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北宋的三次興學及其對書院發展的影響(2 / 3)

慶曆興學的重點在於使應科舉者先受相當的官學教育。規定所有參加科舉考試者,必須在官學讀書三百日,曾經應試的士子也必須在官學讀書百日。不入官學者不得應舉。

朝廷盡管三令五申,社會風氣終難扭轉,科舉之弊,愈演愈烈。統治者的主觀意圖與客觀效果背道而馳,不得不設法尋求擺脫困境的出路,對文教建設的方針和工作重點重新審視,理順培養人才與選用人才的關係。有識之士更感憂慮,強烈要求調整文教建設的方針和工作重點,探討發展文教事業新措施成為朝野內外普遍關心的問題。

宋初的統治者經過50餘年的努力,政權基本得以鞏固,社會比較穩定,經濟得到初步恢複和發展,為文教事業的發展準備了一定的條件,也對文教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已經有可能也有必要對文教建設的方針做出某種調整。

崇寧元年八月,蔡京下令全國興學,十月建辟雍,可容納生員3000人。崇寧三年(公元1104年)續增州縣生員名額,規定大縣50名,中縣40名,小縣30名。有的縣竟多達1000餘人。地方官員興學有功者受獎。如建州蒲城縣縣學生員達千人,縣丞徐秉哲因此受獎,特升一級。辦學不力者即受罰,因此便多處發生強行向民眾攤派入學名額,稱作“聚學糧”的事件。陸遊在《老學庵筆記》卷二中記載:“崇寧間初興學校,州郡建學,聚學糧,日不暇給。士人入辟雍,皆給券,一日不可緩,緩則謂之害學政,議罰不少貸。”

北宋書院從數量上看,從慶曆興學至北宋末的書院和宋初相比還是有所增加,部分地區增加的數字還不算少,例如:江西共有書院40餘所,建於慶曆興學以後的約占3/5;浙江共有書院30餘所,建於慶曆興學以後的約占80%;湖南共有書院十餘所,建於慶曆以後的約占60%。但宋初隻有40餘年,慶曆以後的北宋有120餘年,相當於宋初的三倍,而且宋初戰亂仍未平息,社會經濟生活遭受長期破壞,在百廢待興、百業待舉的局麵下,書院發展到近40餘所,確屬興盛之勢。慶曆興學後的百餘年,社會相對穩定,經濟有所發展,書院發展有了更好的思想文化條件和經濟物質基礎,卻隻建書院不足百所。關鍵在於朝廷的政策導向,重視了官學而忽視了書院,書院與官學相比,北宋中後期的書院與宋初相比,明顯地呈現出沉寂之狀。

慶曆三年(公元1043年)八月範仲淹任參知政事,他近20年的宿願才得到實現的機會。他任職後的第一個建議就是《上十事劄》,十件事中的第三件就是“請精科舉”,接著就建議興學校。

三次興學運動著眼於解決培養人才與選拔人才的矛盾,解決科舉與學校的關係,然而卻忽視了官方辦學與民間或私人辦學的關係。這也是北宋興學的一個值得重視的教訓。

在三次興學運動中,一批名宿碩儒先後被中央或地方官學聘任,主持或掌教於各級官學,如:胡瑗、周敦頤、程顥、程頤、李覯〔gou夠〕、張載等,都先後在中央官學或地方官學任職從教,這也擴大了官學的影響,提高了官學的聲譽,吸引了更多的讀書士子入官學讀書受教。

北宋第三次興學是在崇寧元年(公元1102年)蔡京執政時發起的。

興學運動取得明顯成效,朝廷和官府重視興辦官學,讀書士子增強了入官學讀書的積極性,官學得到發展。據記載,興學不久,國子監生員由70人增至300人,講官博十也增十餘人。各講官分經教授,中央官學得以擴充和改進。為了滿足生員不斷增多的需要,又擴充國子監房舍,還把錫慶院撥給國子監做講殿。地方官學也得到迅速發展。著名學者和教育家胡瑗正是在慶曆興學運動時期先後任教蘇州州學和湖州州學達20餘年,並創立了聞名於世的“蘇湖教法”。仁宗皇祐(公元1049—1054年)末,更召胡瑗入京為國子監直講,將地方官學的先進教學經驗引入中央官學,“蘇湖教法”運用於國子監教學。胡瑗主持國子監後,四方學子不遠千裏,雲集受業。

範仲淹的建議,得到宋仁宗的支持,於慶曆四年(公元1044年)三月下詔各州縣設立學校,並由本道使者選屬部官為教授,遇有不足再聘請鄉裏宿儒有道業者充任。

宋初統治者為了“長治久安”采取了一係列措施,“興文教,抑武事”被確定為基本國策。

三次興學為了保證官學的發展,分別采取了一係列有利於官學發展的措施,如:第一次興學規定:應科舉者須在官學讀書300日;第二次興學實施太學三舍法,以官學的考試升舍取代科舉應試;第三次興學對地方官興學有功者獎,興學不力者罰。這些措施不僅把各級官府的注意力引向了興辦官學,更重要的是將讀書士子拉進官學讀書。隻有熱心官學者才能受獎,熱心私學或書院者不僅難得獎賞,反而會有興辦官學不力的嫌疑。各級官府自然也就無心關心私學或書院了。讀書士子隻有入官學讀書才可能獲得應舉資格,獲得晉升的機會,自然也就不願再空守山林入書院求學自修了。這也是造成書院長期沉寂的原因所在。

宋初統治者積極鼓勵和支持民間或私人辦學,使書院得到良好的發展機會和條件。但民間或私人辦學畢竟力量有限。盡管創辦了一批書院,但限於種種條件數量難以增加,規模也難以擴大。全國書院最多不過二三十所,每所書院生徒最多不過百餘人。實難滿足讀書求學的要求,也難滿足朝廷的人才需求。造成了人才需要、讀書要求與人才培養場所和條件不足的尖銳矛盾。而且民間或私人辦學的教學內容、培養目標、教學的方法隨意性很大,難於統一,也不利於人才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