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要盡量利用成文:曆史著作中引用成文愈多愈妙。曆史家和文學家不同,對於成文決不可過用割裂剪裁的功夫。曆史的文章非到萬不得已時,不應該自己造作。
對於有一定程式的史料和足以表示曆史人物個性的成語,尤其不可憑文學上“言不雅訓”的理由,任意地去改頭換麵。因為這樣,才能保存史事的真相。
(六)著作中要附有注腳:注腳這種東西在現代各種科學的著作上,都占極重要的地位,幾乎成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注腳的好處,簡單說來,大致有四:
(甲)表明材料的來曆:現在無論研究什麼一種科學,非得廣搜材料來做根據不行;所以凡是一種作品,非得旁征博引不可。有了注腳,就可以表明這種作品的根據何在;這些根據是否強固。
(乙)保存可用的書目:在作品裏麵,附有注腳,那麼別人要想對於同一主題加以更詳細的研究時,他就可以將我們作品裏所附的書目當作一部分的指導。而且假使我們所引用的書籍,因為年久失傳的時候,後代人亦可以在我們的作品裏,窺見一二。中國有許多已經散佚的古書,往往因為他人書中引用的緣故,得以重見天日,就是很顯著的實例。
(丙)革除剽竊的惡習:剽竊是一件極不道德的事。
如果著作中有了注腳,我們不但可以避去這種嫌疑,而且可以自然而然地革除這種陋習。
(丁)表示作者的人格:著作中間,如果有注腳,那麼著作者見聞的廣狹,功力的深淺和心術的誠偽,都可以使讀者一目了然。這種光明磊落的態度不但合於現代學術公開的精神,而且有功於學術的進步。剽竊成書原是掩耳盜鈴的舉動,識者不為。
至於注腳,大概可分為下列三種。
(一)注明所引書籍的章節。如單是羅列書名不注明章節,那不但不便於讀者的複核,而且不免有未曾讀過、盜名欺世的嫌疑。
(二)詳錄成文。倘使很重要的成文,在本文中容納不下,應詳附注中以便讀者觀覽。
(三)考訂事實異同。這種注腳,比較最難,但是亦最重要。它差不多將著作家研究工作的全部經過都表示出來。著作家於此不但以真理給人,而且以求真的方法給人;這是學術上一種理想的境狀,我們應該努力去達到它。《資治通鑒?考異》和《三國誌注》就是屬於這一種。
九 整理中國史的一個愚見
曆史研究法裏的三大步驟,現在已經約略講完了。
最後我還要附帶地申述一點感想。我常常覺得現在中國研究曆史的人所抱的野心太大。他們以為要想整理中國史總要從全部做起,好像不如此,就不配稱為曆史家。因此人人都想編一部中國通史,卻始終沒有一個人成功。原來在從前已經有“一部‘十七史’從何說起”的感慨,何況“二十四史”?這種愚公移山的見解,和從前哲學家研究自然,定要從宇宙全部入手一樣的大而無當,我們應該怎樣去糾正它。
整理中國史在事實上既然因為規模太大,非常困難,所以我們應該提倡一個分工的辦法:這就是各人就他的能力和興趣所及,分頭擔任中國史上任何一個問題,切切實實研究出一個結果來。現在的西洋史學界,就是如此。
從來沒有大膽的人敢負起研究英國史或美國史全部分的責任;因為他們知道一個人的能力和時間都是很有限的。他們現在所以能夠有各國通史甚至有世界史綱,並不是一個人的力量,實在因為已經有許多專篇著作可備參考,可備取用的緣故。所以我們要想整理中國史,要想做一部理想的中國通史,應該從研究小規模的問題著手,先產出許多專篇著作來做基礎才行。如果大家都抱著一手包辦的野心,那麼這部中國通史永遠沒有成功的希望。所以我的意思,我們有誌於整理中國史的人應該分工來幹,各人盡各人的力量,先去研究曆史上的小問題;把研究所得的作成專篇,一二千字也好,一二萬字也好,總得以徹底解決,不勞後人再起爐灶為主。將來中國史上所有的問題,都一一研究解決了,那麼想編通史的人,就可以利用這種材料,編成一部盡善盡美的中國史。如果史學界的同誌都能夠這樣做去,我們中國史的整理和通史的編纂才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