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來看,消費者越年輕,他對於無人駕駛汽車的熱情越大。哈裏斯民意調查(Harris Poll)項目對四個年齡段人群使用無人駕駛汽車的態度進行了調查,他們分別是千禧一代(18~37歲)、被遺忘的一代(38~49歲)、嬰兒潮一代(50~68歲)以及老去的一代(69歲以上)。老去的一代人中有一半以上的人強烈反對:“我絕不會購買或租用自動駕駛汽車。”相比之下,千禧一代中隻有20%的人做此反應。千禧一代中有25%的人表示隻要確信“漏洞”已經被解決且價格合理,他們就會購置一輛無人駕駛汽車。

所以,我們認為隻要證明無人駕駛汽車的駕駛安全性比人類駕駛更高,人們就會比現在更容易接納無人駕駛汽車。

年輕一代的駕乘人員並不像他們祖輩那樣迷戀駕駛,他們很樂意讓機器人來開車。我們曾參加過2014年的無人駕駛汽車大會,會上來自谘詢公司JD Powers的一名高管分享了他們公司的調研結果,即人們對於汽車和駕駛的態度存在代際變化:30歲以下的人群,在人口學領域被稱為“Y世代”,他們認為開車屬於浪費時間,是需要他們被迫從社交媒體和互聯網的享受中擠出時間來做的事情。這位主管對這一情形做了總結:“生於Y世代的這群年輕人對於這種想法——能夠駕駛汽車是我們應該珍惜享受的一種生活方式——已經越來越不以為然。他們的主要目的是到達想要去的地方,他們更想讓自己的時間以自己喜歡的方式發揮作用。”

事實上,製約無人駕駛廣泛普及的最主要人為因素是政府的監督與管理措施,對於美國而言,就是州政府和聯邦政府的交通法規、責任法以及保險承保範圍。目前來看,無人駕駛發展道路上最大的推動力來自企業,而美國聯邦政府對無人駕駛的監管和限製條例也開始緩慢地實施和製定。盡管如此,2016年美國交通運輸部(USDOT)還是對無人駕駛的應用前景釋放了積極信號,宣布對各個州的機動車管理局在無人駕駛管理方麵提供指導建議。截至本書開始寫作之時,美國已經有四個州——加利福尼亞州、內華達州、佛羅裏達州和密歇根州——會頒發官方的無人駕駛許可證,同時也有幾個州在考慮效仿。

無人駕駛許可證是一個良好的開端,但是監管應以何種方式進行還需要進行大量的研究和探索。理想情況下,政府的最高層應該製定前瞻性策略,而不是被動響應。例如,法律專家應該重新檢視責任法,以明確當無人駕駛造成事故時,誰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可能的話,甚至有必要修訂相應法規。汽車保險業也將需要進行類似的重新定義;立法者需要明確一輛汽車要達到何種程度的“安全”,才能在無人駕駛的情況下上路,以及如何檢驗這種安全性。監管上的這些疑慮最終可以完全解決,但鑒於它們目前還存在著,由人類駕駛的汽車還將繼續發揮餘熱,同時人類要咽下苦果——承擔生命的失去、時間的浪費以及油料燃燒對環境的破壞。

在無人駕駛技術成熟和人為製約因素初見端倪的這段時間裏,延誤這項技術發展的代價幾乎可以直接以人命數量計算。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報告,車禍是導致全世界15~29歲的青年人早逝的最高因素,同時也是造成各年齡組人群死亡的第二關鍵因素。這些車禍中的大部分並不是汽車某部件失靈造成的,而是由本可杜絕的人為因素導致的,或者稱為“4D”因素——醉酒、吸毒、瞌睡以及走神(Drunk, Drugged, Drowsy, Distracted)。隻要方向盤還掌握在人類手中,車禍造成的死亡率就可能持續上升。新興經濟體中的人群剛剛嚐到擁有私家車的樂趣——在中國、印度、俄羅斯以及巴西這樣的新崛起國家裏,隨著更多汽車上路,車禍造成傷害或謀害的人員數量將會繼續攀升。

此外,人類駕駛汽車還有一個風險因素——分心駕駛也在持續增長,在2013年,因為分心駕駛,全美國有超過42.4萬人在車禍中受傷,這一數據相比2011年增長了近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