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認為劍是比較難練的兵器,所以有“月棍年刀一輩子槍,隨身帶的寶劍”的說法,意思是寶劍要隨時隨地有空兒就練,才練得好。
作為軍事作戰用的兵器——劍的出現要早於兵器刀。從考古來看,商周之時已有青銅劍問世。春秋戰國時期製劍技術的發展,已經走在其他兵器的前麵。
(一)劍的形製
劍是雙麵有刃的短兵器,一把劍可分作劍尖、劍刃、劍脊、劍麵、劍身、劍格(護手)、劍柄等幾個部分。
古劍的形製有三種。《周禮》中說:劍長3尺,重60兩,為上等劍,上等勇士使用;劍長2尺5寸,重45兩,為中等劍,中等勇士使用;劍長2尺,重35兩,為下等劍,下等勇士使用。
當時鑄劍術極為發達,尤其在吳越地區。歐冶子、幹將、莫邪都是史載吳越地區的鑄劍名家。20世紀60年代在湖北江陵出土了越王勾踐劍,半米多長,劍身呈現菱形紋,還有藍色琉璃鑲嵌的花紋,合金技術和鑄造工藝均相當高超。曆經兩千多年,依然鋒利無比。幹將、莫邪鑄造的雌雄劍,也是史載的名劍。還有巨闕、湛盧、魚腸、兩漢時期的青虹、倚天都是傳說中的名劍。那個時候,社會上有鬥劍的風氣,以鬥劍為專業的人稱為劍士。劍士不畏死,性情剛烈,受到怠慢和輕視,便會自殺。鬥劍時劍士們身著短衣,手握銅劍,“上斬頸項,下傷肝肺”,英勇無畏,殘酷廝殺,很像古羅馬的奴隸角鬥士。劍士鬥劍隻是供統治者娛樂而已。
隨著社會的發展,鬥劍風氣漸漸衰落。在車戰、野戰為主的戰爭形式中,主要兵器是弓箭,以及槍、戟、槊、大刀等長兵。劍隻能在近戰和自衛時發揮作用,漸漸成為一種備用兵器,同時還成為一種飾物。武將佩戴顯示尊貴,文人佩戴透著高雅。劍的演練也增加了藝術性。所以,楚漢相爭時會有“項莊舞劍”;西晉時會有祖狄“聞雞起舞”;唐時會有公孫大娘“舞劍器”。唐代士人將李白的詩、張旭的狂草、裴昱的舞劍並稱三絕,說明舞劍已成為當時文人雅士鍾愛的活動之一。
後來,劍的形製便固定在3尺左右(含柄),劍身修長,劍格(護手)多樣,增加劍袍(或長或短的劍穗),配以劍鞘(多為木製,外裹皮革,如鯊魚皮)的樣子了。
清代以來,民間武人把劍分做文劍和武劍,以劍袍長短為區分。文劍的劍袍由劍柄計算與劍身等長。舞起來多用腕力,保證劍袍不能纏到劍身上,在演練劍的過程中,猶如一根半節硬半節軟的長棍,軟硬相宜,瀟灑飄逸,若遊龍狂舞。武劍的劍袍則僅有半尺多長,沒有劍袍纏劍身的尷尬,多用點、刺、絞、崩、撩、掛等等手法,比文劍剛猛,且靈巧多變,動作快疾,氣勢恢弘。似乎文劍偏重於表演,武劍偏重於實戰。
還有一種不同於尋常形製的雙手大劍。長約4尺,柄長半尺多,劍脊厚,劍麵寬,不配劍袍,雙手使用,是實用的戰劍。
除此之外,相對於單劍,還有雙劍,也稱雌雄劍。相對於長劍,還有短劍。短劍不是匕首,它比匕首要長,約半尺,雙麵刃。相對於“乾劍”(男人使用)還有“坤劍”。“坤劍”除尺寸分量與“乾劍”有別外,還會在劍身上鑲嵌花紋,在劍鞘上裝潢配飾。相對於通用形製,還有“馬牙劍”、“蛇形劍”、“鋸齒劍”等異形劍。相對於手握劍,還有柄端係繩索可用作暗器用的“飛劍”……。
(二)劍法
作為劍法,兩千多年來有著許多記載。《莊子·記劍》中便記有劍法:“夫為劍者,示之以虛,開之以利,後之以發,先之以至。”
《吳越春秋》記述的越女論劍,說“其道甚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門戶,亦有陰陽,開門閉戶,陰衰陽興。凡手戰之道,內實精神,外示安儀,見之似好婦,奪之似懼虎”。
這兩段記述,可說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劍術劍法劍理就很成熟了。尤其是把劍的練法特點標識的極其清楚。“內實精神,外示安儀,見之似好婦,奪之似懼虎”這段話就是後來民間所說“劍為百兵之秀”的形象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