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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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度昨已來鄂,現知子培與梁髯等與其聯絡,不知可能妥洽否?一、梁髯近日病,故子培來亦不能久坐常談。一、梁髯本欲與公度同來,現已不果,半因有病,半思我館之事,莫若在鄂可設法。以上均社兄處道問來。”

“子培”,沈曾植。“梁髯”,梁鼎芬。“社兄”,社耆,汪洛年,他與沈、梁皆交深,其消息是可靠的。梁鼎芬原準備與黃遵憲同來上海,但考慮到“在鄂可設法”,便沒有同行。而在張之洞幕中的鄒代鈞,於七月二十八日(9月13日)致汪康年信中稱:

“《時務報》改為《昌言報》,辦法尚不錯,惟康居然以抗旨入告,殊屬無謂,且交公度查複,尤形鬼蜮。伯嚴已力言於公度,謂此事必須公允,萬不可稍涉偏倚,公度卻麵允。昨聞子培言,公度到鄂已與南皮商妥,當不至離經也。雲係欲公將舊賬交與南皮,而南皮轉交公度,《昌言報》則仍《時務》之舊,官報則另起爐灶。”

“伯嚴”,陳三立。黃遵憲在陳三立、張之洞的直接施壓下,已經有所退讓。七月十八日,武昌收到汪康年電報:

“康電江西藩,請禁登《昌言報》,業已劄縣示禁。康年。篠。”

七月二十日,武昌再收到汪康年電報:

“現擬與開《漢報》之宗北平商,互列名報端,則館不能搖,與尋常掛洋牌異。可否?候示。康。嘯。”

而武昌方麵對此兩電的回複,我在“張之洞檔案”中沒有找到。

黃遵憲離開武昌後,途經南京,與劉坤一會見,於七月二十三日(9月8日)到達上海。七月二十五日,張之洞發電黃遵憲:

“致上海出使日本黃欽差。報事中外議論紛紜,弟不敢置議。在鄂所談,作為勿庸議可也。惟《昌言報》,則鄙意以為萬不宜禁耳。洞。有。”

此中的“在鄂所談”,很可能就是前引鄒代鈞信中所稱,由汪“將舊賬交與南皮,而南皮轉交公度,《昌言報》則仍《時務》之舊,官報則另起爐灶”。此時張之洞有所退讓,一方麵是梁啟超與汪康年在《國聞報》等陣地打起了筆墨官司,引起了很大的反響,另一方麵很可能是聽到黃遵憲另有大用的消息。他不再強調《時務報》“空名歸康”;而改為以不禁《昌言報》為對策。而汪康年在上海受到黃遵憲的壓力,連連發電武昌。七月二十五日(9月10日)汪發電稱:

“照黃言,報館所有統行交出,《昌言》如何辦法?請電示。康。有。”

二十七日發電稱:

“黃意須統行交出,康擬俟彼電奏請旨,或彼備公文著交,即照辦,以昭慎重。康。”

二十八日發電稱:

“黃至今無公文,亦未將辦法開出,昨電均屬人傳言康。如何辦理?請示。康。”

第一份電報可見汪康年的意外,原以為此事會按其意即“空名歸官”而了結。第二份電報可見汪的對策,即請黃遵憲先行電奏,奉旨後再交,或請黃下達明確公文,黃自然不會如此辦理。第三份電報中,汪又做解釋,稱黃遵憲的做法是囑人“傳言”給他。張之洞在收到前兩份電報、尚未收到第三份電報時,於七月二十八日(9月13日)發電趙鳳昌:

“上海趙竹君轉汪穰卿。前屢電已詳。諸事請自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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