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社會的自生、自然的發展時期,文化、思想也在起著推動作用。貢獻最大的有“五大賢”,培根、牛頓、洛克、休謨、亞當·斯密。他們不斷地批判神權、君權,強調人的權利。洛克寫作了《政府論》上下兩篇,上篇針對“君權神授”,批判“神權、父權、君權”的虛妄;下篇則自然而然提出人人生而自由平等的思想。他說“人類天生都是自由、平等和獨立的,如不得本人的同意,不能把任何人置於這種狀態之外,使受製於另一個人的政治權力”。陳先生讚歎說:“說得何等透徹、全麵而又精練。它其實就是啟蒙思想的核心,把人和人的權利放在一切政治權力之上,而且成為爾後西方政治文明所不能繞過的根本點。”包括後來美國的《獨立宣言》、法國的《人權宣言》,乃至現在聯合國一切關於人權和公民權利的基本思想皆出於此。其實,人類社會的問題說簡單也簡單,歸根結底就是如何使每個人生活得更好一些;說複雜也複雜,都是一些聰明人把它弄複雜了,好渾水摸魚。
英國的思想啟蒙走的是漸進的道路,如果從十三世紀的“大憲章”運動算起,到十八世紀完成則有四五百年的光景,細水長流,水到渠成。這期間或有小的倒退或停頓,但總的說來是不斷前進。最後達到“虛君”立憲的目的,在國體沒有根本改變的情況下,政體是在不斷地進步。而政體(政府的形成及其組織形式)才是人民參政程度和享受權利的真正指標。因為君主已經沒有實質性的權力,國體變不變與民眾關係不大。那些立憲製的君主政體,國王隻是告朔之餼羊,無非是比民選元首多點支出罷了。在社會或國家發生危機時它還能起穩定作用。因此,我們不能不說在對待社會進步問題上,盎格魯-撒克遜人是比較聰明的。
在社會動蕩、利益紛爭之時,他們懂得用妥協的方法來爭取自己的利益,不是錙銖必較,甚至搞成王敗寇;無論是統治者還是被統治者,總的說來都比較克製,懂得要想維護長遠的利益不得不放棄某些眼前的追求;他們知道自己不可能世世代代都不離開英倫三島,統治者比較早地允許(後來發展成為支持——遂成為殖民主義)國民離開家園、離開英倫三島尋求新的幸福。因此他們完成從中世紀到現代文明社會的過渡中,沒有流太多的血,沒有大規模地破壞祖先遺留下來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與世界其他民族(比如法國)比較起來真是幸運。有人說英國革命不徹底,舉例就是保留了皇室。然而什麼叫徹底呢?“皇室”存在不就是個形式嗎?徹底不徹底關鍵要看“人和人的權利”是否得到保障。我們把英國與曾把國王送上斷頭台的法國相比較,難道英國的人權比法國弱嗎?
陳先生特別指出:“英國的特殊貢獻被它的‘先到一步’的政治文明給蓋住了。”(《啟蒙在蘇格蘭》《萬象》2008年7月)歐洲十八世紀所遇到的許多根本問題(比如宗教衝突、民族自決等),它早已先期解決了。法德兩國和歐洲其他國家的啟蒙其實都受到“先走一步”英國的影響。在《跟伏爾泰去英國》(《萬象》2007年3月)中陳先生批評了“一種說法”,“即中國的儒家對歐洲的啟蒙運動產生了如何如何的影響”。後來又在《閑說“伏爾泰與中國”》(2007年9月)再次辨析這個問題,指出伏爾泰獲得有關中國的資料大多是從傳教士那裏得來的二手貨,對中國的理解很膚淺,給伏爾泰影響最大是英國。