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一個學者隻有用民族的基本原則與理念武裝自己,才能夠把他的研究目標導向這個民族的社會關係,再來審視這些原則是如何被運用和實現的。但是,社會製度、生活方式和一個民族的風俗習慣不像蘑菇能在一夜之中長大,而是經過漫長的世紀才發展形成今日的樣子。因此,有必要去研究這個民族的曆史。現在,歐洲學者對於中華民族的曆史仍然一無所知。德米特裏厄斯·蒲爾傑先生最新出版的所謂《中國曆史》,也許是對像中國人這樣可教化的民族描寫得最差的曆史了。蒲爾傑先生所寫的這樣一種曆史,如果寫的是像西南非洲的霍屯督人[霍屯督人,非洲南部種族。]那樣的野人,還可能被容忍。這樣的中國曆史著作能夠被出版的事實,恰恰可以而且隻能幫助我們看清歐洲人的中國知識遠遠不夠完善。因此,如果對一個民族的曆史都不了解,對它的社會製度又怎麼會形成正確的判斷呢?由於缺少這種知識,像衛三畏博士的《中國總論》等其他關於中國的著作,不僅對學者的研究毫無用處,而且甚至會誤導眾多的普通讀者。舉一個例子,民族的社會禮儀。中國無疑是一個禮儀之邦,而且人們把它歸功於孔子教義的影響,這也是對的。巴爾福先生可以隨心所欲地談論禮儀生活中騙人的慣例了;然而,即使是像翟理斯先生所稱的“外在禮貌的打躬作揖”,也是深深植根於人的普遍天性中,即在人性中我們定義為美感的那個方麵。孔子的一個弟子說:“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另外,在這部經典的其他地方又說:“禮者,敬也。”現在我們看到,對一個民族的生活方式與風俗習慣的評價,應建立在對這個民族的道德原則的認識之上,這是很顯而易見的。此外,研究一個國家的政府與政治製度,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學者工作的最後研究階段,也必須建立在對他們的哲學原理的理解和對他們的曆史認識的基礎之上。
最後,我們將引用《大學》,或者說,引用外國人認為是陳詞濫調的書中的一段話來結束全文。書中說:“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這,就是我們所指的中國學。
這篇關於中國學的文章,1884年寫作並發表在上海的《字林西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