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是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對今後一段時間的工作、活動作出預想和安排的一種事務性文書。

要想避免工作的盲目性,必須前有計劃、後有總結。計劃能夠建立起正常的工作秩序,明確工作的目標,是領導指導、檢查、群眾監督、審察工作成績的依據。計劃也是一段時間過後本單位總結工作時的基本標準,計劃完成或超額完成,說明工作成績是突出的;相反沒有完成工作計劃,則說明工作存在嚴重問題。

在實踐中,計劃有許多名稱,如:“安排”、“要點”、“設想”、“方案”、“規劃”、“打算”等。

按照不同的分類標準,計劃可分為多種類型。

按其所指向的工作、活動的領域來分,可分為工作計劃、學習計劃、生產計劃、教學計劃、銷售計劃、采購計劃、分配計劃、財務計劃等等。

按適用範圍的大小不同,可分為國家計劃、地區計劃、單位計劃、班組計劃等等。

按適用時間的長短不同,可分為長期計劃、中期計劃、短期計劃三類,具體還可以稱為十年計劃、五年計劃、年度計劃、季度計劃、月份計劃等。

按指揮性的強弱不同,可分為指令性計劃、指導性計劃。

按涉及麵大小的不同,可分為綜合性計劃、專題性計劃。

9.1.3文種特征

1.預見性

這是計劃最明顯的特點之一。計劃不是對已經形成的事實和狀況的描述,而是在行動之前對行動的任務、目標、方法、措施所作出的預見性確認。但這種預想不是盲目的、空想的,而是以上級部門的規定和指示為指導,以本單位的實際條件為基礎,以過去的成績和問題為依據,對今後的發展趨勢作出科學預測之後作出的。可以說,預見的準確性,決定了計劃寫作的成敗。

2.針對性

計劃一是根據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上級部門的工作安排和指示精神而定,二是針對本單位的工作任務、主客觀條件和相應能力而定。總之,從實際出發製定出來的計劃,才是有意義、有價值的計劃。

3.可行性

可行性是和預見性、針對性緊密聯係在一起,預見準確、針對性強的計劃,在現實中才真正可行。如果目標定得過高、措施無力,這個計劃就是空中樓閣;反過來說,目標定得過低,措施方法都沒有創見性,實現雖然很容易,並不能因而取得有價值的成就,那也算不上有可行性。

4.約束性

計劃一經通過、批準或認定,在其所指向的範圍內就具有了約束作用,在這一範圍內無論是集體還是個人都必須按計劃的內容開展工作和活動,不得違背和拖延。

9.1.4寫作格式

1.標題

計劃的標題常規寫法是由單位名稱、適用時間、指向事務、文種四個要素組成。如《××建築工程安裝公司2000年工作計劃》、《××大學××學院2000年~2001年第一學期教學工作計劃》。

除常規寫法外,還有一些變通的寫法。 變通一方麵表現在要素的省略上,一方麵表現在文體名稱的變化上。

先說要素的省略。有些計劃,省略單位名稱,由適用時間、指向事務和文種組成,如《1999年度全民義務植樹造林工作計劃》。有的計劃中,省略了適用時間,這在專題計劃中比較常見,如《××大學第二期教師安居工程工作計劃》。有的計劃,省略單位名稱和適用時間兩個要素,由指向事務和文種組成,如《科研工作計劃》。也有隻用文種做標題的,不過這種寫法因太不正規不值得提倡。省略要素時要注意,越是基層單位的計劃,省略要素的情況越普遍,因涉及範圍小,有些要素不說大家也明白。越是大單位的正規計劃,要素越不可省略。

再說文種名稱的變化。由於每一份計劃所強調的重心各有側重,其指揮性、約束性的強弱程度也有較大不同,計劃不一定都用本名做標題,可以根據自身的特點和需要變換名稱,如《××大學黨委宣傳部1999年度工作要點》、《黨委中心學習組1999年理論學習安排》。

2.正文

(1)前言

前言是計劃的開頭部分,簡明扼要表達出製定計劃的背景、根據、目的、意義、指導思想等,一般一兩個自然段即可。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