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8章 楊乃武與小白菜的故事:莫以傷心話舊事,總因無奈轉成空(1)(1 / 2)

楊乃武與小白菜的故事號稱晚清四大冤案之首。當時審案的焦點集中在兩個方麵:一是小白菜的丈夫是不是被毒死的。另外一個就是楊乃武與小白菜到底有沒有私情。

讓我們也來當一回主審法官,以審案的角度來重新看一下這個案子。

首先,小白菜的丈夫葛小大到底是不是被毒死的呢?據原案所保留下來的清代刑部檔案來看,這確實是這個案子最大的一個症結所在。

小白菜的丈夫葛小大原名叫葛品連,是一個豆腐店的夥計,有一天他身體不舒服,不停地嘔吐,就請假回家休息。說到了家還嘔吐不止,他就懷疑自己得了一種叫“流火疾”的虛症。跟我們生活中的好多人一樣,他也不看醫生,就自以為是的叫小白菜上街買了桂圓和人參給自己補補元氣,結果這一補,當晚就病情加重,第二天就病發身亡了。大概這個葛小大本身得的就是實症,他自以為是虛症,結果這一補,陽火攻心,反倒一命嗚呼了。大概是因為實症再加上桂圓與人參的滋補,葛小大臨死的時候口、鼻中都流出血來,這個樣子就有點像毒發身亡的了。於是葛小大的母親沈喻氏就懷疑有人毒死了他,就到衙門報了案。

衙門的忤作沈祥,也就是法醫了,大概他驗屍的水平遠不如大宋提刑官宋慈的水平高,所以簡單地用銀針測過有毒火攻心之狀就判定是被毒死的。但沈祥還比較實事求是,他雖然覺得有可能是毒死的,但並不能確定是中了什麼毒,所以他主張存疑,不作判定。可是縣令劉錫彤的門生沈彩泉卻主張既然是毒死的,就應該以中砒霜之毒的症狀作結。兩個人在爭執的時候,又忽略了驗屍的程序,導致關鍵的驗屍工具銀針未經擦拭就帶毒應用,結果最後就坐實了中砒霜之毒的結論。

後來,這個案子經慈禧太後頒令重審之後,刑部關鍵的一步就是把葛小大的屍體搬運到北京的海會寺開棺驗屍。因為這時候楊乃武的案子已經曆經五次正審和五次複審,已是轟動天下的大案,所以光緒二年十二月九日海會寺開棺驗屍這天,圍觀的人是人山人海。在眾目睽睽之下,刑部驗屍官得出了無毒病發而死的結論,連在現場觀看的沈祥與沈彩泉也不得不心服口服。這個結論也就從根本上推翻了楊乃武案謀殺葛小大的關鍵。

回過頭來,我們不禁想問,在浙江餘杭初判的時候,沈祥與沈彩泉為什麼會這麼輕易地犯錯呢?除了葛小大口鼻出血的中毒表象之外,是不是還有什麼幹擾了他們驗屍的視線了呢?

確實有,而且還有兩個關鍵的因素影響了他們的判斷。一個是民間的傳言,一個就是縣令劉錫彤的態度。其實這兩個因素也隻是一個因素。那就是縣令劉錫彤的態度。為什麼這麼說呢?

我們知道,民間傳說與影視作品中大多描寫楊乃武與縣令劉錫彤向來不合。尤其是劉錫彤魚肉鄉裏,而舉人出身的楊乃武則經常替老百姓出頭,甚至有時候還捉弄劉錫彤。更有甚者,因為楊乃武的老師在省裏做官,所以有時候他還會到劉錫彤的上一級部門去打他的小報告。因此,劉錫彤本來就把揚乃武恨的要死。現在,有這麼一件案子正好牽扯到楊乃武,而且還是殺人命案,而劉錫彤還正好是主審法官,所以他理所應當地挾私怨進行報複,導致楊乃武卷進冤案,也最終促成了這晚清最有名的一大冤案。

這麼說,作為百姓與後人,就會覺得這種情節與“冤案”這個詞兒特別切合——正因為有劉錫彤的誣陷,所以才叫冤案嘛。但是冷靜下來一想,也有問題。如果這純屬是一個有意栽贓的冤案,在後來反來複去的複審與正審裏,劉錫彤為什麼會那麼堅定的維持並維護原判呢?

有的人會說,這很容易理解,就像影視作品裏描寫的一樣,正因為是劉錫彤的有意栽贓,所以他後來才怕自己栽贓的事實被戳穿,所以最後就成了一張煮不爛的鐵嘴,死咬住原判不放。

但如果說劉錫彤自己是出於這個原因,為什麼那麼多江浙地方官與扯到這個案子裏來的刑部官員甚至是朝廷大臣都這麼維護原判呢?難道真的就純屬是官官相護嗎?如果就純屬是官官相護的話,那為什麼這個冤案最後卻能得以昭雪呢?

事實上,如果不參看影視作品與民間傳說的內容,我們在這個案件所能留傳下來的資料裏,並不能看出劉錫彤與楊乃武之間有多少個人的私怨。當最後冤案得以徹底平反之後,劉錫彤所受的懲罰是革職發配黑龍江,並不是處斬。要知道按清代的律令,有意陷害致死,形同謀殺,是要償命的。而革職發配則是按瀆職論處的,雖然發配黑龍江是從重處罰,但還是論其瀆職,而非有意陷害。這也就是說,劉錫彤是判錯了這個案子,卻並不是故意栽贓、購陷了這個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