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找不到“爺爺”(1 / 1)

今年清明節,我與哥哥們到祖居地上墳祭祖,根據老家風俗,我們準備了一份叫“五碗”的祭禮,即三小碗菜兩小碗飯,一雙一單三根筷子。可是到了老家的野地裏,我們怎麼也找不到祖宗的墳墓,估計是被那滿山坡瘋長的野草淹沒了,又可能是被當地政府種植馬家柚推行農業產業化作為無主墳給推平了,因為那一大片山場已經成了馬家柚基地。有個熟人路過,見我們焦慮的樣子,便與我們開玩笑說:“哈哈,找不著祖宗,找不到爺爺了吧!”

“找不到爺爺”!這當然是一件讓人十分懊惱的事情。但我的懊惱要比哥哥們更為強烈一些,因為我又因此想起了我的城管工作,因為我在工作中同樣“找不到爺爺”。我那份讓我本來就十分煩惱的城管工作,因為“找不到爺爺”更增添了我許多的苦惱。

我們縣級城市設有城管局,比我們高一級的地級城市也有城管局,可是他們管他們的地級城市,我們管我們的縣級小城,並無太多的職能關聯,兩者的關係並不像“父子”,更多的像“兄弟”,尤其是那種關係不鹹不淡不痛不癢的平常並無多大往來的兄弟。他們沒什麼指令性的任務給我們,也沒什麼項目或資金給我們,對我們也不進行綜合的業績考評,更不像其他單位那樣經常組織本係統的人員公費外出學習參觀考察旅遊,甚至每年連一次例會也不一定召開,因此,我們從他那裏找不到“做兒子的感覺”。再往上,更是找不到北了,省裏是沒有“城管廳”的,有個叫“住建廳”的單位是人家建設局的“爺爺”,這個住建廳裏連個“城管處”都沒有,有個叫“城建處”的機構,主要對應建設局和房管局的職能。為了撐麵子,為了在人前炫耀咱也是有根基有來頭有靠山的單位,我們隻好“裝孫子”,也不管人家應不應理不理,便厚著臉皮說住建廳是我們的“爺爺”。實際上人家並沒有真正承認咱是他的“孫子”,天地良心,人家沒嫌我們“惹是生非”,沒公開站出來聲明“這名聲不好專惹麻煩的兔崽子不是俺孫子”便已經是阿彌陀佛格外開恩了。

再說我們的城管執法。無論是城市的主人還是城市的過客,隻要生活或經過城市,每個人都是我們城管的管理對象,由於“城市意識”不充分,每個人的行為都可能或已經違反了城市管理的規定,每個人都或多或少地挨過城管的行為糾正或管製處罰,因此,理論上“所有自然人”都可能成為城管的“仇家”,這正是全國人民聊天罵城管、上街防城管、上網玩打城管遊戲,動輒指責城管工作不力方法簡單野蠻執法暴力執法,動輒就請記者前來曝光的主要原因。其實,市民哪裏知道,咱中國的城市幾千個,城市人口近10億,可是到現在為止,連一部完整的關於城市管理的法律都沒有,我們的城市管理者一直處於“無法可依”的尷尬境地。更為糟糕的是,我們那些天天在街上巡邏執法的城管隊員居然連執法資格都不具備,因為我們的執法主體在省住建廳,他的“孫子”是縣裏的建設局,我們城管局隻是從人家建設局派生出來的一個部門,城管執法主體仍然在人家建設局那裏,要是市民跟我們城管一較真,到法院跟我們那麼一理會,那我們每一起執法行為都會宣告無效,我們每一起執法官司都必輸無疑。這就像邏輯學裏的三段論一樣,前提條件要是錯了,你的推論無論有多麼嚴密,其結論必定是錯誤的了。現在,我們城管連執法主體都不是,還談什麼執法?

上頭沒有根基,執法不是主體,每每想起這個,我這個“無法可依”的城管局長就又成了在老家野地裏滿山坡尋找祖墳但怎麼也找不到爺爺的孫子。

你說我煩不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