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年來,魯迅這張臉是一簡約的符號、明快的象征,如他大量的警句,格外宜於被觀看、被引用、被銘記。這張臉給刻成木刻,做成浮雕,畫成漫畫、宣傳畫,或以隨便什麼精陋的方式翻印了再翻印,出現在隨便什麼媒介、場合、時代,均屬獨一無二,都有他那股風神在,經得起變形,經得起看。延安時期粗糙的魯迅木刻肖像,老先生出殯時遊行隊伍捧扶的大肖像,“文革”時期被百般誇張的魯迅像,都並不像他,然而魯迅的形質與神采總能穿透筆墨的歪曲,撲麵而來,宣稱這是他自己的容顏,不曾遺失,不曾貶損,不曾消淡。他的容顏在他殞滅後繼續活在無數圖像中,以至這些圖像竟能以被任意引用的方式,繼續捍衛他那張臉。
不是隨便哪張臉都能夠蘊涵這種如“命運”般難以左右的圖像效應。你試將其他五四名流的臉拿去作圖像任意弄弄看,就顯得平凡、突兀、不配,即便魯迅兩位兄弟的麵相都與大哥相像--早年的作人還曾蓄過和魯迅一模一樣的八字須--然而畢竟弱幾分,有如斑痕淺跡,是會被韶光與媒介淘洗隱沒,模糊不清的。
有人會說,這是因為曆史已經給了魯迅莫大的地位,他的模樣被印刷媒體引用太多了,早經先入為主成為後世公眾的視覺符號。是的,很可能是的,但這形象效應是互為因果的:時代凝視這形象,因這形象足以換取時代的凝視,這乃是一種大神秘,儼然宿命,而宿命刻印在模樣上--托爾斯泰那部大胡須,是應該寫寫《戰爭與和平》,魯迅那筆小胡子,是應該寫寫《阿Q正傳》;當托爾斯泰借耶穌的話對沙皇說:“你悔改吧!”這句話與托爾斯泰的模樣很般配。當魯迅隨口給西洋文人看相,說是“尼采一臉凶相,叔本華一臉苦相……高爾基又簡直像一個流氓”,這些話與魯迅的模樣也很般配--大家要知道,托爾斯泰和魯迅這樣子說法,驕傲得很呢!他們曉得自己偉大,曉得自己長得有樣子。那年蕭伯納在上海見魯迅,即稱讚他好樣子,據說老先生應聲答道:早年的樣子還要好。這不是魯迅會講話,是他看得起蕭伯納,也看得起他自己。
我這不是以貌取人麼?是的,在最高意義上,一個人的相貌,便是他的人。但以上說法隻是我對老先生的一廂情願,並不能征得大家同意的。好在私人意見不必征得同意,自己說說而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