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留給自己和丈夫的兩封遺書 (5)(3 / 3)

據報道,某電視劇的編劇王丹訴製片方不支付稿酬一案,與我訴瀟湘電影製片廠的案情完全一樣。而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王丹全部勝訴,判決製片方支付王丹剩餘全部稿酬及訴訟費。完全相同的違約案,為什麼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與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的判決竟然有著天壤之別?

我無法理解這一切。但我知道,我與瀟湘電影製片廠打官司的前後,原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因受賄罪被判處死緩……

我決定申訴,賀玉卻堅決反對。

“雅文,終審案件申訴相當難。尤其像你這種案子,根本排不上號!你想想,那麼多人命關天的大案,有的申訴幾十年都毫無結果,法院能把你這種案子當回事嗎?折騰到最後又是一場勞民傷財,你千萬別折騰了!”

可我不相信中國沒有講理的地方……

這時我才發現,即使我再死過一回,再經過一次手術,也改變不了爹媽給予我、苦難人生曆練出來的個性。個性決定我一生的成功,也決定我一生的失敗。但我無法改變它,也不想改變了。因為它是我做人的靈魂。沒有它,我將是一堆沒有脊梁的贅肉;沒有它,我將一事無成!

一○二

既然法律都不能給我起碼的公道,那麼,我靠什麼來平衡我的內心?

就在2004年7月29日,我接到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書的第四天,手術後剛剛四個半月,我第一次坐到了電腦前。

賀玉堅決不同意我創作,說我身體太虛弱,怕我累壞了。

可我知道,我必須宣泄,隻有宣泄才能緩解我內心的不平,隻有宣泄才能釋放我沉積已久的思索,隻有宣泄才能釋放我壓抑太久的創作激情。

於是,我開始動筆寫我的一生,頭幾個月寫得異常艱難,身體太虛弱,每天隻能在電腦前坐一個小時。我隻好躺在床上往稿紙上寫,然後再往電腦上敲。

漸漸地,我在回憶中反思自己,反思周圍,也反思社會,這種反思與傾訴,大大地緩解了我心中的痛苦,使心中的壓抑得到了充分釋放。這種釋放就像雨後的陽光,漸漸驅散了我心中的陰霾,又像春蠶抽絲,一點一點地抽去了我心中的壓抑與扭曲……

一年之後,2005年7月20日,我終於完成了三十萬字的初稿。

這時,我終於結束了長達三年之久的陰暗情緒,久違了的陽光又重新回到我心裏。我又變成原來的我了。

啊,沒有陰暗的心靈真好,真明亮,真舒暢!

所以,我告訴那些遭遇不公又找不到說理地方而走投無路的朋友,拿起筆來,坐到電腦前,痛快淋漓地寫出你心中的激憤,以此來拯救自我。真的,這種宣泄是拯救心靈的良藥!

可我轉而又想,一個作家可以用一年的宣泄來拯救自我,可那些無力宣泄,無力抗爭的人們又該怎麼辦?他們靠什麼來平衡自己無法平衡的內心?

一○三

不過,我並沒有放棄申訴,我向有關部門發出好多封信。我這個作家也成了千千萬萬個“上訪”大軍中的一員……

說心裏話,已經不是為了索要二十五萬稿酬了。當然,二十五萬對任何一個窮作家來說,都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但它與生命相比,畢竟是微不足道的。

既然如此,為什麼還要申訴?

很簡單,我要看看我能否像秋菊那樣討個說法?一個農婦都不肯放棄自己的權利,一個堂堂作家為什麼要輕而易舉地放棄自己的權利?更重要的是,我相信人間正道是滄桑。

不過,我也有另一番感悟,人需要維護自己的權益,但不到萬不得已千萬別打官司,打官司太勞民傷財耗費生命了!

在我申訴的過程中,得到了中國作家協會金炳華書記、中國作家協會作家權益保障委員會辦公室張樹英主任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