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最大的破產案——雷曼兄弟遭遺棄 第六節:雷曼倒閉的原因
作為雷曼的老板,對於公司的倒閉,自然心裏不是滋味。而且,就他的個性而言,在62歲的年齡,最終證明自己是一個失敗者,也是他很難麵對的現實。雷曼公司因他而成為曆史,美國政府見死不救,他自然是耿耿於懷。
【福爾德口中的失敗理由】
在政府舉行的聽證會上所提交的書麵證詞中,福爾德說願意為自己所做的決策和行為負全部責任,但同時也強調許多客觀的不可預見和控製的原因。他說,在當時的環境下,自己的決策是“謹慎和適宜”的,在雷曼兄弟公司即將陷入破產的混亂時期內,他並沒有犯任何錯誤。也就是說,他盡力盡職了,心中無愧。言下之意,他沒有責任。在說這話時,他的口氣還很強硬。
在問及公司破敗的原因時,福爾德說,可能有三:市場謠言、不合時宜的市場規則,以及監管機構反應遲鈍助燃的華爾街“信心危機”。
換句話說,如果市場沒有人造謠,它雷曼就可以忽悠更多的亞洲政府和金融機構及其他的投資者,讓他們當更大的冤大頭,向雷曼注入更多的資金。從而,雷曼就不會有資金問題。從理論上看,這當然是對的:隻要有人繼續注入資金,任何一家投資銀行都不會因為投資失利而倒閉。這裏的前提是,那些投資者都是一些傻瓜。
市場規則方麵,如果政府繼續放鬆管製,不嚴格要求資金提備,讓我雷曼繼續按照某種“成本價”來計算那些沒有賣出去的有毒債券,我雷曼也沒有資金問題。公司的運行也相當好。事實上,中國國內的不少公司就是這麼做的:公司賬戶上的很多資產實際上已經沒有價值了,但還在繼續按照開始時的成本計算價值,作為公司資產的一部分。
雷曼當時出現資金緊張的一個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因為公司手上的資產在大麵積貶值,按照貶值之後的資產計算,公司需要注入更多的現金提備。但公司當時找不到這些錢。從理論上看,如果監管不那麼嚴格,沒有特定比例的現金提備要求,如果那些有毒資產的價值最後會恢複到一個比較理想的水平,公司還是有生存下去的機會。
而“信心危機”,就更不是他福爾德的過錯了。如果這些人——投資者和外國政府,繼續對美國的次貸保持信心,也不存在我雷曼手裏的債券賣不出去的問題。而且,很可能還能值不少的錢。這後者是一個標準的強盜邏輯:投資者也是理性的,他們也有理性的判斷,他們不可能都是一群傻瓜。而且,也不可能一直都當傻瓜。
作為雷曼的主帥,福爾德應該看到泡沫破滅之後公司將會麵臨的危機。即使他無法看到泡沫什麼時候將會破滅,但防範破滅之後可能帶來的致命打擊,則是他必須做的工作。作為一家投資銀行,風險管理和投資安全,應該是最重要的一項工作。生存比賺錢更重要,這個道理他不可能不懂。
他的所說,主要還是一些推脫之詞,社會大眾對此當然不會買賬。有人批評說:福爾德隻知道指責別人,而不檢討自己的錯誤。
還有不少的受害者和憤憤不平的反對者,專程趕到首都華盛頓的國會山,在聽證會的會場內外舉牌抗議,嗬斥他和華爾街同類人的貪婪和不負責任。至於雷曼自己的員工,在公司健身房對他使用拳腳,應該說和他當年對付自己在空軍時的上司,是一樣的道理,也是為了公平。
這次聽證會,是當時62歲的他,自雷曼申請破產保護後的首次公開亮相。在前後兩個多小時裏,他端坐在國會山一間聽證室的正中央,接受來自眾議院政府監督委員會10餘名議員的質詢和詰難。旁觀者評論說,即使在這樣的環境,他的大將風度還能夠展現有餘。在那種環境之下,他不是被動地接受人們的指責和詰難,而是在一次次以攻為守,反過來指責政府方麵的失職行為。
“在我死之前,我還會一直問自己:為什麼我們是唯一不被政府拯救的?”福爾德找準機會,用強烈的口氣,來反駁向他質詢的議員們。
他的意思是,雷曼的倒閉,都是你們政府部門的過錯,如果你們拿出大量納稅人的錢來救助,我雷曼公司自然就不會倒閉。況且,要救都救,要不救就應該都不救,為什麼其它的公司可以獲得政府的資金注入救助,而我雷曼卻得不到。他這裏說的是實話,也是很多人為雷曼抱不平的地方。政府使用大眾資金的公平性和合理與效率性,也是一個很值得深入研究的問題。
【風險管理的問題】
盡管福爾德不承認自己的決策錯誤,不過,他也在反省自問:如果曆史能夠重來,我會不會做不同的決策?他說,自己現在每天睡覺時都在想,如果時光倒流,我會如何選擇。在我死之前,我會一直思考這個問題。這種思考而得不到答案的痛苦,將伴隨我的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