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9章 文章絕非等閑事(3 / 3)

還有甚者,竟敢篡改吳斌樓老師的碑文。碑文由我撰寫,是經“紀念吳斌樓百年誕辰籌委會”討論通過的。墓碑原文是:

先師吳斌樓別字學海蠡縣齊莊人幼習武技兼工翰墨師事鐵腿魏讚魁公得拳械秘授尤精技擊弱冠技純遊大江南北會異能之士技乃大成列十老武術家於燕都勝嘉廷真雄於大阪續燕青翻子於申城傳戳腳精髓於太穀其品性耿介慎默謙和重武崇文著作等身實百年武林一英傑先師德藝四海皆聞求學者眾佼佼者多後繼者潮湧其技藝永存這位篡改者在其著作中引用碑文時卻無中生有的在“先師吳斌樓”後加上(字春,學名吳學海)的文字。畫蛇添足的在“蠡縣”前加上(河北)二字,在“齊莊”二字間加上個(家)字,在“十老武術家”前加上(中國)二字,在結尾增添(萬古流芳)四字。還自以為是的將“勝嘉廷”改成(訪嘉廷),在“申城”的“申”字後麵注上(應為“京”城)。

畫蛇添足的部分破壞了碑文的行文風格結構;自以為是的部分顯示了他知識的不足,他不知道吳斌樓在日本大阪勝嘉廷真雄的事實,不知道上海又叫申城,大概也不知道上海足球隊為什麼叫“申花”,還不知道民國六屆運動會是在上海舉辦的,竟堂而皇之的說是在南京舉辦。至於給師父改名叫“吳春”(是不是還有吳夏?吳秋?吳冬?吳斌樓兄弟幾人?吳斌樓排行第幾?吳斌樓老師的兒媳、孫子、孫女、侄孫、內侄都還健在,家裏人難道不如外人清楚?)隻能說是大逆不道。說明他根本不是吳斌樓的弟子,就連學生也不是,不過是個蜻蜓點水的匆匆過客(怎樣匆匆而過就不談了)。這位作者究竟出於什麼目的篡改碑文,實在令人費解。

其實,寫文章以想當然的態度,絕非少見。早在20世紀80年代,關於曹硯(晏)海在1929年杭州國術遊藝大會上獲得第幾名,及他獲第一名是在哪次國術比賽的事就出現多個版本,連香港《明報》也發文議論,最終是杭州國術遊藝大會資料和隨後的上海國術擂台賽資料給出了結論。那個時期還有過關於另一位武術家曾獲得哪屆國考冠軍的爭論。還有,光寫梅蘭芳武術教師的文章就好多篇,涉及高紫雲、李堯臣、傅劍秋、高瑞周、上海米老師等等多人,卻唯獨忘了梅的姑丈、武師兼保鏢秦稚芬。還有的文章將“戳腳”的創始人說是清中期白蓮教起義的馮克善。曆史學家曾證實馮克善在起義失敗後於1813年被俘於河北獻縣,旋即在司寨就義。而有文章則說“經查,馮克善並沒有死,而是在河北獻縣被俘後自首,後越獄,流落在河北饒陽、深縣、蠡縣、固安等地教拳……化名趙老燦、馮凱克、馮克敏”。

“經查”是怎麼查的?調研是怎樣做的?根據是什麼?曆史有兩種書寫方式,一種靠人寫,一種靠物寫。靠人寫,難免摻雜進個人的情感及好惡因素,因此會有失客觀。靠物寫是最忠實的,實物證據並非有意保存,能傳流至今才客觀公允。像馮克善創“戳腳”一事,既是“經查”一定得有物證書證,如果隻是聽幾位老農講故事,便得出這個結論,那曆史學家不都成了白吃飯的了!

本人在寫武術文史文章時曾出現過一次大失誤。那是在1983年末,本人依據“鼻子李”李瑞東後輩傳人的敘說,寫了一篇《李瑞東負氣身亡》的短文,發表在《體育報》副刊上。文章大意是說一個年輕武師為追求自己出名,登門向年過半百的李瑞東挑戰,比武時李瑞東謙讓了對手,對手卻自此在外大造輿論,李瑞東一氣病倒,不治而亡。當時武林傳說李瑞東死因有三種,一是中煤氣而亡,二是得傷寒病去世,三是比武氣死的。本人由於是聽李瑞東的後輩傳人說的,未加核查,草草寫就便發了出去。不久報社接到李瑞東的孫女李蔭茹女士的來信,指出文章謬誤,說明李瑞東是中煤氣去世的,對筆者的草率提出批評。報社向我轉達了李蔭茹女士的意見,並指出“寫稿尚需慎重核實史實”。這是筆者年輕時所做的一件荒唐事。這件事給我的教訓非常大,自此寫稿慎之又慎,未加核實的事不寫,未弄明白的事不寫,未曾研究過的問題不寫,一知半解的問題不寫。因為我明白了,寫武術專著要講究科學性,寫武術文史文章要實事求是。這不是寫小說,寫文藝作品,來不得半點虛構、渲染、誇張!就這樣還免不了會出錯呢。貽誤後人,罪莫大焉!

寫文史文章,尤其是寫曆史人物,勢必要有作者的態度,甚至評價。報載老一輩革命家李先念對撰寫革命文史革命人物提出過三條寫作原則:一要從當時具體曆史條件出發,二要掌握大量可靠的資料,三要堅持實事求是,功是功,過是過,是非分明,不誇張,也不隱瞞,不拔高,也不貶低。這樣對人物的評價才能做到大體公正。

寫革命史、革命人物應當如此,寫武術史、武術人物也應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