子,便有心救他。

不久,乾隆皇帝下江南私訪,途經微山湖時,停留了幾天。乾隆熟悉這裏的山山水水後,便禦批:將張繼賢發配到臥虎口,將曾素箴發配到黑風口。

張繼賢、曾素箴二人雖然雙雙冤入大牢,但是情卻始終未斷。這次獲皇帝恩準發配到“兩口”後,真是喜出望外,二人時常互往互來,甚是自由。他們這樣來往於臥虎口與黑風口,此事為人津津樂道,於是將本指地點的“兩口”用以指夫妻,被人們稱為“兩口子”。

後來,在使用中,人們又從“兩口子”衍生出了“老兩口”、“小兩口”等語,“兩口子”的家族也得以開枝散葉了。

陽間也有“鬼門關”

“鬼門關”原來是指傳說中的陽間與陰間交界的關口,常常 被人們用來形容生死關口或凶險可怕的地方。這麼一道令人膽戰心驚的關口,在古代作品中並不少見,但是不是同一道“關”,你可得注意了。

《舊唐書·地理誌四》:“(鬼門關)其南尤多瘴癘,去者罕得生還。諺曰:‘鬼門關,十人九不還。’”宋·黃庭堅《竹枝詞》之一:“鬼門關外莫言遠,五十三驛是皇州。”這裏的“鬼門關”原名是“桂門關”,在今廣西北流、玉林之間,兩山對峙,形同關隘,地勢非常險要。更可怕的是,這個地方古代流行過一種瘴癘病,極易傳染,經過這裏的人,幾乎很少能活著回來。所以便有民謠:“桂門關,十去九不還。”因為“桂”與“鬼”音相近,又因這可怕的瘴癘病,後來就變成了“鬼門關,十去九不還”。

元·楊顯之《酷寒亭》第四折:“在鬼門關奪轉這凍形海”《西遊記》第十回:“忽見一座城,城門上掛著一麵大牌,上寫著‘幽門地府鬼門關’七個大金字。”陰間是古人根據陽間的形態想象出來的一個世界,因此在人們觀念裏,陰陽兩界就像現實中的城邦一樣,兩者之間是有一道關卡的,這就是“鬼門關”,它是陰陽生死的分界線。進入鬼門關之後,就是一個陰森恐怖的世界,因此“鬼門關”又成了險惡境地的代名詞。《老殘遊記》第十四回:“這一賣,翠環可就夠他難受了……眼看著一個老實孩子送到鬼門關裏頭去,實在可憐。”

“砍”出來的“大山”

“侃大山”是現代流行的俗語。它最早出現在下放知識青年的口頭上,形容人說話有如執斧上山胡亂砍柴。為什麼叫“砍大山”?什麼意思?“就那麼東一榔頭、西一棒槌瞎砍唄!”

它的出現,與上山下鄉知識青年的勞動、生活密不可分。由於“砍大山”形象生動,通俗易懂,表現力極強,很快便流行開來。其後,“砍大山”一語公開在報刊亮相,如《留美學生砍大山》(《時代》1987年第6期)。“砍大山”與眾多俗語一樣,實際運用時相當靈活,可以拆開說成“砍不完的大山”,“砍了半天大山”,還可以簡縮為“砍山”,乃至隻剩下一個字:“砍”。 比如:“自從大壯安了新電話,有事沒事的總喜歡跟天南海 北的姐妹們神‘砍’一通”(《中國青年報》1991年4月7日)。

但後來,“砍”在運用時遇到了麻煩。 比如“砍足球”,比如“群眾漫砍十五大”,這自然會產生岐義,讓人難以理解。由於“侃”與“砍”同音,“侃”的本義又指“能說會道,善於辭令”,尤其受成語“侃侃而談”的影響,於是,人們自然想到用“侃”來替代“砍”。再加上大概在1990年前後,《北京晚報》也登載了有關“砍大山”的小文章,不久有人在該報的“百家言”欄目發表文章,說“砍大山”的“砍”,本字應該是“侃”,引起了廣泛的關注,甚至可以說是一錘定音,從此《北京晚報》把“砍大山”都改成“侃大山”,其他刊物又很快一體遵循。這麼一來,矛盾也就解決了:“砍足球”說成“侃足球”,“群眾漫砍十五大”說成“群眾漫侃十五大”。最終結果是,“砍大山”一說不見了,取而代之的一律是“侃大山”。與此同時,“神侃”、“漫侃”之類的新詞彙業已風行天下。顯而易見的是,“砍大山”訛為“侃大山”,其原因並非“聲言隨地改”,而是群眾語言運用中一種有意識的行為。這一實例清楚地說明:一方麵,俗語有其內部的發展變化;另一方麵,俗語與漢語詞彙之間是相互滲透、相互影響的。

“抬轎子”的變遷

江澤民在《領導幹部一定要講政治》中有這麼一句話:“現在有的幹部職務升了,權力大了,對自己的要求卻放鬆了;權力一大,直接監督他的人少了,利用他、為他抬轎子的人多了。”大家都知道這裏所說的“抬轎子”,作為俗語,顯然不是指古時的一種職業這麼簡單,它是用來比喻為別人的利益奔走效勞或奉承吹捧。

同時,我們也知道,現在證券界也流行一個術語也叫做“抬轎子”,這裏的“抬轎子”是指利多或利空信息公布後,預計股價將會大起大落而立刻搶買或搶賣股票的行為。搶利多信息買進股票的行為稱為抬多頭轎子,搶利空信息賣出股票的行為稱為抬空頭轎子。

其實,從古代的一門勞動行業發展到這麼一個光彩的代言,“抬轎子”在中間還是有一個過度階段的,最初涉足俗語這個圈子的時候,它表示的是另一個意思。

1924年印行的《上海俗語大辭典》載:“賭博時,數人串合,局騙他人資財者,曰抬轎子,受騙者曰坐轎子。”據此可知,“抬轎子”由原來的一種民間職業,去其本義而成為賭博場上的行話,意謂合夥騙取他人錢財。而當“抬轎子”作為俗語廣泛運用時,其意義又產生了實質性的變化,發展成了人際關係中互相吹捧、互相利用的惡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