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發出了一份律師意見書,指出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司的批複與中國人民銀行1988年12月19日頒分的《銀行結算會計核算手續》第七條第(3)款第(1)項和第(1)款第(2)項有明顯抵觸。為對當事人負責、維持法律、法規、規章的尊嚴、維護銀行的信譽。建議中國人民銀行撤消其會計司的批複。

中國人民銀行在約定的日期中內沒有給江峰律師做出答複。也不好做出答複。為了不讓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司這個所謂內部批複影響二審法官的思路,江峰律師利用自己精通金融知識向二審法院提出《關於上訴人提出(關於彙兌結算的請示報告)及(批複)》的律師意見書。江峰律師在律師意見書中論述批複的違法性。他提出:“一、關於彙兌,中國人民銀行於1988年12月19日頒布的《銀行結算會計核算手續》第七條作了明確解釋。經查實,目前該核算手續沒有作廢。二、會計司是中國人民銀行下屬一個職能部門,它無權就《銀行結算會計核算手續》再作出解釋的權利。應當說該批複無法律效力。”

江峰律師的竟見被二審法院采納,二審法院認為:河南洹北百貨站所欠新宇無線電廠的貨款理應歸還,並承擔拖欠貨款的一切損失。上訴人河南中國工商銀行市分行營業部明知直接收帳的退彙手續應由彙款人和收款人自行聯係,方能辦理。卻不按規定,應一方要求辦理退彙手續,致使被上訴人新宇無線電廠貨款未能收到,應承擔民事連帶責任。原判決事實清楚,處理正確。上訴人上訴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於采納。二審法院作出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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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幹久了會遇見無奇不有的案件,也會遇見各種棘手的案件。江峰律師在律師行業中滾爬十幾年,均已遇見。

拿到市中級法院《駁回申訴通知書》,龔澤福幾乎感到絕望。市中級法院在審理他與康南二輕局供銷公司損害賠償糾紛中,市中級法院先後下達二個相同案號、相同內容、不同日期、不同審判長,先判後審嚴重違反法定程序。自己與康南二輕局供銷公司沒有民事法律關係。造成康南二輕局供銷公司損害,不是自己的行為引起的,而是因湖北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執行了案外人康南二輕局供銷公司的財產,請求駁回康南二輕局供銷公司的訴訟請求。

沒想到等來的不是市中級法院糾正錯判決書,而是駁回申訴通知書。

龔澤福來到虔州市律師事務所,指名要江峰律師。江峰律師又正好在南昌市中級法院出庭一個案件。龔澤福留下電話後返回康南。

一個星期之後,江峰律師從南昌回來後,本所同行告訴有一客戶康南人,留下電話,待江峰律師回來一定及時轉告。他有急事求助於江峰律師。江峰律師接通電話,約龔澤福到所裏會麵。

案情這樣:1996年12月19日6點30分,梅鍾萍的丈夫時長文駕駛與龔澤福合夥經營掛靠在康南大發貿易公司名下,車牌號為×B—80016東風貨車,載貨由康南開往河南。行至湖北境內107國道1087KM 800M處時,逆向行駛會車占道與對麵來車河北運輸公司×D—02824東風貨車相撞,起火,導致兩車及所載貨物全部燒毀。二車司機當場死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佘萬元。事故發生後,湖北方交警對該事故責任進行了認定。即時長文本次事故負全部責任,其他人不負責任。 經交警部門調解無效。河北省單位和死者家屬在湖北提起訴訟。湖北一審法院判決:(一)龔澤福、梅鍾萍共同賠償河北車損95000元,貨損96950元,處理事故費用10000元,共計201950元;(二)龔澤福、梅鍾萍共同賠償喪葬費3000元,死亡補償費29200元,贍養費9125元、撫養費1460元,共計42785元;(三)康南大發貿易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湖北一審法院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龔澤福、梅鍾萍未自動履行判決。湖北一審法院遂於1998年10月5日以(1998)民初字第334號裁定扣押康南二輕局供銷公司×B—80091桑塔納轎車一輛(無扣取車輛手續)。後經湖北價格事務所分別按上牌車輛和未上牌車輛評估價格為76707.84元和69734.40元。湖北一審法院以未上牌車輛價格進行了處理。故康南二輕局供銷公司要求龔澤福、梅鍾萍賠償他們的損失8萬元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