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很容易放棄自己的活動,而服從成人毫不重要的命令,成人將發現他輕易地就能以他自己的意誌代替馴服的兒童的意誌。但是,這裏存在一種巨大的危險,它將導致兒童陷入一種冷漠,這種冷漠會被看成是懶散或懶惰。
成人對這種狀態是高興的,因為這種兒童絕不會是他自己活動的障礙物。但是,這隻會使這種歧變的嚴重性更突出。
惰性實際上是一種心理疾病。它可以被比作一個患有嚴重疾病的人的虛弱。它是富有活力的創造性能力的衰退的一種外在表現。基督教認為懶散是首要罪惡之一,是會使靈魂死亡的罪惡之一。
如果不認識到這一點,成人就會用他無效的幫助和有催眠性的影響使他自己代替兒童,進而阻礙兒童心理的發展。
占有欲
幼小的嬰兒和已經正常化了的兒童具有一種使用他們多種官能的自然傾向。對周圍的環境他們並不麻木不仁,而是深深地熱愛它。他們就像尋找食物的饑餓者。為滿足一種物質需要而渴求某種東西,這並不是理性的產物。例如,我們在饑餓時不會羅嗦地說:“自從我吃東西以來已經過了好久了;如果我不吃的話,我就不能保持我的力量,甚至不能活下去。因此,我必須找些營養物吃。”是的,饑餓確是一種痛苦,它不可抵禦地驅使我們馬上去尋找食物。兒童對他的環境有一種類似的饑餓。他要尋找能滋養他精神的東西,而他是在活動中找到滋養品。
“讓我們像新生兒一樣喜歡精神的乳汁吧。”這種動力,這種對他的環境的熱愛是人天生固有的。但是,說兒童充滿激情地喜歡他的環境,這並不正確,因為激情是衝動的和瞬息即逝的。相反,它應該被描繪成一種趨向“維持生命所必需的經驗”的一種推動力。在兒童喜歡他的環境背後的這種動力驅使他不停地活動。這種能激勵他的熱情可以比作空氣中的氧在他體內所產生的熱量。一個有活力的兒童會給人們這樣一個印象,他正生活在一個適宜的環境中,即一個有助於他自我實現的環境中,如果兒童沒有這種環境,他的精神生命就不能發展,而一直處於虛弱、乖戾和與世隔絕的狀態。這種兒童會成為一個不可思議的人。他是不能自助的、缺乏智謀的、厭煩的、易於陷入怪念頭和非社會化的。
如果兒童沒能在有助於他發展的活動中找到刺激,那他就完全會被“東西”所吸引,渴望擁有它們。拿取某物並把它收藏起來是容易的,它並不需要知識和愛。兒童的心理能量由此被轉移了。這樣的兒童當他看到一塊金表時會說:“我要它”。即使他並不能說出時間。但那時另一個兒童會立即起來:“不,我要它。”他們準備為這塊表打架,即使這樣做可能會把表毀壞。人們就是通過這種方式開始相互競爭,毀壞他們想占有的東西。
實際上,所有道德上的偏差都來自在愛和占有之間作選擇時所跨出的第一步。一個人作出了這種選擇,他就沿著這兩條叉道中的一條走下去了。兒童自然的能量象章魚的觸手一樣伸展出去,抓住並毀壞他急不可待想要的東西。一種主人感使他牢牢地捏住東西,他保衛它們就像捍衛自己的生命一樣。強壯的和活潑的兒童通過擊退其他也想占有它們的兒童來保護自己的占有物。這種兒童由於他們想要同一種東西,相互之間就經常會吵架。這產生了痛苦的反應-----殘酷的感情,為瑣碎小事而爭吵。這種爭執不會輕易解決。於是出現了不協調,在那些應該是光明的地方卻是黑暗的。這種情況的發生是因為一個人的自然能量被轉移掉了。占有欲的根源在於某些內在的罪惡上,而不在外界的物體上。
作為兒童道德訓練的一部分,我們督促兒童不要把自己依附於物質的東西上。這種教導的基礎是對他人財產的尊重。但是,當兒童達到這一點時,它已經越過了那座把他跟深層的內心生活相分離的橋梁,這就是為什麼他渴望轉向外界的物體。這種**深深地滲透進兒童之中,可以把它看作是他本性的一部分。
具有緘默氣質的兒童也把他們的注意力轉向無價值的物體上。然而,這些兒童是以不同的方式擁有物體的。他們不善爭吵,通常不跟他人對抗。他們寧可去積聚和隱藏東西。他們被認為是收藏家,但是他們並不是為了把東西按合理的範疇分類而收集物體。他們積聚的東西五花八門,相互之間毫不關聯。不僅智能有缺陷的成人,而且有過失的兒童的口袋裏都裝有無用的和不相稱的東西,這些人對收藏都有一種荒謬的癖好。個性軟弱和緘默的兒童會從事類似的活動,但是他們積聚東西的習慣被認為是完全正常的。如果任何人試圖奪走這些兒童所收藏的東西,他們將竭盡全力地提防著。
心理學家阿德勒對這種收藏習慣給予了有趣的解釋。他把這比作成人的貪婪,這種貪婪的胚芽在幼兒期就已能辨認出來。如果一個人所依戀的許多東西對他是毫無用處的,但是他又不願意放棄它們,這將是一劑致命的毒藥,它會打亂他的基本平衡。父母很樂意看到他們的孩子保存自己的財產。他們把這看作是人性的一部分,是社會的一個重要因素。具有占有欲和收藏習慣的兒童是得到普通人承認和理解的類型。
權力欲
跟占有欲相關聯的另一個不正常的特征是權力欲。在想支配環境的本能中可以發現一種力量,這種力量通過對環境的熱愛進而獲得對外界環境的占有。但是,如果這種力量不是心理發展的自然產物,而僅僅成為一種貪婪,那時這種力量也就轉向了。
一個不正常的兒童,當他感到有一個對他來說是能支配所有事物的強有力的成人在場時,他的自我感覺就良好。這種兒童認識到,如果他能利用成人來活動,他的力量就大。他開始利用成人,這樣他就能比通過獨自的努力獲得遠為多得多的東西。這種方法是完全能理解的,所有兒童都是這樣被潛移默化,以致這被認為是很尋常的,雖然這很難糾正。實際上,這是兒童的一個典型的策略。對一個軟弱、無助的兒童來講,再也沒有比這更自然和合理的了,一旦他發現他可以利用另一個強有力的人,他就著手這樣做。他開始提出超越成人認為合理的要求。事實上,他的**是無止境的。對一個富有想象力的兒童來講,成人擁有無限有權力,能夠滿足他最奢侈和變化無常的願望。這種態度在對兒童的心靈那麼富有魅力的神話故事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現。兒童感到,他模糊的願望在這些幻想故事中得到了令人欣喜的描述。從仙女那裏獲得力量的人能得到僅靠人力無法獲得的財富和恩惠。仙女有好的和壞的,美麗的和醜陋的之分。在窮人和富人中,在樹林和迷人的皇宮中都可以發現她們。她們是生活在成人中的兒童想象出來的具體形象。有像祖母般年老的仙女和像母親一樣年輕美麗的仙女。有些仙女衣衫襤褸,而其他的仙女穿著絲綢衣服和戴著金首飾,正如有貧窮的母親的身穿華麗服裝的富裕的母親,但是她們都寵愛她們的孩子。
一個成人,無論他是高的或矮的,跟兒童相比他總是一個強有力的人。兒童受了自己夢想的支配而開始利用他。最初這個成人看到他給兒童帶來幸福就既滿意又高興。但是這種讓步帶來了不幸。成人幫他的孩子洗手,但是以後,他將為對這種要求的讓步而付出代價。兒童在得到了最初的勝利之後,就期待第二個勝利,成人作出的讓步越多,兒童就渴望得更多的東西。最終,成人被用來滿足兒童**的這種錯覺化成了苦果。因為物質世界是極端有限有,而想象力可以漫遊入無限之中,最後產生了抵觸和劇烈的衝突。兒童的任性成了成人的災難,成人突然認識到他錯了,他說:“我寵壞了我的孩子。”
即使一個順從的兒童也有他自己征服成人的方法。他通過情感,通過眼淚、懇求、憂鬱的眼神,甚至通過他的自然魅力來獲勝。成人會屈服於這種兒童,直到他無法給予更多的東西,然後進入一種痛苦的狀態,這將導致各種各樣的歧變。這個成人終於感覺到和認識到,他自己的行為方式是兒童缺陷的根源,並尋求糾正它們的手段。
但是,我們知道,沒有任何東西能糾正兒童的隨心所欲。規勸和懲罰都無效。這就好象對一個因高燒而神誌不清的人說他會治愈的,如果他的體溫還不下降就威脅要揍他。不,當兒童屈服於成人時,成人確實不再寵溺兒童了,但這時他卻阻礙了他的發展,並使他的自然發展走入歧途。
自卑感
成人並沒有意識到他們對兒童表現了藐視。雖然父親可能會相信他的小孩漂亮完美,雖然他可能會以他為驕傲,並對小孩的未來寄予希望,但一種神秘的驅動力使他的舉止表現出,似乎他相信他的孩子是“空的”和“壞的”,因此需要填塞和糾正。這種摸糊的看法形成了成人藐視兒童。他把麵前這個虛弱的兒童看成是他自己,要按他喜歡的方式來對待他。某些性格特征如果是在兒童麵前展現的,他並不認為有什麼過錯,但是,同樣的性格特征在一群成人麵前展示,他就會認為是羞恥。在家庭內部,他的貪婪和暴虐在父親權威的偽裝下不斷地砸碎兒童的自我。例如,當一個成人看到兒童端了一杯水,他就開始害怕這隻杯子可能會摔破,當他感覺到這一點時,他的貪婪就使他把這杯子看作一件珍寶,並從兒童手中把它奪過來。如此做的成人可能是很富有的,為了使他的兒子比他自己更富有,他堅持要使他的財產增加好幾倍。但是在這個時刻,他認為一隻杯了比他孩子的活動具有更大的價值,進而力圖防止它被砸碎。他自忖:“為什麼這個孩子一定要這樣放杯子,而我要用另一種方式呢?難道我不能按我喜歡的那樣安排事情嗎?”然而,這同一個成人卻會很高興地為他的孩子作出任何犧牲。他夢想著他孩子的成功。他希望能看到他孩子成為一個著名的強有力的人物。但是在這個時刻,他卻被一種權威和暴虐的衝動所支配,這使他的能量浪費在保護一件微不足道的東西上。事實上,如果一個仆人也像這小孩那樣端杯子,這位父親隻會淡淡地一笑,如果一個客人打碎了這隻杯子,他會立刻講這隻杯子是不值錢的,並且不把所發生的這件事放在心上。
因此,兒童肯定會以一種持續的挫折感注意到自己是唯一被認為靠不住的人,是禍害之源。這樣,他將把自己看成是一個低劣的人,比禁止他碰的東西還要無價值。
還必須考慮其他一些情況。如果兒童要發展他的內心生活,他必須不僅被允許碰各種東西,用這些東西進行工作,並且他還必須用一種合理的和始終如一的方式這樣做,所有這一切對兒童人格的發展具有極大的重要性。成人不再注意他日常生活中平常行為的順序,這是因為這些行為已經成為他的生活方式的一部分。當一個成人早晨起床時,他習慣上知道他必須做什麼,並履行他的日常行為,似乎它們是世界上最簡單的事情。他的動作順序幾乎是自動的,正如他呼吸空氣或心髒的搏動,不必給予更多的注意。
另一方麵,兒童還必須形成他的行為習慣,但是他從來也沒有得到許可去展現連續的行為過程。如果兒童正在遊戲,成人就會打斷他,認為該是散步的時間了。這小孩就被打扮一番帶出去了。或者,兒童正在從事一項工作,例如把石塊裝到桶裏,這時他母親的一位朋友來拜訪了。於是,這小孩的工作被打斷了,被帶來見這位客人。成人會不斷地打憂兒童和突然闖進他的環境中去。這個強有力的人從來不跟兒童本人商量就指揮兒童的生活。由於缺乏這一考慮,使得兒童認為他自己的活動是毫無價值的。但是,一個成人在兒童在場的情況下跟另一個成人講話時,即使這人可能是一個仆人,兒童也不會不說一聲:“如果你願意的話,”或者“如果你可以的話”就打斷他的話。結果,兒童感到他不同於其他的人,他是低劣者,隸屬於所有的人。
正如我們已經注意到的,行為連續順序依賴於一個內部事先設想好的計劃,這對兒童的發展是極為重要的。總有一天,成人會對兒童解釋他應該對他自己的行為負責。這種責任感有賴於對各種行為之間聯係的透徹理解和對它們的意義的正常判斷,但是,兒童隻感到他的每一個行為都是不重要的。一個由於未能成功地喚起兒子責任感和自我控製而感到悲傷的父親,恰恰就是毀壞兒童對自己行為的連續感和自尊感的人。這個兒童內心懷有一種秘密的信念,認為自己是低劣的和無能的。然而,任何人在能夠承擔職責之前,他必須堅信他是自己行為的主人,對自己要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