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東林書院和明末書院遭禁(2 / 2)

“九益”指講學有九大好處,如:以道義相切磋,使人耳目一新,精神振奮,廣見博聞,預籌未來,起舊圖新。

“諷議朝政,裁量人物”是東林書院樹立的新學風,東林書院不僅是一個教育組織,學術組織,而且成了一個輿論中心,政治活動中心。所以,當時凡是與東林書院有關係和有來往的人物,都被指控為“東林黨”,後來,甚至與東林書院全無關聯,隻是與當權者意見不一,也被視為“東林黨”,而遭受迫害,黃宗羲在《明儒學案·東林學案》中說:“東林講學者不過數人耳,其為講院亦不過一郡之內耳,……凡一議之正,一人之不隨流俗者,無不謂之東林。若是乎東林榜標,遍於域中,延於數世。東林何不幸而有是也,東林何幸而有是也。”

東林書院所形成的東林學派,基本上是以程朱理學為宗,反對王學末流的放誕、任性,不務實學,無所歸宿的陋習,主張人人提倡氣節,個個講求實學。“相與共圖興複”,“以崇先哲之懿範”,“坐收濂洛關閩之勝”。顧憲成親自製訂了《東林會約》,明確提出“飭四要、破二惑、崇九益、屏九損”。

明代書院由明初的多年沉寂到明中期的空前興盛,又到明末的連續遭受禁毀,這種忽衰忽盛的曲折曆程,正好說明封建社會後期統治者政局不穩,已潛伏著深層的危機,很值得深思。

嘉靖十六年、十七年,連續兩次禁毀書院,均因當時在朝執政者多尊朱學,而反對王、湛之學,遂對王、湛等廣建書院,聚徒講學,懷恨在心,妄加罪名,嚴令禁毀,開啟了以政治手段壓製學術發展的惡例。

明代後期的書院以徽州、江右、關中、無錫四處為最盛,其中無錫的東林書院更為著名。據說當時人們不知各地有書院,隻知有東林,所有書院都被稱為東林。

東林書院聞名於當時,不僅因為其學術主張切中時弊,更重要的是它把學術活動同政治鬥爭密切結合在一起。積極參與當時的政治活動,擴大了書院的影響,提高了社會地位,也招來了反對者的忌恨。據《明史·顧憲成傳》記載:“當是時,士大夫抱道忤時者,率退處林野,聞風向附,學舍至不能容……其講習之餘,往往諷議朝政,裁量人物。朝士慕其風者,多遙相應和,由是東林名大著,而忌者也多。”

江蘇東林書院石牌坊(選自李國鈞主編《中國書院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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