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理性與宗教之相違[1](1)(3 / 3)

八.儒家禮樂頗具宗教之用

俗常以為孔子的教化實支配了二三千年的中國人生;其實孔子的教化久已不得而見,現在所存留者不過是些孔子的語言道理,其影響到人生的勢力是很勉強的。必將全副生活事實安排妥當而美化,如儒家禮樂者,才得直接影響到整個生命,而徹底換一新人生。真正中國人生之開辟,其必前乎孔子,而周公當為其有力之成功者。周公並沒有道理給人,而給人以整個的人生,自非禮樂,誰能以道理替換得那宗教?自非禮樂,誰能以道理扭轉過那古代野蠻的人生?孔子隻是對於周公及其以前的製作,大有所悟之人;於是這一分遺產就由他承受了。而禮之崩,樂之亡,便已於此時漸漸開始。

替代宗教的周孔禮樂,其中有沿襲於古代宗教的,如祀祖祭大之類是。其所以到底不是宗教,蓋因其精神已變。馮友蘭先生曾有一篇《儒家對於婚喪祭禮之理論》,說得頗明白。這篇文全從儒家固有理論,來指點其所有許多禮文儀式,隻是詩,隻是藝術,而不是宗教。這些禮文一麵既妙能慰安情感,極其曲盡深到;一麵複極見其所為開明通達,不背理性。他有總括的幾句話雲:

近人桑戴延納Santayana主張宗教亦宜放棄其迷信與獨斷,而自比於詩。但依儒家對於其所擁護之喪禮與祭禮之解釋與理論,則儒家早已將古時之宗教,修正為詩。古時所有之喪祭禮,或為宗教的儀式,其中包含不少之迷信與獨斷。但儒家以述為作,加以澄清,與之以新意義,使之由宗教變而為詩,斯乃儒家之大貢獻也。[4]於是他就喪、葬、祭各種,一一指證說明,皆饒有詩或藝術的趣味,持一種詩的態度。不但祭祀祖先如此,對任何祭祀亦持此態度。儒家固自說了:

祭者,誌意思慕之情也。忠信愛敬之至矣;禮節文貌之盛矣!苟非聖人,莫之能知也。聖人明知之,君子安行之,官人以為守,百姓以成俗。其在君子以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為鬼事也。

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後決大事。非以為求得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為文;百姓以為神。

大抵這些禮文,或引發崇高之情,或綿永篤舊之情,使人自盡其心而涵厚其德,務鄭重其事而妥安其誌。人生如此,乃安穩牢韌而有味,卻並非要求得什麼。外人見其行徑同於宗教,即誤認作宗教;那是於“敬鬼神而遠之”,隻看見其“敬”,沒有注意其“遠”。論其功用,勝過宗教,而無宗教之弊。亦正唯其極鄰近宗教,乃排斥了宗教。

九.理性啟發靠禮樂

“理性始於思想或說話”;但隻從思想說話上啟發理性,為效卻甚有限。抽象的道理,遠不如具體的禮樂。禮樂直接作用於身體,作用於血氣,使人的心理性情變化於不覺,而理性油然能現,其效乃最大最神。儒書(《禮記·樂記》)於此有說得極分明者,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