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一些省市調研時還發現,土地確權固然為土地流轉創造了使從事土地流轉的農業承包戶安心、放心的良好條件,但仍有一個重要的問題並未因此得到解決,這就是:還需要有完善的土地流轉市場與之相配合。不少地方隻有一個為土地流轉服務的辦公室或信息中心,或為土地流轉雙方提供信息服務的大廳。有這樣的辦公室、信息中心或大廳,要比沒有這樣的設施要好一些。但也應當承認,僅有這樣的設施是遠遠不夠的。要知道,對從事土地流轉的供求雙方來說,更需要的是一個土地流轉市場。土地流轉市場不僅能夠提供供求信息,而且還給供求雙方提供可以成交的機會,並且價格(或土地流轉的實際收益)也將在市場競爭中趨向合理,每個當事人(無論是供方還是需方)都有選擇的機會,然後再作出決策。這一方麵可以促進轉包、租賃、入股等土地流轉行為規範化,使供求雙方的信息不對稱性盡可能減少;另一方麵可以引致更多的潛在的供方和需方擺脫觀望狀態,進入土地流轉行列。從減少土地流轉信息不對稱性現象這一角度來看,這是效率與公平兼顧的一種做法。
今後在陸續擴大土地確權工作試點範圍和推動土地流轉工作時,在積極引導土地流轉有序和規範化運作方麵,有必要培育有關土地流轉市場的中介服務組織。需認識到這是一項對以後完善土地流轉市場具有重要意義的工作。有了健全的、完善的土地流轉中介服務組織體係,可以防止土地流轉過程中發生改變土地使用方向,以及防止當事人把承包土地流轉給非農業人員從事非農活動的做法。同時,中介服務組織的完善和規範化的運作還有利於減少土地流轉過程中的供求糾紛,防止供給方(農業承包戶)在土地流轉後出現失地、無地現象,或出現得不到應有的收入的狀況。此外,還應提及與土地流轉工作相配套的農村土地評估體係的建設。要培育一批熟悉農村實際情況又懂得資產評估的專業人員,這樣既有助於確保農民的收益,還可以在增強農民信心的基礎上促進土地流轉的進一步開展。
四、重新丈量土地後耕地麵積的增加
我們在一些土地確權工作已經結束的試點市縣進行了調查,發現幾乎所有完成了土地確權工作的地方都有耕地麵積增加的報告。浙江省嘉興市的報告中說,土地重新丈量後,耕地麵積大約增加了20%;浙江省湖州市和杭州市所彙報的數字與此相近,耕地麵積大約也增加了20%。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據我們在嘉興市的平湖市姚浜村和新埭鎮同基層幹部、農民座談後的歸納,土地重新丈量後耕地麵積之所以增加,大體上有以下四個原因:
第一,30多年前土地承包開始時,土地質量參差不齊,有“好地”,也有“壞地”,所以承包土地的麵積是這樣計算的:“好地”一畝算一畝,“壞地”兩畝折算一畝,農民同意這樣做。經過30多年了,承包土地的農民精心維護自家的承包地,加上水利灌溉設施有很大改進,土地“好”和“壞”的差距縮小了。現在重新丈量土地,一般都是一畝算一畝,農民沒有意見,於是耕地麵積增加了。
第二,據年長的農民回憶,當初丈量承包土地時,土地都是零碎的小塊,田埂縱橫,占地很多,所以丈量時都把田埂占地剔除掉。還有,田埂兩側被遮住陽光的地帶,也不包括在耕地之內,當時農民都認為這種剔除是合情合理的。過了30年,農村的情況變了,農民普遍使用拖拉機耕地,有些農民還用插秧機插秧,田埂被拆掉,小塊土地連成大片。重新丈量土地時,耕地麵積當然會增多。
第三,以前農村田邊地頭,常有一些荒地、水草叢生的低窪地未被利用,經過30年,田邊地頭能利用的田地都利用了,於是在重新丈量時,耕地麵積也會增加。
第四,當初農民要繳納農業稅,所以農民在上報耕地麵積時,能少報就少報,幾乎家家如此,明明是一畝三分地,隻上報一畝,誰也不揭發,大家心照不宣。現在,農業稅取消了,而且土地剛剛重新丈量完畢,所以家家如實上報。加之土地可以入股,可以轉包,也可以出租,少報土地麵積隻會讓自己吃虧。農民說:“隻有傻子才少報呐!”這句話反映了當地的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