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截訪穩控(1)(2 / 3)

雖然黨和國家領導包括各部委辦領導,幾乎每天都有人批示群眾的來信,且把依法為上訪群眾維護合法權益的責任和熱情傾注筆端,但批示信訪案件確不是妥當的做法,帶有行政推動司法的色彩,這與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是不吻合的。加之時下中國的官本位意識,不隻是在普通群眾中有,在官員之中更盛。黨和國家領導和省部級領導批示的信訪案件,下麵非常重視,信訪有理的讓他們把“理”全部找回去,沒理的也不能讓他們空手無得,不少地方用給低保、給救助為他們找“理”,以表示對領導批示的高度重視。領導對信訪案件的批示,下級對領導批示的重視,助推了上訪群眾的越級訪、赴京訪,這是不爭的事實。

但北京確不是解決問題的地方,除北京市之外,全國各地的上訪群眾唯有回到當地,回去找辦案部門,才能最終解決問題,包括黨和國家領導批示的信訪案件也不例外。

“人要回去,事要解決”——這是維護北京正常信訪秩序的明確信號。

國家信訪局每月將在天安門、使館區等四個地區非正常訪的人員,在全國進行通報——這是傳遞給各省市區維護北京正常上訪秩序的無形壓力。

各省市區對國家信訪局的通報高度重視。因為它不隻是把各地到北京非正常訪的人數通報下去,它還通過名次多少的排序,把重視程度、工作力度、工作效果等無形的要素通報下去了。這無疑是一種無形的壓力。各省市區不能把通報撂到一邊不理,必須結合各自實際,出台督導解決到北京非正常訪的措施和辦法,從而接續了國家信訪部門通報壓力的加碼傳導。

河北省這些年出台傳導壓力的措施很多,諸如把化解到北京的非正常訪,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幹部政績考核,記入領導幹部實績檔案;諸如到北京非正常訪人數排名靠前的市、縣(市、區),主要領導到省信訪局來說明情況,其實就是來接受批評;諸如對到北京非正常訪的群眾,一律由縣級領導分包,包上訪訴求的解決,包上訪群眾的穩控;諸如被包上訪案件不能按時解決,涉案群眾再次到北京非正常訪的,對包案領導在全省通報批評;諸如對到北京非正常上訪人數多,或上訪人數雖不多,但造成不良影響的,對上訪群眾所在地實行綜合治理一票否決,免去主要領導的職務……

2012年全國“兩會”期間,張家口市某區和邯鄲市某縣分別發生一起非正常進京上訪問題,區黨工委書記和該縣包案的檢察長,被就地免職。

可以說,河北出台並實施的這些招數,招招對著領導,招招都是壓力。

壓力傳導在市、縣(市、區)接續加碼,一大批非正常進京訪所反映的問題得到比較寬鬆的解決。比如,在涉法涉訴問題得到法律解決的同時,傾斜了民生救助,辦低保、給補償、幫助其未就業子女安置工作,等等,以此安撫上訪群眾不再上訪。

如此引發的連鎖反應是各級領導始料不及的。原先已經解決問題的一些上訪群眾,認為自己沒有得到民生救助的傾斜,吃虧了,於是重又踏回上訪之路。當然,重新上訪的訴求,不是沒有得到照顧性救助,而是各種各樣的涉法理由,諸如事實沒弄清、程序不合法、接訪人員態度不端正,等等。而問題尚未解決的一些上訪群眾,有民生傾斜的化解實例比著,要價更高了,有的上訪群眾省、市信訪部門幹脆不去了,直奔北京,直奔天安門、使館區等地,創造條件進入國家信訪部門的通報中,以給當地領導傳導壓力。

如此一來,壓力傳導開始變異。

上訪越來越多,像割韭菜一樣沒完沒了,而且上訪的直接指向是北京。

把人接回的任務越來越重,不僅設區市在北京設接人機構,而且一些上訪人數多的縣(市、區),也在北京派駐專司接訪的車輛、人員。

上訪——通報——接人,不隻是多邊力量的拉鋸,而且是更深層次的惡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