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苗族蘆笙舞
是苗族民間舞中流傳最廣、最有代表性的舞蹈形式,有600多年的曆史。
苗族蘆笙舞大致可分為自娛性、競技性、祭祀性3種,其中自娛性蘆笙舞最為普遍。舞蹈時,蘆笙手在隊前或在圈內領舞,一般按男前女後的隊列,逆時針環繞行進。有的地區還用3.3米高的大蘆笙和芒筒伴奏,增加低音聲部伴奏效果。每當盛大節日,成百個蘆笙,上千的人群,層層環繞跳蘆笙舞,氣勢極為壯觀。在跳花、跳月、踩花山等民族節日,青年男女還通過蘆笙舞選擇配偶,如《討花帶》、《牽羊》等均為表現男女青年相愛的舞蹈。競技性蘆笙舞,在節日期間舉行,以曲調多、技巧難度大取勝。舞蹈動作有連續旋轉、矮步、倒立、翻滾等。舞時樂曲不中斷。有的地區苗族老人亡故,有以蘆笙舞祭祀亡靈、慰藉死者家屬的習俗。其舞蹈動作沉穩。
此外,黔南和黔西南的仡佬族也有蘆笙舞,稱為踩堂舞,是為老人送葬時的舞蹈,在遺體前邊舞邊唱哀歌,其舞步沉重,動作不多。
三、土家族跳喪舞
跳喪舞又名跳喪、打喪鼓,是湖北省五峰縣土家族悼念死者的一種祭祀性歌舞活動。打喪鼓有跳喪與坐喪兩種,跳喪為亦歌亦舞,坐喪則隻歌不舞,前者在五峰中西部最為盛行,部分地區兩者並用。二者均為擊鼓而歌,故俗稱“打喪鼓”,其所唱曲詞亦統稱“喪鼓歌”。跳喪與土家族先民巴人的“巴渝舞”有其淵源關係。據清《長樂縣誌》所載:“家有親喪,鄉鄰吊,至夜不去,曰‘伴亡’;於柩旁擊鼓,曰‘喪鼓’;互唱俚曲哀詞,曰‘喪鼓歌’。喪家酬以酒饌。”以上印證了土家族世代相傳,沿襲至今,用擊鼓踏歌的方式來祭奠亡靈的習俗,具有濃厚的巴人遺風,也體現了巴人獨有的生死觀:人死不過是靈魂離開軀體,將獲得新生。故打喪鼓雖哀而不悲,且伴與歡快的歌舞,已成為土家族人民在長期生產與生活中所創造的一種獨特的藝術形式。
打喪鼓的特定時間是夜晚。當死者裝殮人棺後,即於堂屋設靈堂以待遠親近鄰吊唁,如喪家堂屋小,就在門外搭一臨時棚子。入夜,跳喪開始,由一名歌師(鼓師)於柩旁擊鼓叫歌,以二、四、八名不等的歌郎(或稱歌秀才,玩友)於柩前舞蹈應和,或兩兩相對,從柩前直到門外;或圍成一圈,依次穿花;邊舞邊唱,輪番上場,直到東方發白。尤以金鼓操節,嗩呐伴腔,眾人穿花而舞的場麵最為壯觀。打喪鼓隻在開始與收場時有一定程序,開場須“請歌郎”或“請莊子”(民間稱莊子為打喪鼓的老師傅,有莊子鼓盆而歌,眾相仿效之說);結束“刹鼓”收場,要“送歌郎”,一歌師手端酒碗,以指蘸酒在靈堂內外向四方彈灑吟唱:“歌郎送出門,莊子返天庭,亡者安葬後,孝眷萬年興。”喪鼓歌鼓點節奏熱烈歡快,強弱分明,極富動感。當地人說:“聽見喪鼓響,不跳腳手癢。”真實地反映了喪鼓節奏的動感效應。鼓師用擊鼓和領唱來變化節奏、轉換曲牌、協調動作,如唱“改了調、又改腳,改腳跳個‘幺兩合’”,以此來提醒舞者轉跳“幺兩合”舞段。其歌聲高昂豪放,具有濃鬱的山野風味,民間稱之為“喊”。所唱內容十分豐富,愛情、農事、謎語、傳說、故事等無所不有。其舞姿粗獷古樸,多模仿飛禽走獸和農事動作。有“虎抱頭”、“牛擦癢”、“鳳凰閃翅”,“捆穀草”、“浪裏撿柴”、“牽牛喝水”、“美女梳頭”、“風夾雪”、“七星灌鬥”、“幺姑姐”、“滾身子”、“老漢推”等十多種動作,而以“腳下踩的升子底、手上挽的鏈子扣”和“攏、順、顫”為舞蹈的基本動作特點。
四、黎族打柴舞
打柴舞是黎族民間最具代表性的舞種,黎語稱“轉刹”、“太刹”。它起源於古崖州地區(今海南省三亞市)黎族的喪葬習俗。係黎族古代在人死後用於護屍、趕走野獸、壓驚及祭祖的一種喪葬舞。當代黎族村寨有一喪法叫“旱賽”。即人死後入殮,停棺12天、24天、一個月不等時間,然後入土。在停棺“旱賽”期間,喪家及周村相關男女老少每天晚上都要到喪家跳打柴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