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觀”似乎是漢語世界不曾正式誕生的詞,我隻在台灣人類學家李亦園跟費孝通聊天的記錄文字中偶爾見到過一回,其含義也頗有點含糊。其實人觀乃是一個跟宇宙觀相對應的概念,在人類的精神結構和知識體係中,這兩個概念甚至比“世界觀”位格還高,因為世界觀隻是跟人生觀對應的概念。人觀與宇宙觀構成人類思想的兩極,所有其他觀念都隻能在這兩極之間享有一個相應的位置。《莊子》在中國典籍中之所以特別高邁卓越,原因之一即在於它最關注的就是兩個事物:人和宇宙。在《莊子》的表述中,一端是人,一端是宇宙,所以這部著作的精神空間的遼闊博大是任何其他中國古籍所不可比擬的。但是,《莊子》一直沒有對人做本體論的闡述,而是非常賣力地從人與宇宙的關係上描述人的形象,“天地與我並生”、“天地與我為一”是他的基本結論。而在基督教哲學中,人與上帝的關係先是“一生二”,後是通過人對上帝的皈依達到“二而一”,這就使得人與宇宙(上帝)的關係層次特別清楚,空間感也更加堅實。而在《莊子》和整個中國文化中,這種“天人合一”的境界是缺乏層次感的,以至於這種文化的受惠者不知道通過什麼途徑走向那個偉大的境界。
我的精神危機的真正的緩解,是在我站在《莊子》撐起的天穹之下,借助基督教精神資源看清了人類的有限性和罪性並進而建立起自己的人生觀之後。我為什麼連自己所學的文學還沒有研究好,竟然自不量力地進入陌生的人類學領域,就因為我希望利用人類學的方法弄清楚基督教的原罪觀念和懺悔觀念是如何從原始先民的生命之中生長起來的,進而解決自己的人觀問題。所幸的是,我的目的基本達到了。
有了自己的人觀(具體內涵有待專文論述),我對於與人相對應的宇宙也就有了較為整體性的了解。商族先民將宇宙的最高存在命名為上帝,我把宇宙本身看作一個整體的生命(《老子》將此“萬物之母”名為“有”),並且避開上帝這個詞,名之為宇宙大生命。宇宙間所有具體的個體生命,都是從這個宇宙大生命中生長出來的。為什麼每個人都有權利直接麵對上帝?就因為每個個體生命都是這個大生命的一部分。
這時也就真正理解了“眾生平等”的古訓,也就懂得了僧侶們不傷螻蟻的倫理規範。在宇宙大生命的懷抱裏,人類和螻蟻以及所有的貓兄狗弟一樣,都是一個大家族中平等的一員。由此我對環境倫理問題和生命倫理問題懷有興趣,並且全盤接受了動物權利保護者的思想和觀念。
人觀的建立,於我是一個重要的標誌,標誌著我大致解決了內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