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好奇地想:如果她遭受攻擊,他會怎麽做?
她會使用放在背包外側口袋的鐵錘,這是先前在麥金泰五金電器行買的。有一把好的鐵錘,應該就能應付大多數的人身攻擊了,莎蘭德心想。
這天是滿月,天空星光燦爛。莎蘭德抬起頭,認出了地平線附近的獅子座a星。差不多快到飯店露台時,她忽然停下來,因為隱約瞥見飯店下方的水邊有個人影。這是她頭一次在入夜後看見海灘上有人。那人約在一百碼外,但莎蘭德立刻便知道月光下的人是誰。
正是三十二號房那位德高望重的福布斯博士。
她快走三步躲進樹影中,轉過頭時,布蘭也不見了。水邊的人影緩緩地來回踱步,一麵抽著香煙,偶爾會停下來彎下腰,彷佛在檢視沙地。這出默劇持續了二十分鍾後,他才轉身快步走向臨海灘一側的飯店入口,然後消失不見。
莎蘭德等了幾分鍾,才走下去到福布斯博士剛才所在之處。她慢慢地繞了半圈,查看沙灘,卻隻看到小石子和一些貝殼。數分鍾後她放棄搜索,走回飯店房間。
她趴在陽台欄杆上,從隔壁房間的落地窗往裏看。四下靜悄悄的,晚間的爭吵顯然已經結束。片刻過後,她從背包裏拿出幾張紙,用來卷布蘭給她的大麻煙,然後坐在陽台的椅子上,邊抽煙邊凝視加勒比海黑沉沉的海水思忖著。
她有如進入高度警戒狀態的雷達。
第二章 十二月十七日星期五
尼斯.艾瑞克.畢爾曼律師放下手中的咖啡杯,透過赫敦咖啡館的窗子看著史都爾廣場上的人潮。行人一一從他眼前經過,川流不息,他卻一個也沒看進眼裏。
他在想著莉絲.莎蘭德。他經常會想到莎蘭德。每次想到她總是怒火中燒。
莎蘭德毀了他,他絕對忘不了。她取得掌控權,羞辱他、虐待他,還在他身上留下無法磨滅的記號。就在性器上方,麵積約莫一本書大小。她將他銬在床上,向他施虐,在他身上刺了「我是一隻有性虐待狂的豬,我是變態,我是強暴犯」等幾個大字。
斯德哥爾摩地方法院將莎蘭德裁定為法定失能,並指派他為監護人,使得她免不了要依賴他。第一次見麵後,畢爾曼便對她抱有幻想。他也說不清楚,但似乎是受她誘惑所致。◤本◤作◤品◤由◤思◤兔◤網◤提◤供◤線◤上◤閱◤讀◤
他,一個五十五歲的律師,做這樣的事理應受到譴責,無論用什麽標準都無法為自己辯護。這點他當然心知肚明。但是自從兩年前的十二月,第一眼見到莎蘭德,他便抗拒不了她。法律、最基本的道德觀、他身為監護人的責任,一切都已不重要。
她是個奇怪的女孩--已經完全長大成人,外表卻很容易讓人誤以為她還是個孩子。他控製著她的生活,她凡事都得聽他的。即使她有意提出抗議,也會因為有一次不良記錄,讓她的可信度大打折扣。何況他也不是強暴純真少女--從檔案可知她性經驗豐富,甚至堪稱性生活糜爛。有一份社工報告中還提到,莎蘭德十七歲時可能曾經從事過姓交易。另外,曾經有位巡警看到一個年紀較大的醉漢和一個年輕女孩同坐在丹托倫登公園的長凳上,便上前盤查,女孩拒絕回答問題,男子則因為醉得太厲害,根本無法提供清楚信息。在畢爾曼眼中,結論很簡單:莎蘭德是社會最底層的妓女。零風險。就算她膽敢向監護局檢舉,也不會有人相信她對他的指控。她是最理想的玩物--成熟、性關係混亂、社會適應不良,而且得由他擺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