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截訪穩控(1)(3 / 3)

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各地的截訪、穩控措施紛紛出台了。

簡單說,截訪,就是把上訪群眾在進到北京之前攔截下來。穩控,就是把攔截下來包括從北京接回的上訪群眾,派人死盯死守,下地幹活跟著、上街買菜跟著、走親戚串門跟著,就是不讓去北京,去進入國家信訪部門的通報行列。

穩控的責任部門是鄉鎮以上黨政機關,穩控的責任人是各級公務員,包括黨政領導,穩控的重點時段是每年的全國“兩會”,以及類似北京奧運會、黨的十八大等黨和國家重大國事活動期間,穩控的方法五花八門,且花樣翻新。有的受領穩控某上訪人的任務後,該上訪人是男性,好喝兩口,便每天提著當地產的白酒,帶上花生米、熟食,陪著上訪人喝,一直喝到都迷糊了才散,第二天還來喝;有的上訪人不愛喝酒,就喜歡打麻將,負責穩控的就陪著打小麻將,從早打到晚,且要拿捏好輸贏的分寸,讓上訪人小贏,不能讓他輸得不打了去上訪,因為隔天還要來陪打;有的領著上訪人到外地旅遊;有的跟上訪人說好,隻要不去北京訪,每天給一百塊錢,當天兌現;還有的把穩控對象集中到當地風景區學習,每天早上由鄉鎮幹部領著來,傍晚領著回,白吃白喝白遊覽,還不用掏門票。2012年全國“兩會”期間,不少地方換了招數,雇專門的保安在穩控對象家門外盯著,二十四小時不間斷,上訪人一出門就報告,責任部門的人就趕過去做工作,無論如何不讓去北京。當然,重大國事活動結束,類似穩控也就結束。一般情況下,重大國事活動結束,上訪群眾進京訪的數量隨之減少。

有人指責這種穩控是非法拘禁,限製人身自由,嚴重違反人權。筆者以為,對上訪群眾死盯死守這種做法本身,是很不恰當的,確有限製上訪人人身自由的嫌疑。但問題的嚴重性似乎沒有達到顯係違法的程度。非法拘禁,限製人身自由的穩控違法行為,筆者不敢說沒有,但不會很多,更不會帶有普遍性,因為基層幹部這點法律常識都有,犯不著因為領導交給的工作端掉自己的飯碗,葬送自己的政治前途。至於有人膽子賊大,把對上訪群眾的穩控變成赤裸裸的非法拘禁,那你拘不了人家一輩子,重大國事活動結束即穩控解除,上訪群眾會饒了你了?他們會用沒完沒了的越級上訪,叫你長時間不得安生。

有人評說中國的維穩經費耗資巨大,不無道理。但麵對時下井噴似的各種社會矛盾糾紛,我們似乎該換個角度思考:羊毛出在羊身上,政府手裏的錢不幹這事就得幹那事,花點在上訪群眾身上,也不匡外。畢竟重大國事活動不讓上訪群眾到北京去纏訪、鬧訪,也是一件大事,也得花錢去做。

但這種錢花出來的弊端很多,隱患明顯。按理說,做上訪群眾的穩控工作,一方麵要真心實意幫助他們解決問題,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另一方麵要認真做說服教育工作,幫助他們解開心結,放棄那些突破法律、不切實際的訴求。現實情況是,幫助上訪群眾解決訴求不下功夫,做明理釋法的工作基本放棄,剩下的就隻是靠花錢把人看住。錢這麼個花法,必然花出弊端,花出隱患。秦皇島市一個婦女,重大國事活動期間經常到北京天安門、領導住地、使館區等地上訪,給當地傳導了巨大壓力。為穩住她,當地政府給她辦低保,給救助,過年過節給她送糧油,每逢重大國事活動,提前給她一兩千塊錢。她女兒在家閑著沒事,想外出打工賺錢,她說:打什麼工,你賺的那點錢,還不如我訪幾次掙得多。有的上訪群眾在重大國事活動前,主動找當地領導,提出要去某地旅遊,除自己外,還要帶幾個朋友。2012年全國“兩會”前,保定一個老上訪戶提出要去海南三亞旅遊,從三亞返回登機時,他對領著他去的鎮領導說:明年“兩會”你陪我去趟台灣……

如此穩控,實在不是妥當的做法,但也實在是無奈。

想想也是啊,各級領導特別是縣級以上領導的官帽,可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是幾十年刻苦求學、勤奮上進幹出來的,因為群眾上訪問題解決不好,穩控不住,給自己的政績檔案加上並非添彩的一筆,甚至官帽被摘掉,也是有些不公平。雖然在國家信訪部門的通報中,從來沒有提摘官帽、入檔案的要求,但通報名次排序的壓力,使得各級不得不層層加碼,尤其是省一級的加碼,硬化成了截訪穩控立馬兌現的規定。

壓力傳導的這種變異,於是演繹成了各種各樣匪夷所思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