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11歲的約瑟夫對媽媽——美國著名教育家芭芭拉說:“媽媽,我想把頭發留成雙條式的發型。”
作為一位比較傳統的媽媽,芭芭拉非常不喜歡兒子留那樣的發型,但她知道一個發型並不危及兒子的道德觀、健康還有生命,而且頭發剪掉還會重新長出來。於是,她平靜地對兒子說:“說實話,我不喜歡那種發型,而且憑媽媽的經驗,我覺得周圍大多數人也不喜歡那種發型。不過,如果你已經決定了,我可以忍耐,同時我也希望你知道,你可能需要忍受其他人對你發型的議論。”
於是,芭芭拉就帶著兒子去了理發店,理發師給約瑟夫洗頭的時候,還不住地誇讚他的滿頭金發非常漂亮。當約瑟夫描述完他想要的發型後,理發師非常驚奇地問芭芭拉:“能行嗎?”
芭芭拉回答道:“我並不喜歡這種發型,但他已經決定了。”
就這樣,美發師剃去了約瑟夫一側的頭發,保留了其中的兩條,並盡量使發型看起來好看一些。但是,第二天早晨約瑟夫就試圖恢複原來正常的發型。可想而知,他第一天過的肯定不愉快。但是約瑟夫再怎麼努力也無法改變現在這種怪異的發型。後來,他的姐姐隻好費力地給他的頭發噴發膠和摩絲,盡力使他能夠出去見人。在那一年中,約瑟夫又換了六七種怪異的發型,不過到了第二年,他就開始留傳統的發型了,並且再也沒有換過。
孩子必須學會“自食其果”,這是孩子建立責任感的重要一課。
對父母而言,眼看著孩子犯錯、造成尷尬或不快,讓他們自食其果,實在不容易做到。因為沒有哪個父母不愛自己的孩子,而且父母有著豐富的人生經曆,他們對很多事情的前因後果一目了然。要讓他們在明明知道後果的情況下撒手不管,任由孩子去承擔不好的後果,這對父母來說是個考驗。但多數孩子在產生獨立意識之後,都渴望擺脫父母的束縛,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這也是孩子成長過程中很正常的一段時期。
有很多時候,孩子的選擇有自己的道理,父母可能一時難以理解,但結果會怎樣,很難用父母現有的知識和經曆推斷出來。比如比爾·蓋茨從大學退學,自己創業,這樣的事情如果發生在中國,會得到百分之九十的父母的反對和阻止,甚至鬧出家庭風波。可是結果我們都看到了,比爾·蓋茨成為了財富英雄,很多高學曆的人都在為他打工,假如他不退學,現在可能也是一名默默無聞的打工者。當然孩子的行為也會有錯的時候(成人也一樣),隻要勇於承擔後果,善於自我反省就可以了,在這個過程中孩子的責任感會逐步建立起來,此時,父母要做的就是善加引導。
日本兒童教育家多湖輝在他的一本書中,曾講了一件自己親身經曆的事情。
他念中學時,校風非常嚴格,課堂上答不出問題,就要留校補課。老師用心良苦,他卻並不感激,而且對老師抱憎恨的態度。他一向成績不好,經常被留在學校,於是他隻想如何在學校搗蛋。在高年級時,他和一群不良少年引起了一陣軒然大波:他們搗毀了存放軍訓教材和槍械的教室。事後,他們才發現事情的嚴重性,他們麵臨退學的危險。回到家裏,他準備接受母親的責罰,但母親卻隻說:“現在你後悔也來不及了,過去的事已無法挽回。這次滋事的後果我想你心裏有數,所以我也不再說什麼了。你可能會被勒令退學,你就想想將來該怎麼辦吧!”
這些話比任何斥責都令他深感內疚和後悔,於是他發誓此後絕不再給母親帶來任何麻煩。事實也證明他做到了。
有時孩子會被自己的錯誤選擇懲罰,比如陰天不帶雨具,被雨淋了;晚上沒有聽從父母的意見整理好書包,第二天忘記帶作業本了,被老師批評;因為踢足球,沒有好好複習,成績一團糟等。父母要謹守一條重要的原則,切莫直接對孩子說“我早就警告過你”這樣的話,而要溫和地引導孩子自我反省,啟發他們認識錯誤並感到愧疚。
相反,如果父母不斷地與孩子爭執,竭盡全力地想讓孩子認識到他的一意孤行會給自己帶來不好的後果,這隻會轉移孩子的注意力,使孩子想在辯論中戰勝你,忽略了對行為本身的思考。責罵孩子的錯誤和失敗會引起孩子的反感,甚至使孩子一而再、再而三地故意犯錯。
所以,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尊重孩子的選擇,讓孩子為自己的選擇負責,這是培養他們增強責任感的最佳方法之一。
8. 簽訂家庭責任合同,充分調動孩子積極性
責任就是對自己要求去做的事情有一種愛。
——(德)歌德
孩子責任感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父母和孩子長期的共同努力。那麼怎樣才能對孩子形成一種有效的約束呢?實驗結果表明,協議式教育是一種不錯的選擇。父母可以和孩子簽訂一份責任合同,在尊重孩子的基礎上,明確孩子的責任、義務和權利,讓孩子明白該做什麼、怎樣做,同時要有獎有懲。這樣就能把父母對孩子的要求轉換為孩子主觀的意願和自覺的行動,既有利於孩子自我約束意識和自我管理能力的提升,又能使原來的“單方麵教育”轉換成父母和子女相互承諾的“雙向教育”。
張琳是個愛幹淨的男孩子,自己的屋子收拾得十分利落,書包也整理得井井有條,為此沒少得到老師的表揚,但是張琳卻從不關心家裏的衛生情況,客廳、廚房、衛生間的整理、擦拭,他從來不參與。
有一次,爸爸出差了,媽媽由於要照顧生病的姥爺,沒時間收拾屋子,於是家裏亂成了一鍋粥。星期天,媽媽忙著給住院的姥爺去送飯,囑咐張琳寫完作業後把客廳收拾一下,張琳卻說:“我還要出去打羽毛球呢,再說收拾客廳是您的事。”媽媽聽到後十分生氣,因為急著去送飯,就沒有再理會他。
晚上,張琳的爸爸回來了,見家裏亂得不成樣子,就開始收拾起來。晚飯後,媽媽把今天的事情和爸爸說了一遍,爸爸把張琳叫到麵前,對他說:“兒子,咱們是一個家,是不是每個人都做自己的事情就行了呢?”張琳一想,別的不說,每天三頓飯都是媽媽做的,要是都做自己的事情,那他不是要挨餓嗎?於是低頭不說話。爸爸接著說:“雖然你還小,很多事情你還做不了,但是能做的事情就要主動去做,因為你也是家裏的一員。”張琳默默地點了點頭。
第二天,爸爸把一份合同書交給了張琳,要張琳仔細看一看,晚上全家討論,如果集體通過就要在下周一的時候開始執行。晚上,張琳真的提出不少意見,比如自己在考試期間是不是可以請媽媽幫助自己做些事情。
最後全家人一起簽訂了一份協議:
家庭成員協議書甲方:爸爸、媽媽乙方:張琳乙方是家庭重要一員,既要對自己負責,又要對家裏的事情
負責,所以,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 甲方充分信任乙方,給乙方充分的自主權利,乙方有權對自己的時間和事情進行安排。
2. 乙方要充分體諒甲方工作的辛苦,主動幫甲方做力所能及的家務。
3. 每周乙方要安排時間收拾客廳兩次,衛生間兩次。
4. 乙方在每天上學前,要幫助甲方檢查門窗是否鎖好,水電氣是否已經關好。
5. 乙方應該學會查看水表、電表、燃氣表,並及時提醒甲方購買,如有必要,乙方也要去銀行購買。
6. 乙方有責任愛護家中的一切物品,不得隨意毀壞。
7. 在家中來客人的時候,乙方要協助甲方予以接待,要表現得禮貌熱情。
8. 乙方有權了解家中一切開支情況,並有權提出合理建議。
9. 家中要定期舉行家庭會議,一切決策要民主化、公開化。
10. 以上協議雙方應該自覺遵守,如果一方擅自違約,將受到一定程度的懲罰,比如多做家務、做出檢討等。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自從有了這份合同,張琳參與家務的時間明顯多了,很多朋友來到家裏都誇孩子懂事,父母為此還專門在家庭會議上表揚了張琳。張琳的幹勁更足了。
責任心是提高孩子能力的催化劑,也是孩子做人做事的基礎。與孩子簽訂責任合同可以明確孩子應負的責任,讓孩子學會按照合同的要求自我管理,久而久之形成了習慣,孩子的責任心會越來越強。
與孩子簽訂責任合同,還需要注意,既然簽訂了合同,雖然它不具備法律效力,但家長在執行的過程中要保持嚴肅認真的態度,這樣才能讓孩子重視起來。獎懲結合,充分調動孩子“按合同辦事”的積極性。這樣孩子才知道,一個人是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
總之,與孩子簽訂責任合同也是培養孩子責任心的最佳方法之一。
9. 互換角色,讓孩子當家做主
生活即教育,教育即生活。
——陶行知
俗話說:不當家不知柴米貴。很多孩子之所以缺少家庭責任感,原因就是他們沒有接觸過實際的生活,不知道“過日子”的艱辛,所以花錢的時候總覺得父母太“摳”。他們覺得父母的節儉是沒有意義的,所以總是大手大腳亂花錢,甚至為此和父母鬧矛盾。
顏宏家裏並不富裕,但是顏宏花錢卻很大方,經常買各種各樣的東西,還經常請同學吃飯。顏宏的父母收入並不高,每次顏宏向父母要錢的時候,父母都是把自己平時節省下來的錢給他。有時父母叫顏宏不要隨便請同學吃飯了,畢竟他們賺錢也不容易,顏宏卻說:“同學也經常請我吃飯,雖然我不像他們那麼有錢,但是你們也不能讓我太丟麵子呀!”
顏宏的父母雖然覺得孩子花錢比較多,但總認為隻有一個孩子,不能讓他受委屈,也不能讓他在外麵被同學看不起,隻好不斷地給孩子錢,但一個普通的工薪家庭怎麼能夠承擔那麼大的開銷呢?顏宏的父母漸漸承受不了孩子這樣毫無節製地花錢了。
孩子亂花錢是普遍存在的問題,尤其是獨生子女。許多父母對孩子寵愛有加,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於是孩子就變本加厲,內心的欲望不斷地膨脹,這樣不僅父母無法承受,孩子的心理也會被金錢扭曲。
很多父母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但是卻苦無計策,其實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孩子自己當家做主。比如月初把孩子一個月的零花錢交給他,讓他自己安排,如果出現超支的情況,父母就要堅持原則,決不再給。
汪雨涵今年11歲,上小學五年級,從小在外婆外公包攬了所有家務的環境中成長。一次,學校在家長會上布置給所有的父母一項任務:讓孩子當一天家。
正巧汪雨涵的媽媽第二天要出差,就和孩子商量讓她當家,家裏的一切事由她一人安排。汪雨涵覺得很簡單,並在晚上就做了一個計劃。
早上起來,汪雨涵和外婆去菜市場買菜,其中,肉11.5元,辣椒3元,黃瓜1.7元,萵筍1.7元,排骨11元。回來之後,自己切菜,炒菜,飯後自己洗碗。下午帶舅舅家的弟弟一起出去玩,5點左右準備晚餐,給媽媽打電話問候,飯後幫外婆拖地。
一天下來汪雨涵可體會到了辛苦,原來媽媽輕輕鬆鬆就完成的事情怎麼到了自己手裏就不容易了呢?她在日記裏寫道:“我覺得當家也挺不容易的,一天要做這麼多的事情,真是太累了。今天在家裏幹了不少的活,比如說買菜,我以前從沒有做過,這一天我當家就成了應該做的事情了;以前也不常拖地,在學校是其他同學負責拖地,在家則是由外公拖地。我才拖了一會兒,就感到有些腰酸背疼了。當家可真難啊。”
媽媽說:“孩子當這一天家是有收獲的,之後家裏的許多活她都搶著幹,終於有點小主人的樣子了。”
孩子無法明白責任義務,是因為每天力所能及的事也被爸爸媽媽代勞,自己從來沒有感受、體驗過這種責任感。所以,讓孩子當家做主,也是培養孩子責任感的好辦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