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湘人治湘”(2)(1 / 1)

在京的研究係政客熊希齡、範源濂等人,於8月下旬以旅京湘紳的名義致電譚延闓,謂“祃電為根本之言,洞中肯要,非此不足以救湘救國救各省”。他們還請研究係理論家梁啟超起草《湖南省自治大綱》和《湖南自治根本法》,於8月28日郵寄到湘,“以備采擇”。並建議湘省秉“湘人自決”精神,在南北未統一之前辦成自治。具體做法上可由省教育會、商會等動議,舉出代表,起草憲法,再照歐美各國先例,交由全國各省人民總投票表決。據熊希齡估計,“湖南提倡自治於前,各省必將熱烈響應於後,由此不難達成聯治立國”。

旅滬湘人也組成了“湖南改造促進會”,此時亦號召湘民“奮起自主”,提出“以湖南地域之文明,湖南應自負其創造之責任”的自治宣言,並要求譚延闓和趙恒惕等諸湘軍領袖做到:“第一,能遵守自治主義,不引狼入室;第二,能遵守民治,往後舉措,一以三千萬平民之公意為從違;最重要者,廢督裁兵,錢不浪用,教育力圖普及,三千萬人都有言論出版之自由,此國人之所最希望也。”主張“湘事湘人自決”,宣稱“以後南北武人一律退出湖南境地以外,永毋再入湖南境地與湖南人為敵”。

一時間,熱鬧非凡,這當然是譚延闓所願意看到的局麵。

但是,曆史並不總是能按照人的主觀意圖發展,當譚延闓的“祃電”引來一幫湘籍社會名流的喝彩之時,也引發了普通知識青年廣泛的參與熱情。

一群剛出校門的年輕人,借自治的名目,要求實行民主,主張人民自治。他們借著自治的東風,又是大遊行,又是辦報紙,又是辦學會,又是辦書社,把湖南弄得天翻地覆。

其間還發生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青年時代的毛澤東,最大的誌願是當一名教師,其次是記者。

1921年初,毛澤東在新民學會討論“會員個人生活方法”時說:“我可願做的工作:一教書,一新聞記者,將來多半要賴這兩項工作的月薪來生活。”

當時毛澤東要創辦一個“文化書社”,找譚延闓來為書社題寫招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