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代表有時候忘了他們的立場,轉而‘為自己喉舌’或更進一步‘為政府喉舌’,這時候,我們必須提出警告,我們要拍拍他們的腦袋瓜子,說:‘傻小子,臭皮匠!別忘了你吃的是誰的飯,別忘了你是幹什麼的!’”政府其實是靠我們民眾養著的,如果你不為我們說話,小心我們不養你,讓你們統統去喝西北風!最後就是政府一定要保民,這也是政府的基本職責:“國家也好、政府也罷、皇帝也行,不論是什麼,主要的責任都在保民,若不能保民,大難來時,就失國、就遷都、就偏安,棄老百姓於不顧;事平以後,反倒神氣活現,以漢奸、附逆、從賊等名目辦人,這又算什麼本領?地方淪陷,是政府棄人民,不是人民棄政府。”不能做到保民的政府還留著幹嗎,回家種地去吧!
政府到底是什麼,它又是用來做什麼的呢?其實,從它誕生那天起,就已經充滿了各種疑問。比如政府到底是用來做什麼的?司機開車,建築工人建房,廚師做飯,農民種地等,這些職業的工作都很具體,而政府的工作就沒這麼簡單了。它要參與生產,它要創造價值,它要向人們規定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總體來說,政府就是用來管人的。因為政府可以說是因“惡”而生。人的本質中多少都會帶有貪婪與暴虐兩種消極情緒,隻不過在表現的程度或方式上有所區別,但是如果沒有任何管束或懲罰,人們的貪婪與暴虐將會在這種情況下愈演愈烈,政府就在這種條件下應運而生,這也是它的第一個由來,第二個原因則是政府必須保護民眾。
從曆史上來看,最開始政府的基本成員通常由當時有名的巫師或是祭師組成,也就是與宗教有關的人員,因為古代的人們認為他們是神的使者,能夠與神對話或溝通,因此智慧肯定也超越了一般人。所以古代政府的行為帶有一定的神聖性,違背政府意願就是違抗神的旨意。一直到了近代歐洲的政教分離,政府的神聖性才被打破。有一種說法就是後世政治領袖的世襲製以及選舉製來自於古代政府神職人員的兩種派別,一種是靠血緣關係,下一輩繼承上一輩的血緣從而也具有神聖性,還有一種則是神會選擇不同的人來做自己的使者,所以每代的使者並不具有任何血緣關係。
對於人們來說,最擔心的不是政府不為人們服務,而是政府不但不服務還要剝削人民,也就是政府的腐敗問題。從中國近代曆史就能看出,腐敗的政府對國家、對人民的危害是如何巨大。正因為如此,人們開始想象一個美好的寄托,就像《桃花源記》中那樣,人們的生活美好而幸福。但是在現今要實現這樣的場景幾乎是不可能的,還需要人們的努力,人民要努力,政府更要努力,讓每個人能過得更好。
所謂民主憲政
所謂民主憲政就是指為了解決對少數人所擁有的政治權力進行製約、限製掌權政府的權力、有效保障大部分人的人權、自由以及社會公正等問題而建立起來的民主製度。憲政的本質,也可以說實質就是限政,也就是有效地限製一部分人的政治權力,防止這項權力被人濫用,特別要防止政治權力被用來侵犯他人的人權以及他人的自由。所以,憲政的意義就在於限製政治權力,促進公共福利,保障公民的權利。而民主憲政所奉行的原則就是:政府的權力有限,上位領導者必須依照憲法以及法律來治理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