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卡念的是法律,布隆維斯特認為妹妹比自己能幹得多。她輕鬆地讀完大學,在地方法院待了幾年,接著擔任瑞典一位相當知名的律師的助理,後來便開始自己執業。安妮卡專攻家庭法,慢慢地則開始致力於兩性的平權。她成為受虐婦女的代言人,寫了一本相關書籍,因而博得美名。最後,她開始涉入社會民主黨的政治活動,布隆維斯特忍不住戲稱她為黨部特工。布隆維斯特老早便已決定,黨員身份與記者的可信度不可兼得。他從未心甘情願地去投票,即使偶爾覺得非投不可,也絕不肯談論自己的支持對象,就連愛莉卡也不例外。

「你還好嗎?」穿越斯庫盧橋時,安妮卡問道。

「很好呀。」

「那麽是什麽問題?」

「什麽問題?」

「我了解你,麥可。你整個晚上都有心事。」

布隆維斯特靜默了片刻。

「事情很複雜,眼下有兩個問題。其一是關於一個女孩,她兩年前曾經在溫納斯壯事件中幫過我,後來無緣無故消失了。我已經一年多沒有見到她的蹤影,直到上個星期為止。」

布隆維斯特說出發生在倫達路的攻擊事件。

「你報警了嗎?」

「沒有。」

「為什麽?」

「這個女孩隱秘到了極點,被攻擊的人是她,得由她出麵報案。」

但布隆維斯特認為報警絕非莎蘭德的優先選項之一。

「還是那麽頑固。」安妮卡拍拍哥哥的臉頰說道:「那麽第二個問題呢?」

「雜誌社在進行一個故事,將來會造成轟動。我整個晚上都在考慮該不該詢問你的意見。我是說法律方麵的意見。」安妮卡詫異地覷了哥哥一眼。

「詢問我的意見?」她驚呼道:「這還真是新鮮事。」

「是關於姓交易與對婦女施暴的故事。你處理的都是相關案件,而且你又是律師,也許你不接有關新聞自由的案子,但出版前你如果能看看稿子,我會十分感激。因為除了雜誌要刊登的文章之外還有一本書,所以內容不少。」

安妮卡悶不吭聲地拐入哈馬比工業區,經過希克拉水閘,在與尼奈斯路平行的巷道間迂回前進,直到駛上安斯基德路。

「你知道嗎,麥可?我這輩子隻有一次真的很生你的氣。」

「是嗎?」他頗為吃驚。

「就是你因為溫納斯壯被帶上法庭,還因為誹謗被判刑的那次。我簡直就要氣炸了。」

「為什麽?我隻不過出了糗。」

「你已經出過很多次糗了。但那次你需要律師,而你唯一沒找的人就是我。結果你就呆呆坐在那裏,受媒體和法院的鳥氣,甚至不為自己辯護。我真的快難過死了。」

「有一些特殊狀況,你幫不上什麽忙。」

「對,但我卻是一直到《千禧年》重新站穩腳步、徹底打垮溫納斯壯之後才明白,在那之前,我實在對你失望透頂。」

「我們根本打不贏那場官司。」

「你沒聽懂我的重點,老哥。我知道那個官司無望,我看過判決書了。重點是你沒有來找我幫忙。例如說一聲,喂小妹,我需要找個律師。就因為這樣我始終沒出現在法院。」

布隆維斯特想了一想。

「對不起,我承認當時應該找你。」

「是啊,本來就該找我。」

「那一年我一直不太對勁,無法與任何人麵對麵談話,一心隻想馬上死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