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 中國學(二)(1 / 3)

花之安先生曾經評論說,中國人不理解科學研究的任何係統方法。然而,在一部被大多數外國學者看做是陳詞濫調的中國經典著作《大學》[“Higher Education”,外國人通稱為“Great Learning”。——原注]裏,給出了一個學者進行係統研究應遵循的一連串方法。中國的學者也許無法找到比遵循這本書的方法更佳的途徑了,即,首先從個體開始他的研究,再從個體進入家庭,然後從家庭進入政府。

那麼,首先,學者應該盡力掌握中國個人行為原則的正確知識,這是必要的、不可或缺的。第二,他要審視在人們複雜的社會關係和家庭生活中,這些原則如何被應用和實現。第三,他還要有能力注意到國家的政府和行政機構,並以此引導他的研究。當然,我們所說的這樣一種程序隻能大體上被執行;要完全執行它,幾乎需要專心投入整個一生的精力。但是,我們肯定會拒絕承認一個人是個漢學家或者對他冠以任何高深的學問的讚譽,除非他在某種程度上讓自己非常熟悉上述這些原則。德國詩人歌德曾說:“在人類的作品中,像在自然的作品中一樣,真正應當注意、超越了每一個事物的東西是——目的。”現在,在民族性格的研究中,要注意的第一要務也是這一點。不僅要注意人民的活動和實踐,也要關注他們的觀念和意見;要了解他們認為什麼是好的,什麼是壞的,他們把什麼認做是正義的,什麼是非正義的,他們把什麼看做是美的,什麼是醜的,他們如何區分智慧與愚蠢。這就是我們所說的中國學者應該研究個人行為準則的含義。換句話,我們想要說的是,你必須懂得中國人的民族理念。如果有人問,如何才能做到這一點?我們回答,通過研究這個民族的文學,你能從中讀出一個人最美好最高尚的特征,也能看出他們性格中最壞的一麵。因此,應該引起那些研究中國的外國人的注意的一個對象,就是中華民族權威的民族文學,即使是僅僅作為一種達到目的的手段,進行這種預備的研究可能也是必需的。讓我們現在來看學者是如何研究中國文學的。

“歐洲的文明,”一個德國作家說,“取決於希臘、羅馬和巴勒斯坦文明;印度人、波斯人和歐洲人一樣都是雅利安人的血統,因此,是有關係的;在中世紀,同阿拉伯人交往對歐洲文明的影響甚至延續到今天,仍然沒有完全消失。”但是,對於中國人來說,他們文明的起源、發展和存在的基礎,同歐洲人的文明完全無關。所以,研究中國文學的外國學者,必然要克服由於缺乏共同的基本思想和觀念所導致的所有不利條件。他不但有必要用這些外國的觀念和思想武裝自己,而且,首要的是,要在歐洲語言中找到它們的對應物,如果這些對應物不存在,要去分解它們,並且要看到這些觀念和思想可能指代人的普遍天性中的哪一麵。舉例說明,以下這些詞在中國的經典中不斷重複出現,通常翻譯成英文就是“benevolence”(仁)、“justice”(義)和“propriety”(禮)。那麼,當我們把這些英文單詞一起放到上下文中仔細推敲時,我們發覺它們並不合適:它們不能囊括這些漢字包含的全部意思。此外,“humanity”一詞可能是被翻譯為“benevolence”的中文“仁”字最精確的對應詞;但那時,在某種意義上,“humanity”必須區別於它合乎英語語言習慣的用法。大膽的譯者,會用《聖經》中的“love”和“righteousness”來翻譯“仁”,這可能和其他任何翻譯一樣精確,被認為既表達了詞的意義,又符合語言的習慣。不過,如果我們現在把這些詞傳達的基本理念進行分解、指代為人類普遍的天性,我們就會立刻得到它們的全部意義:即“善”、“真”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