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劉徹:雄才大“劣”的漢武帝(2)(1 / 1)

武帝在加強皇權專製的實踐中,手段也極其老辣陰險。從輕免相職,到侵奪相權,乃至以罪伏誅,不但丞相的獨立性權威逐漸消退,而且善終者很少,弄得大臣視當丞相為畏途。同時,武帝擴充內臣係統,創立了一套由自己直接控製的宮中班子,就是內朝(中朝、內廷),設置中書、尚書諸近侍官署。內朝設置的意義在於,皇帝可以對總攬政務諸內臣,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甚至導演外朝與內朝的傾軋鬥爭,操縱玩弄朝政於股掌之中。而外朝官員的權勢日漸減弱,宰相常處在內朝的巨大壓力之下,處在皇權威脅的陰影之下,不能正常發揮有關的行政職能,完全淪為皇權的奴仆。在內朝與外朝的矛盾鬥爭中,相權逐漸邊緣化,而皇權成為中樞核心,成為總司令。p米p花p在p線p書p庫p book.mihua.net

增設監察機關,建立起嚴密的督責組織,除禦史係統外,又增設丞相司直、司隸與十三州部刺史兩個係統,對官僚機構及各層次成員形成嚴密的耳目網、控製網。如此重疊、繁雜的監察,其結果就是皇權專製的絕對化,任何級別的官員都必須俯首聽命,從而成為皇權的忠實爪牙。同時,官吏憑借糾察之名,黨同伐異、爭權奪利,甚至提倡告密,相互為害,而皇權正好從中加以控禦和利用。尤其是在此統治氛圍中造就一批酷吏,主要是禦史、刺史等職,在皇權的支持下,酷吏以殺人行威為治。苛法也卷土重來,不但恢複了連坐法、族誅法,還增設見知故縱法、腹誹法、沈命法等,條令苛密,極為嚴酷。還有“緩深故之罪”、“急縱出之誅”等做法,鼓勵枉法曲法,輕罪重罰,亂捕亂殺,製造冤獄。許多地區出現嗜殺成性的恐怖局麵,而武帝是酷吏的製造者與總後台。

武帝改革軍製,增添軍事機構,使兵不統於太尉、諸將軍,大將軍不過負責軍事訓練,屯兵營有次一級的校尉統領,都沒有調兵權。有戰事,皇帝以虎符發天下兵,臨時設置將帥,並派遣護軍都督監督,直接對天子負責。戰爭結束,將帥交出兵權,士兵各回屯營或還複民伍。此軍製改革的實質就是皇權與軍權的合一,隻有皇帝才握有真正的兵權,是全國軍隊唯一的統帥。另外,用推恩令、左官律、酎金製等手段削藩,諸侯勢力一蹶不振,進一步顯示了中央皇權的絕對權威。總之,朝政在經過武帝這一係列的結構改造之後,皇權強化到巔峰狀態。武帝這方麵的天才稟賦,不得不讓人欽佩,由是所有內外朝的官員、軍隊全在皇帝的掌控之中,全部淪為皇權的奴才,整個國家機器都淪為皇帝頤指氣使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