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一章政策?體製?矛盾?衝突(1 / 3)

——複雜、艱難的退耕還林——又會“造林不見林”嗎?——在廣袤而荒涼的草原上

複雜、艱難的退耕還林

1999~2001年,我國已累計完成退耕還林(草)170.92萬公頃(2563.8萬畝)。根據國家規定,退耕還林(草)工程共分兩步進行,第一階段2001~2005年完成退耕還林(草)333.3萬公頃(4999.5萬畝)、荒山荒地造林種草500萬公頃(7500萬畝);第二階段2006~2010年退耕還林(草)200萬公頃(3000萬畝),荒山荒地造林種草300萬公頃(4500萬畝)。

退耕還林(草)是我國生態建設中的重中之重,是防治水土流失,從根本上扭轉長江、黃河流域水患災害的治本之策。但從考察中了解到的情況看來,其複雜、艱難確也超出了許多人的想像,從政策到具體做法都還有許多值得研究的地方。

寧夏西海固是著名的貧困地區,民諺曰:“幹旱山區溝連溝,出門就下溝。黃土山就像個和尚頭,雨水嘩嘩順溝流。種地要到山上頭,下籽三升打一鬥。”多年來,為了解決溫飽,農民們陷入了“越墾越窮,越窮越墾”的怪圈。因此對國家的“退耕還林(草),封山綠化,以糧代賑,個體承包”的政策衷心擁護,對通過退耕還林拓寬農民致富增收的渠道寄予了厚望。但同時他們也怕重走過去那種“毀林草種莊稼”的老路,因此他們對政府呼籲:

一是退耕還林不能搞“政績工程”。目前一些地方已經出現了借退耕還林“撈政績”的情況,而生態建設卻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需要幾代人的努力才能收到成效,“政績工程”會把這一工作引入歧途,一定要著眼於長遠,搞好規劃,一代接著一代幹。

二是多為農民著想,通過辦培訓班等多種途徑,讓退耕農民盡快掌握造林、種草、管護、養畜等多種技術,增加收入。

三是要實現科學種田,提高作物的畝產量,與此同時推廣節灌等農業技術。

地處嘉陵江上遊的寶雞,是全國生態建設重點示範地區,在實施國道綠化、退耕還林等“山川秀美工程”中,也發現了一些政策上的矛盾和衝突。包括:

退耕還林(草)與落實土地承包期30年不變的政策有矛盾。

封山綠化與個體承包有矛盾。封山綠化要求整體連片治理,而退耕地一般既分散麵積又小,還常常互相穿插,如果仍由原農戶個體承包,就常常和封山綠化的整體要求發生了矛盾。

重複收稅。稅務部門對退耕地的經濟林既征特產稅又征農業稅;對25度以上的退耕地也征農業稅和農田水利補償費,違反了國家減稅的規定,失信於民。

退耕還林與“以糧代賑”方針的矛盾。國家規定,發放糧食與退耕還林地種植的樹木成活率掛勾,但實際上,由於各地土壤、氣候條件各不相同,差異很大,在生態環境脆弱的地方植樹成活率很低,於是這些地方農民的口糧就發生了問題。

上級生態建設資金不能按時、足額到位。

西海固和寶雞反映的這些問題,都有普遍意義。

退耕還林(草)工程除涉及千家萬戶外,還涉及國家、地方、農民三者的關係——國家要生態、地方要發展、農民要致富,內容十分繁瑣、複雜,過去沒有現成的經驗和模式可資借鑒,啟動時又比較突然,前期準備工作——包括政策方麵的準備工作不充分,缺乏切實可行的配套措施,有一定的盲目性、理想化和簡單化,於是實際操作時,大量問題出現了。

舉個簡單例子,如四川威遠、北川等丘陵縣反映,過去劃承包地時,一般以“習慣麵積”為準,和實際麵積出入很大,有個社,上報的承包地隻有10來畝,但實際一丈量,竟有100多畝。最初,這個社的農民願意退耕,但按政策規定,隻能發給10畝地的錢糧補助,其餘土地按荒山造林政策處理,不補助糧食,每畝地隻給50元種苗款。農民們一算賬,認為50元種苗款太少,劃不來,於是便拒絕退耕還林了。

各地結合退耕還林普遍進行了農業結構調整,政策規定,對25度以上的坡耕地退耕,但有的農民為了種竹、種果樹獲得更大的收益,竟願意將好田、好土退耕,這又怎麼辦?

上級要求退耕還林要“集中連片”,但落實到一家一戶時,往往這家退幾畝、那家退幾分,有的願意退,有的不願意,這“集中連片”又怎樣才能做到?

政策“一刀切”的現象也很突出,特別生態環境脆弱的高原地區和幹熱幹旱河穀,對這方麵的意見更大。

以地處青藏高原的甘孜州為例,每株雲杉苗0.35元到0.45元,每畝如種220株,種苗款便是77~99元,如種經濟林核桃,每畝40株,每株3.6元,則是144元了,都大大超過了國家每畝地補助50元種苗的規定;而高原地區氣候惡劣,嚴寒、幹燥,成活率往往不到60%,補種時的種苗款又如何解決?國家規定,生態林補助8年、經濟林補助5年,內地一棵樹往往10年以後便可以間伐,但在高原上,一株華山鬆要50年後才能成材,雲杉和冷杉要80年到100年後才能成材,在這漫長的幾十年內,大量農民退耕還林後既無糧食,又無其它收入,其結果便隻能是毀林開荒了,退耕還林的成果豈不付之東流?

幹熱幹旱河穀由於蒸發量大大高於降水量,種的樹不但成活率低、補種麵積大,而且種植時還應結合建立引水工程,但這筆資金又從哪裏來?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林業部門已經千方百計大量墊資,但長此以往誰又墊付得起?

因此,這些地區認為,不承認差異的“一刀切”政策,既不科學也不公平,更嚴重的是,可能讓生態建設功虧一簣,重複走過去那種“造林不見林”的老路。

政策不穩定也是各地反映的普遍問題。政策上的搖擺和多變曾造成基層工作的許多困難。

四川阿壩自治州金川縣1999年在退耕還林試點階段,老百姓們——特別老年人思想不通,有人說:“解放以來政策多得很,管集體的、管個體的都有,但從來沒得一個政策叫人不種糧食去種樹種草,你們是不是有毛病?”還有人質問:“為啥不在荒坡上還林還草要讓我們在耕地上還?”為了做通農民們的工作,鄉幹部一人包一個寨子,一戶一戶地說服。有時老百姓們提出了一些問題,幹部們回答不了,老百姓們便會譏笑道:“你曉得啥?你種過多少莊稼?……”

好容易通過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老百姓們終於接受退耕還林的思路了,鄉幹部和林業幹部們連忙搞規劃、做設計、一戶一戶地丈量……誰知上級卻來了新的精神,退耕麵積要減少,咋樣向老百姓們解釋?鄉幹部和林業幹部們真是哭笑不得……

西昌市也曾遭遇過這種尷尬。最初,省有關部門通知,退耕還林地裏可以套種矮杆作物,於是他們便讓農民們套種了豌豆和包穀。但豌豆和包穀出苗後新的文件來了,退耕地裏絕對不準翻動表層土,隻能套種草,於是又隻得再次動員農民們把豌豆和包穀鏟掉,弄得老百姓們怨聲載道。

“石榴之鄉”涼山彝族自治州的會理縣也反映,1999年3月退耕還林試點初期,上級指示根據“個體承包”的精神,可以搞大戶承包,他們也認為,大戶承包營林的效果比農民們一家一戶分散種植更好,於是便讓5000大戶承包了3萬畝退耕還林地。誰知6月份新的文件下來了,人平不得超過3畝,於是他們隻得連夜加班重新規劃、重新丈量土地,再加上退錢退糧、宣傳說服……等等,搞得人仰馬翻,還挨了許多罵。

2001年省上追加了退耕還林後,涼山州、會理縣結合產業結構調整,讓林業部門落實種桑8000畝,每畝地1300~1500株。經過林業部門和老百姓們共同努力,8月中旬桑樹全部栽完。誰知9月6日州林業局卻又下達了新的指示:每畝地桑苗不準超過400株,林下種草。這一下,林業部門傻眼了……怎麼辦?是不是把種下的桑苗重新拔起?對老百姓們又怎樣解釋?——要知道,為了養蠶,當地老百姓們

有種植密植桑的傳統,如果每畝地隻種400株,老百姓們不會同意……

和陝西的寶雞一樣,嘉陵江邊的另一個城市廣元也反映稅收政策多變的問題。國務院規定,對退耕地免征農業稅,但實際上許多地方仍在向農民們征收農業稅。1999年規定對退耕戶的補助糧一年兌現兩次,但以後不知怎地改為了一年一次,以致造成少數農民“青黃不接”,影響了退耕還林(草)工作的進行。

退耕還林缺乏工作經費是各地反映的又一個主要問題,有的地方由地方政府給予少數補助,但絕大多數地方由於財政困難,一分錢補助也沒有。而退耕還林又是一項複雜的係統工程,工作量很大,從規劃設計、建卡到戶、丈量土地、簽訂合同、組織苗木、檢查驗收、資料印刷、組織會議、乃至迎接來自上級各方麵的層層檢查,每一個環節都需要錢。據估計,每退耕還林(草)1萬畝,約需工作經費10~20萬元(不包括差旅費和業務費),於是林業部門隻得相方設法用過去留下的一點自有資金支付,實在無法解決了,便不得不挪用天保資金,還有少數地方竟用克扣農民錢、糧的辦法(每戶扣糧10斤)解決工作經費。

四川阿壩州的壤塘縣2000年退耕還林(草)3000畝,2001年1.7萬畝,但州裏隻給了1萬元工作經費,縣林業局給每個鄉1000元,全縣13個鄉,還差3000元,得林業局掏錢補上。以致林業局長何曉剛(藏族)十分苦惱地說:“上級能不能考慮一下多給一點工作經費?退耕還林工作多,檢查又特別頻繁,接待費從哪兒來?我自己是不喜歡吃喝的,也從不請領導們吃飯,但是有的領導喜歡吃,我們咋辦?除了吃喝,工作上每個環節也需要錢……”

西昌市退耕還林4萬畝,市政府隻給林業局撥付了1萬元工作經費。

涼山州德昌縣退耕還林4.5萬畝,上級隻給了兩萬元工作經費。

南充市退耕還林無工作經費……

於是,在考察期間我聽到了這樣的議論:“退耕還林利國利民,但哪個部門‘胎’到哪個部門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