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 遇見曾經的幸福(2 / 3)

煜,你沒有來。六年的努力和堅持,六年的形影相隨,為愛而放棄一切,都化成了一縷雲煙。煙消雲散,物是人非。

好象我們從來就沒有愛過。

好象我們從來隻是同學而己。

好象我們本來就該這樣。

……

可我的心一直,一直不知所措,像一枚秋天離開枝頭的樹葉,沒有方向感,沒有喜悅,甚至,是淒楚地,惶然地被風帶走,帶到不可知的遠方,遠方是什麼,我不知道,隻知道,眼前的世界是無邊的黑暗。

渾身無力,像是患了肌無力。

卻轉過身大步走向停機坪時,淚水洶湧而來,那是我最傷心的一次哭泣。最傷心的一次。

那一瞬間,悲涼的情緒,從心底緩慢地擴散出來,淹沒一切,太陽失去光芒,我帶走的,除了眼淚,還是眼淚。

和你分離的日子,我學會了檢討自己,學會了寬容和原諒,懂得珍惜。

現在說這些有什麼用呢,憑添傷感,還是不說了吧。

——紐約,人人都說是天堂,每天,繁華依舊。為什麼我卻感覺不到身在天堂的快樂,天堂原來就是這個樣子麼,每天有很多的車,很多的人,擁擠在一起,不同語言,不同膚色的人相互仰視,相互歧視。喜劇和悲劇同時交錯,上演。每每這時,我就會想起島城,想起B大,想起……煜,你,然後,我就坐在落地窗前,一聲不響地坐下去,一直坐到黑暗漫過所有的角落,將我淹沒。

——有時我想,煜,我們就這樣不說一句話分開了,連個電話也沒有,你真的這麼恨我麼,就像你曾深深愛過我一樣恨我,是不是呢,無論怎樣,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們擁有過,深愛過,我們曾經給過彼此最溫暖的安慰,這就足夠了。

真的很懷念在一起形影不離的六年。

六年啊,說長就長,說短就短。

不論是長是短,仔細想想,人生能有多少個這樣如花燦爛的六年呢?從你第一次對我說‘我愛你’已經整整過去了六年,六年前,你還是一個青澀的大男生,而現在,你已經是一個下巴上長滿青青胡茬的25歲的年輕男人了。可以遊刃有餘地對女孩子說著愛昧的玩笑。

如果單單就數字而言,六年的確是很漫長的呢,現在,回想起來,六年也不過是眨眼間,從18歲到24歲。我和你形影不離,讀書,上網,參加校園的一切活動,逛街,吃飯,打鬧,K歌,生氣,忘乎所以,甜蜜得一踏糊塗……

這些記憶,像是生命裏不斷成長的年輪,抹都抹不去。下一個眨眼間,你大概是一個27歲的成熟男人,而我也會老去許多歲。不論是年齡還是心裏。

滄海桑田。

青春就這樣殘酷著老去了麼?

——那天,在紐約地鐵的出口,一個背影閃過,似曾的熟悉,不知不覺地跟著走了很遠,被他發現,竟然是一個黑人,他盯著我的臉,大膽地問我,小姐,你愛上我了麼?並以此為由,跟著我不放,我不得不真誠的對他說,你的身材和背影很像我的一個朋友,僅此而己。他說,不是,小姐,你愛上了我,卻要保持著東方女孩的矜持,我也愛你。想不到,自己碰上了這樣一個無賴,隻好報警,才得己脫身,嚇得我一個星期沒敢出門上街。

煜,紐約的我,身在繁華,並不孤單,外交場上的豪華派對,應接不暇,爸爸也有意在這方麵培養我,媽媽外事活動也要帶著我,並常常把我介紹給他們的重要客人,但我,依然的寂寞。

那些因你而生的寂寞,像影子一樣,居然跟到了美國。

這麼多天,為什麼你不打電話給我?是不是一直在恨我的絕決和冷漠呢,煜,和你失敗的戀愛裏,我懂得和諧的相處需要彼此的寬容,對不起,因為不懂珍惜,我失去了最初想要的幸福。

……

沈櫻春一頁一頁地翻過去。才明白,已經離開了那麼長的一段時光,那些曾經的絕決,那些一直縈繞在腦海裏的怨和恨,在這一瞬間,都化作了淡淡的想念,和綿綿無盡的淚水,一滴一滴地落下來。洇濕了所有的心情……

沈櫻春呆呆地坐在落地窗前,紐約的下午,是B大的深夜。那些在酒吧裏K歌的場麵再次地浮現在眼前,整整一個下午,麵朝東方,坐姿都沒有改變。夕陽從窗邊緩緩地退去,幕色,徐徐的漫上來,無聲無息,像是天光撒下灰暗的紗,遮住了一切明亮和燦爛。所有的光線都開始模糊,將坐在窗前的沈櫻春淹沒在一片黑暗之中,淚流滿麵。

媽媽走過來,詫異地看著沈櫻春收拾行裝!

“下個星期就要去銀行上班,你這是去哪裏?”媽媽警覺地問。

“公司那麵的事,說了你也不知道。”明顯在撒謊。

“不是決定留在這裏了嗎?那麵的事不是有人負責嗎?”媽媽的聲音提高了八度,分明是不滿和懷疑。

“我是提前回來的,有些事情還沒弄完。哎呀,說了你也不知道!”不耐煩的語氣。

媽媽也沒有過多的幹涉,畢竟,女兒能知錯就改已經不易,她會給女兒時間,而不是強迫她!但是她哪裏知道,女兒是要去見她最討厭的人——如果她要是知道女兒專門為他回國的話,還不氣瘋才怪!隻叮囑櫻春說,快去快回,銀行那邊的班誤不得!

“嗯。”再簡單不過的回答。

一想到明天就可以回到島城,可以像從前一樣快樂的生活,沈櫻春的心豁然開朗。居然哼起了歌。一夜沒睡。

飛機是第二天早晨八點,還有一點空閑時間,呆在家裏會悶瘋的。一個人跑到第五大道閑逛,抬眼間就看見廚窗裏那件黃白相間的純棉T恤,眼前恍惚地閃過,她和他一起逛街時,他指著一家專賣店裏正在熱賣的T恤道:

“看啊,我最喜歡的,CK牌子的。”

“喜歡就去買啊!”她嘻嘻哈哈地說。

“好貴的,要是我真的穿上這件T恤,我覺得太對不起媽媽臉朝黃土背朝天的辛苦。”

他們還是去店裏逛了一圈。她指著那件T恤問服務生:

“多少錢啊。”

“1288元。”服務生彬彬有禮而熱情。

“那麼貴啊。”

“不貴的,你要看清牌子哦,CK的,這是根據膚色不同,專門為亞洲男人設計的。穿上他,才能顯示出自己與眾不同的品味。”

他拉她往外走。

她甩了他一個白眼:幹嘛?

“我不過是說說而己,我是說將來,將來,我成了彼爾蓋茨,我夏天專門穿CK牌子的。”

她不走,讓服務生取下衣服,遞給他,讓他到試衣間裏去。他瞪著驚訝的眼神,愣愣地看著她。

“去啊。”她溫柔地笑。

他還是把衣服還給服務生。

她搶過來。

“哎呀,試試嘛,我看你穿上他有沒有彼爾蓋茨的富貴相。”

“如果沒有呢?”他一臉壞笑的問。

“很簡單啊,誰不喜歡鑽石王老五啊。”

待他穿著那件衣服走出來時,果然的與眾不同,她想起那句古文——帝王將相寧有種乎。不但有彼爾蓋茨之相,還有帝王風範。

可是,翻遍兜裏所有的錢,也隻有一千塊,於是,她跟服務生不停地討價還價。

“不行的,老板告訴我賣多少錢就賣多少,不打折不講價,要是少賣了從工錢裏扣。”麵容青嫩的服務生是一個看上去年齡隻有十八九歲的女生。攤著手,無可奈何地解釋道。

遺憾地走出專賣店,他嗔怪道:“我不過是說說玩的,你也當真?”

“你很適合穿CK牌子的,你不知道,你從試衣間裏走出來的那一刻,也變成了名牌男人。”

“等俺成了彼爾蓋茨,俺就買二件,穿一件,扔一件。”

……

轉身出來時,經過一家巧克力店,記得他曾經對她說過,要是他能生在美國就好了,那裏可是巧克力之鄉哦。是啊,美國人都愛吃巧克力,就跟中國的小孩子從小能吃上糖果一樣,就是幸福。那麼多牌子的巧克力,味道不一,她一種一種地選擇,直到手提袋已經裝滿了。手上的東西越來越多,都是他喜歡的。快要拿不下,一個人吃力地走在大街上,最後,不得不叫TA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