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0章 新貿易壁壘:對外貿易的環境政策與政府幹預(2 / 3)

2.新貿易壁壘對中國出口貿易的外部效應分析

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大國,國際貿易是實現中國經濟增長的主要推動力之一,加入WTO以後,中國所能夠利用的市場將更加廣闊,然而,新貿易壁壘的高高壘起卻嚴重地影響著中國的對外貿易,尤其是出口貿易。從短期看,新貿易壁壘對中國外貿的負麵影響十分明顯……幾乎波及到中國外貿出口的所有領域,每年所造成的損失價值高達數百億元,相當於當年出口總額的20%左右。它從兩個方麵對中國的外貿出口和相關行業產生著消極影響:一方麵削弱中國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出於WTO以及國際相關組織對自由貿易的倡導和對貿易壁壘的限製,關稅壁壘由於其顯現性和直接性已經難以再被用來對本國企業和市場進行保護,發達國家因而紛紛對市場準入進行間接設限,即通過開展綠色認證、征收綠色關稅或所謂的反補貼措施等手段對進口產品施加限製,中國外貿出口企業為進入對方市場而不得不為獲得外國政府認可的綠色標誌而支付大量的測試費、檢測費、評估費以及認證申請費和標誌使用年費等,使中國的出口產品成本大大增加,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價格優勢喪失,極大地削弱了中國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另一方麵是市場準入的限製。WTO的市場準入原則在這裏被發達國家加以利用和扭曲,由於嚴格的立法和苛刻的環境技術標準,許多中國產品根本難以進入對方市場,無法平等地在國際市場上參與公平競爭。具體講,中國三大類主要出口產品都受到不同程度的衝擊。

(1)新貿易壁壘對紡織品和服裝產業的影響

紡織品與服裝業是中國的第二大出口行業,在世界紡織品與服裝市場上占有極為重要的地位……國際紡織品與服裝貿易領域的非關稅壁壘主要是環境壁壘,具體包括兩個方麵:一方麵以保護消費者安全和健康為目的,如規定產品的穿著和使用不對消費者的健康造成不利影響;

另一方麵是對環境的直接影響,即對產品從設計、生產到報廢、回收的整個過程製定嚴格的規定。由於國外對紡織品生產過程中的印花、染色以及後整理等工藝中使用化學物質的要求日趨嚴格,使中國的紡織品出口受到很大的影響。歐盟國家是對環境保護較為重視的地區之一,其有關國家通過的OKO-Tex100紡織品環保標準對進口服裝的偶氮遊離甲醛等100多種有害物質含量作出了嚴格的規定,德國等國家從1994年起就陸續立法,禁止118種用偶氮燃料染色的紡織品進口,否則將扣留或銷毀全部商品,這使得中國104種含偶氮染料的紡織品出口中斷,造成了巨大損失。西方國家還對許多日用消費品進行檢驗,一旦檢測出含有致癌芳香胺,就要對全部產品進行銷毀並向生產廠家索賠。據統計,僅是中國出口到德國的紡織品……因未通過其“生態”檢驗而無法進口的就占約15%。除了歐盟,日本和美國對進口羽絨製品的殘脂率也作出必須控製在0.3%~0.5%的範圍內的規定。

而中國的紡織品和服裝業雖然發展時間長,成本低,是出口拳頭產品,但從內部結構來看,企業普遍重視的是產品功能開發以及色彩、款式、工藝,卻忽略了對環境和安全的影響,尚未真正進入“綠色紡織”時代。中國數百家紡織品生產企業正在使用的染料中有104種都屬於德國禁用的,這些國產染料低廉的價格所造就的低成本優勢被高築的“綠色壁壘”完全抵消,而要衝破這道壁壘,惟一的解決辦法就是改用合格的染料,要依靠進口,進口染料的價格是國產染料的4~6倍,這又影響了紡織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2)新貿易壁壘對食品和農產品的影響

中國是農產品的生產和出口大國,產品遠銷日本、美國、歐盟以及東南亞等國家,隨著中國的入世,中國農產品質量與環境標準和國際標準的差距日益突出。影響中國農產品和食品出口的質量和環境因素主要是產品中農藥和有毒物質殘留量問題,其差距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麵……一是對所使用農藥的種類範圍規定不同,中國對食品中最高殘留量進行了具體規定的農藥種類數遠遠低於美國、日本、加拿大等國家;二是對不同類產品中使用農藥的規定不同,截至目前,中國尚未如其他發達國家那樣針對不同類食品中的農藥殘留量製定明確的標準,這使得中國農產品和食品的出口屢遭國外限製。從1994年以來,我國的牛肉、豬肉就已經幾乎無法出口到美國,歐盟也對來自中國的牛肉、凍雞肉和貝類產品的進口實行完全禁止,導致我國農產品的出口值從原來的180億美元下降到120億美元。

(3)新貿易壁壘對機電產品的影響

雖然勞動密集型產品一直以來都是中國的比較優勢產品因而也是主要的出口產品,但隨著中國經濟發展水平和科技水平的不斷提高,比較優勢在發生著動態轉移,機電產品的出口比例逐漸上升,而入世使中國機電產品所麵臨的環境更加嚴峻。歐洲、美國、日本和港澳地區是中國機電產品的主要出口市場,而這些市場同時也是環保法規最嚴格的國家和地區,尤其是歐盟國家,有著一整套係統、完善且苛刻的統一的技術標準,其所頒布的CE標準體係對產品的技術細節、衛生標準、環保標準和安全性等作了細致的規定,涉及的產品種類相當廣泛,包括建材、玩具、電子、機械、通信設備、醫療設備、壓力容器、電磁設備等,對機電產品的電磁、噪音汙染和節能都提出較高標準和要求。中國的機電產品存在著與紡織品類似的問題:在價格上的競爭優勢因技術標準難以達到而無法顯現,受到國際市場的限製。

3.中國國際貿易環境政策的製度障礙分析

入世又一次讓世界承認了中國,入世也讓中國重新審視自己。WTO為中國提供了一個更加寬廣的舞台,而中國尚未具備在這個舞台上盡展才華的能力,這反映出了中國貿易體製以及經濟體製中還存在著一些內生性的問題。

(1)完善的技術和環境標準體係尚未建立

作為一個正處在經濟轉型時期的發展中國家,中國在法律、法規的建設方麵是“實踐先行,立法隨後”,法律、法規具有明顯的滯後性,尤其是環境標準的製定更加落後,加入WTO之後,至今還沒有一套完善的包括專項法規、技術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在內的市場技術指令體係,全國各個行業、各個地區之間協調而統一的市場正在建設之中,相關的法律、法規體係也正在建立,目前現有的法律和法規存在著一定的矛盾和衝突,缺乏統一性和協調性。這從兩個層麵上反映了中國國際貿易中所存在的問題:一是在入世之前對中國出口產品即將麵臨的國際市場環境,尤其是危機和挑戰認識不夠,缺乏前瞻性;二是效率低下,如果不是認識不足的問題,那麼就是反應遲鈍、行動緩慢、效率低下的問題。為了更好地利用國際市場,突破種種壁壘而實現中國出口貿易的迅速擴大,這種缺乏法律約束的局麵必須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