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仲虺之誥(1 / 1)

①這是偽古文《尚書》的又一篇。《史記·殷本紀》記湯伐夏桀、三矍之後,“歸至於泰卷,中朤作誥”,司馬貞《索隱》:“器作壘,音如字,《尚書》又作虺也。”中朤就是仲虺。虺讀hui,音與“毀”同。《左傳》定公元年:“仲虺居薛,以為湯左相。”偽古文《尚書》偽孔傳:“仲虺,臣名,以諸侯相天子。會同日誥。”《周官·士師》:“以五戒先後刑罰,毋使罪麗於民。……二日誥,用之於會同。”據此可知,誥也是上對下而言,而且應該用在諸侯會同之時。偽古文《尚書·仲虺之誥》孔疏:“誥謂於會同之所設言以誥眾。此惟誥湯一人而言會同者,因解諸篇誥義,且仲虺必對眾誥湯,亦是會同日誥。”孔疏的意思:誥這種文體,不僅是君誥臣民。臣下誥君也可稱為誥,譬如這篇《仲虺之誥》就是。實際上,《仲虺之誥》原文已亡佚,《史記》也沒有記下原文的一句半句。但是另有文獻(如《孟子》)證明本篇提到的史事並不完全是虛構。

經文:

成湯放桀於南巢,惟有慚德,日:“予恐來世以台為口實。”仲虺乃作《誥》,曰:

“嗚呼!惟天生民有欲,無主乃亂。惟天生聰明,時義。有夏昏德,民墜塗炭。天乃錫王勇智,表正萬邦,纘禹舊服;茲率厥典,奉若天命。夏王有罪,矯誣上天以布命於下,帝用不臧。式商受命,用爽厥師。①

“簡賢附勢,寔繁有徒。肇我邦(予)

於:②有夏,若苗之有莠,若粟之有秕,小大戰戰,罔不懼於非辜。矧予之德言足聽聞?

“惟王不邇聲色,不殖貨利。德懋,懋官。功懋,懋賞。用人惟(已)

己:,改過不吝。克寬克仁,彰信兆民。乃葛伯仇餉,初征自葛。東征西夷怨,南征北狄怨。日:‘奚獨後予?’攸徂之民,室家相慶,曰:‘徯予後,後來其蘇!’③民之戴商,厥惟舊哉!

“佑賢輔德,顯忠遂良。兼弱攻昧,取亂侮亡。推亡固存,邦乃其昌。德日新,萬邦惟懷;誌自滿,九族乃離。王懋昭大德,建中於民,以義製事,以禮製心,垂裕後昆!予聞曰:‘能自得師者王,謂人莫(已)

己:若者亡。’好問則裕,自用則小。嗚呼!慎厥終,惟其始。殖有禮,覆昏暴。欽崇天道,永保天命!”④

今注:

①偽孔傳:“天用桀無道,故不善之。式,用。爽,明也。用商受王命,用明其眾,言為主也。”王鳳喈《尚書後案》已指出偽古文《尚書》作者“非獨誤會‘用爽厥師’,而亦誤用‘式商受命”’。偽孔當時沒有如同王鳳喈的洞察力,沒有像閻若璩那樣對《墨子·非命》三引《仲虺之誥》的情況加以考察,所以作出一些不妥當的解釋是必然的。譬如“用爽厥師”的“爽”,應如《國語·周語》韋昭注所說,當為“喪”字之誤,不當解釋為“明”。朱芹《十三經劄記》說這個“喪”應與《盤庚中》“故有爽德”之“爽”義同,依蔡傳作“失”字解,也是對的。

②依阮元等《校勘記》改。

③“乃葛伯仇餉”的“乃”,與《胤征》“乃季秋月朔”的“乃”意思相同,正是“曩”的借字,表示“乃”的下文說的是從前的事。孔疏:“此言‘乃’者卻說已過之事。《胤征》雲‘乃季秋月朔’,其義依然。”這樣說是對的。今按:“葛伯仇餉”的事,《孟子·滕文公下》所述較詳。“葛伯放而不祀……湯又使人問之日:‘何為不祀?’日:‘無以供粢盛也。’湯使亳眾往為之耕,老弱饋食。葛伯率其民,要其有酒食黍稻者奪之,不授者殺之。有童子以黍肉餉,殺而奪之。《書》日‘葛伯仇餉’,此之謂也。”趙注已指出《孟子》這裏引《書》,是《尚書》逸篇文,可見這一篇早在東漢已亡佚。偽古文《尚書》收容了先秦某些文獻援引過的《尚書》中的句子,意在以片言隻語之真掩蓋其自身之假。又按:“篌我後”一類句子,又見於《孟子·梁惠王下》。

④本篇前文說仲虺作《誥》的起因是成湯“惟有慚德”。這篇《誥》文論述成湯上應天命,下順民心,何慚之有?末了一段是告誡,也是希望,其中頗多名言警句。譬如“佑賢輔德”,“建中於民,以義製事,以禮製心”,“好問則裕,自用則小”,“慎厥終,惟其始”,這一類說法足以使人們認識偽古文《尚書》的價值所在。又,王鳳喈《尚書後案》分析偽古文《尚書》作者剿取古文獻(如《孟子》、《左傳》)有關記載而發生錯亂並改寫之誤,指出其“搜竊之跡殊不可掩”,實足以開後世學人眼界。但我們不必因此完全否認偽古文《尚書》的價值。東晉作偽者借偽古文《尚書》宣傳自己的思想,後世人當明其偽,明其為夫子自道,而不當一概斥其為垃圾。不知世人是否同意這個看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