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喜歡”還是“我應該”
我們每個人都是在父母的教誨下長大,耳邊也充斥著各種“應該”與“不應該”,“你應該好好學習”“你不應該玩遊戲”“你應該熱愛勞動”“你不應該說謊”……這一條條規定讓我們生活在固定的條條框框中,使得我們在做每一件事的時候,都會問自己:“我應該這麼做嗎?”即使周圍沒有人回答我們是否應該或不應該這樣做,但我們仍然逃不開這個設定好的框架。
但喜歡不同。喜歡讓我們勇於追求、選擇自己感興趣的事物,正像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一樣。按理說,王子應該娶公主,但也許這並不是他們的本意,隻是父母的命令,讓自己不得不娶“刁蠻”的公主。而有些王子偏偏拒絕了這種強製性的“應該”,勇敢地去追求他們喜歡的“灰姑娘”。也許追求的過程很艱辛,充滿阻礙,但內心深處的喜歡讓我們在追尋的過程中充滿了熱情與激情。
2004年被評為“感動中國”年度人物的徐本禹,2003年春天考上華中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後來當選為黨的十七大代表。他曾主動申請保留學籍,去貧困的貴州大石希望小學義務支教兩年。在貴州教書的過程中,一件事促使他想來北京做誌願者。當時,他讓學生們進行一次語文模擬考試,作文的題目是《2008年的北京》。一名叫楊永的學生這樣寫道:“如果到了2008年,我一定要去北京,去看一看北京的平房,如果我能住一住北京的平房,那該多好呀!”這篇作文讓徐本禹流淚了,他給楊永滿分。從此,徐本禹一直在尋找機會帶學生們去一趟北京。2005年5月,在12名在京轉業軍人的資助下,30名貧困山區裏的孩子來到了他們做夢才能到的北京,看到了天安門、毛主席紀念堂、萬裏長城。正是由於這件事,讓徐本禹堅定了一個理想:一定要在奧運會期間到北京做誌願者,替遠在大山深處的孩子們圓夢。在不懈的堅持與真心付出後,他終於成為了北京奧運會10萬賽會誌願者中的一員。
徐本禹成功了,他為了追求自己喜歡的事情,付出了努力與熱情。他主動申請保留學籍,去貧困的希望小學義務支教、尋找機會帶學生們去一趟北京、到北京做誌願者,他不是“應該”這樣做,而是發自內心的喜歡這樣做,而隻有這樣深深的喜歡之情,才讓他堅定了信念,成就了夢想。
“我喜歡學英語”與“我應該學英語”
“我喜歡工作”與“我應該工作”
“我喜歡幫助別人”與“我應該幫助別人”
同樣的主語和賓語,隻因為中間的動詞不同,我們讀起來是不是有了別樣的意味?“我喜歡……”,讓我們感覺到自己的樂趣與熱情,這種熱情是發自內心的,無論外界如何幹擾,我們就是從心裏喜歡這樣做;而“我應該……”則不同,應該更像是一種責任,一種義務,或是被人強加的要求。這讓人聽起來感到壓抑,當有人說:“我應該……”的時候,我們一定會覺得他是被迫的、不情願的。
我們可以記錄一下自己一天之中說過多少句“我喜歡”和“我應該”,看看哪些是發自內心的喜歡,哪些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對待那些可有可無的“應該”,我們要打破常規,別讓它們禁錮自己的情感。如果我們喜歡的事情是善良的、對他人無傷害的,那就努力去完成內心深處喜歡的事情吧,它們會讓我們的生活躍上一個新的層次,處處充滿著喜悅的光芒。
心靈體驗
拿出一張白紙,在左邊寫“我喜歡”,右邊寫“我應該”。分別在兩行字的下麵列舉出自己喜歡和你應該做的事,對比兩者之間有什麼不同。喜歡做的事是不是應該做的事,應該做的事是不是同時也是喜歡做的?通過這樣的練習,可以清楚地意識到:應該做一些發自內心喜歡的事情,這樣才能在保證質量的同時,讓身心都得到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