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舜典(2 / 3)

③“五載一巡守,群後四朝”,守一作狩,《尚書大傳》說:“五年親自巡守。巡猶循也,狩猶守也。循行守視之辭。亦不可國至人見,為煩擾故,至四嶽知四方之政而已。”(看《春秋公羊傳》隱八年解詁徐彥疏。陳壽祺先生認為應屬伏生大傳文。)曾星笠先生說:“敷猶遍也。奏者,進也,告也。敷奏以言,述職也。明試以功,考績也。車服以庸,酬庸也。《周官》:‘國功日功,民功日庸。”’按:這裏引《尚書大傳》與曾星笠先生的說法,正是對《堯典》“五載一巡守”及其下凡五句的準確的解釋。《禮經·覲禮》“天子賜侯氏以車服”,正是所謂“車服以庸”。

④於鬯《香草校書》卷五:“此賊字當讀為則。”其說甚是。

⑤《史記》以及不少注家將這一段解說為堯崩而百姓行三年喪之事。就字詞意義而言,不能說這樣的解釋有什麼錯。可是有不少學者表示懷疑,因為從古代喪服製度產生與發展的曆史這個角度看,三年喪服製度是不是產生並實行於唐堯虞舜時代,我們尚無足夠的證據。可能是《堯典》作者以後來的製度推測古人,其說堯崩而有“三載四海遏密八音”之事,未必可信。

經文:

月正元日,舜格於文祖。詢於四嶽,辟四門,明四目,達四聰。

“谘,十有二牧!”曰:“食哉惟時!柔遠能邇,悖德允元,而難任人,蠻夷率服。”

舜曰:“谘!四嶽:有能奮庸熙帝之載?使宅百揆、亮采,惠疇?”僉曰:“伯禹作司空!”帝曰:“俞。谘!禹:汝平水土,惟時懋哉!”禹拜稽首,讓於稷、契暨皋陶①。帝曰:“俞!汝往哉!”

帝日:“棄!黎民阻饑,汝後稷,播時百轂。”②

帝曰:“契!百姓不親,五品不遜。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寬。”

帝曰:“皋陶!蠻夷猾夏,寇賊姦宄。汝作士。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宅,五宅三居:惟明克允!”

帝日:“疇若予工?”僉曰:“垂哉!”帝日:“俞。谘!垂,汝共工。”垂拜稽首,讓於殳、新暨伯與。③帝曰:“俞,往哉!汝諧。”

今注:

①契(這裏讀xie,音同“謝”),殷商之祖。皋陶(這裏陶讀yao,音義與“窯”同),在《尚書》中為堯舜之部屬。顧頡剛、劉起釺兩先生考證過堯與皋陶的關係,已經發前人之未發。

②“黎民阻饑”及其下兩句,裴駟《集解》引徐廣的話:“今文《尚書》作‘祖饑’。祖,始也。”又引鄭玄的話:“時,讀日蒔。”司馬貞《索隱》:“古文作‘阻饑’。孔氏以為阻,難也。祖阻聲相近,未知誰得。”按:這三句,《史記》作“黎民始饑,汝後稷播時百穀”。可見太史公認為作“祖饑”是,於其下兩句無異詞。“汝後稷”,劉向《列女傳》作“汝居稷”,居後形近致訛。方孝嶽先生說:“居稷之‘居’猶宅百揆之‘宅’,猶下文‘汝作士“汝作司徒’等之‘作’。若雲‘汝後稷’,則此時命官始命之為稷,《呂刑》所謂‘乃命三後恤功於民’,不得此時徑雲汝後稷也。”從上下文語例作考察,我們認為方先生的說法是有道理的。

③“汝共工”句,依《堯典》句例,這個“共”應該是動詞。《釋文》:“共音恭。”偽孔傳:“共謂供其職事。”這樣講是對的。這個“共工”不是怒而觸不周之山的共工。殳讀作shu,音同“書”。斨讀qiang,音同“槍”。伯與,《釋文》:“與音餘。”偽孔傳:“殳新、伯與,二臣名。”按:這裏應該說“殳、新、伯與,三臣名”,本王伯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